公共營養師為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第4批新職業之一,整個公共營養師職業共設四個等級,分別為助理營養師、高級營養師、二級營養師、一級營養師。
四級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2)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中專畢業證書。
(3)經四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三級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曆證書。
(5)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曆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曆證書,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二級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
(3)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曆證書,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5)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曆證書,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6)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曆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一級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一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新職業試行期間: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曆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曆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0年以上。
公共營養師為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第4批新職業之一,整個公共營養師職業共設四個等級,分別為助理營養師、高級營養師、二級營養師、一級營養師。
四級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2)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中專畢業證書。
(3)經四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三級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曆證書。
(5)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曆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曆證書,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二級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
(3)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曆證書,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5)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曆證書,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6)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曆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一級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一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新職業試行期間: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曆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曆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