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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用戶1328710534643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生產、銷售定量包裝商品違反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未正確、清晰地標注淨含量的,責令改正;未標注淨含量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處1000元以下罰款。

  • 2 # h獨木橋

    您好 生產者生產定量包裝商品,其實際量與標注量不相符,計量偏差超過《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或者國家其它有關規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30000元以下罰款。

    銷售者銷售的定量包裝商品或者零售商品,其實際量與標注量或者實際量與貿易結算量不相符,計量偏差超過《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或者國家其它有關規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30000元以下罰款。

    銷售者銷售國家對計量偏差沒有規定的商品,其實際量與貿易結算量之差,超過國家規定使用的計量器具極限誤差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20000元以下罰款。收購者收購商品,其實際量與貿易結算量之差,超過國家規定使用的計量器具極限誤差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20000元以下罰款。

  • 3 # JCQ

    你好,如果商品淨含量和包裝不符,可以按照以下方式進行處罰: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令第75號)第三條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對全國定量包裝商品的計量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定量包裝商品的計量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 生產、銷售定量包裝商品違反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未正確、清晰地標注淨含量的,責令改正;未標注淨含量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處1000元以下罰款。

    第五條 定量包裝商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在其商品包裝的顯著位置正確、清晰地標注定量包裝商品的淨含量。淨含量的標注由“淨含量”(中文)、數字和法定計量單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計數單位)三個部分組成。法定計量單位的選擇應當符合本辦法附表1的規定。以長度、面積、計數單位標注淨含量的定量包裝商品,可以免於標注“淨含量”三個中文字,只標注數字和法定計量單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計數單位)。

    第六條 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標注字符的最小高度應當符合本辦法附表2的規定。

    第七條 同一包裝內含有多件同種定量包裝商品的,應當標注單件定量包裝商品的淨含量和總件數,或者標注總淨含量。同一包裝內含有多件不同種定量包裝商品的,應當標注各種不同種定量包裝商品的單件淨含量和各種不同種定量包裝商品的件數,或者分別標注各種不同種定量包裝商品的總淨含量。

  • 4 # 像Sunny一樣的微笑

    商品淨含量不符合的,責令改正,可處檢驗批貨值金額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0000元的罰款。淨含量,指的是除去包裝容器和其他包裝材料後內裝商品的量。不論商品的包裝材料,還是任何與該商品包裝在一起的其他材料,均不得記為淨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