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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旁觀—則清

    建築紅線退讓的相關規定如下:

    建築紅線是城市道路兩側控制沿街建築物或構築物(如外牆、臺階等)靠臨街面的界線,又稱建築控制線,是建築物的外立面所不能超出的界線。建築紅線可與道路紅線重合,一般在新城市中常使建築紅線退於道路紅線之後,以便騰出用地,改善或美化環境,取得良好的效果。

  • 2 # 愛生活的湖泊vX

    規定建築物應距離城市道路或用地紅線的程度 多層一般不小於退讓5m,高層退讓不小於10M 從建設部門獲悉,今後,沿道路兩側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物應當按照規定後退道路紅線。其中,沿城市主、次幹路的各類建築,後退距離應當不小於15米。 按照要求,今後,沿城市快速路的各類建築,後退距離應當不小於20米;沿城市主、次幹路的各類建築,後退距離應當不小於15米;沿城市支路的各類建築,後退距離應當不小於10米;沿建制鎮主要道路的各類建築,後退距離應當不小於8米;沿建制鎮一般道路的各類建築,後退距離應當不小於5米;在道路交叉口的建築,其後退距離還應當滿足道路交通安全視距要求。 此外,因城市規劃調整導致道路紅線變更,使道路紅線兩側規劃建築物退讓距離難以滿足有關要求的,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可適當調整退讓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