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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oneG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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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君有話說
1. 高齡補貼在1941年還不存在,因此無法領取。
2. 高齡補貼是指在現代社會,為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政府或社會團體提供的一種經濟補貼。
但在1941年,社會保障制度還不夠完善,因此沒有高齡補貼這一概念。
3. 但是在1941年,一些國家可能會有其他形式的福利政策,例如養老金或退休金等,需要具體查閱當時的國家政策。 -
3 # 徐芳徐珂
高齡補貼發放標準按年齡區間實行分檔發放。
(一)年滿70-79週歲的(1941年1月1日-1950年12月31日出生)老年人,每人每年發放150元。
(二)年滿80 -89週歲的(1931年1月1日-1940年12月31日出生)老年人,每人每年發放200元。
(三)年滿90 -99週歲的(1921年1月1日-1930年12月31日出生)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100元(年度內去世的,按在世月份計發;區外戶籍遷入區內的,從遷入次月計發)。
(四)年滿100週歲及以上的(1920年12月31日前出生)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400元(百歲及以上的老年人高齡補貼按原申報發放程序進行,本次無需申報)。
1. 高齡補貼的領取時間是在1941年及以後出生的人年滿80歲時開始領取。
2. 這是因為高齡補貼是為了幫助年長者應對生活中的各種困難而設立的,而80歲是一個普遍認為的高齡階段,因此政府將高齡補貼的領取時間設定為80歲。
3. 高齡補貼的領取時間可能會因地區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建議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可以向當地政府部門諮詢相關政策和領取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