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6
回覆列表
  • 1 # 正直麻醬6e

    申請永駐權方法如下:

    第一,用F4簽證在南韓連續居留2年。這個2年的標準並不要求必須不間斷,申請外華人登錄證(專業術語叫‘居所申報’)之後出境生活的期間也包含在2年的連續居留時間。不過第一次申請外華人登錄證之後,正好滿足了2年居住條件的人可能會看中途離開南韓的時間。這個部分建議在辦理之前,打聽一下外華人綜合服務中心或出入境專家。

    第二,財產證明。很多人認為,F4申請永住權需要一定的工作收入。但工作收入只是財產證明的一種而已,除此之外還有海外領取的養老金、上一年度繳納的財產稅、本人名義的純資產額、與南韓企業的交易總額、向南韓投資的金額、本國政府公認的北韓族團體代表或法人代表受南韓使領館推薦的人。

    1. 申請永住權時的收入超過人均GNI,即4048萬2000韓元。如果與同居家屬一起合算,申請人的所得金額要超過人均GNI的二分之一。所需材料:所得金額證明。

    2. 60歲以上的申請在海外領取的養老金金額超過人均GNI。所需材料:養老金證書及養老金收款存摺。

    3. 前年度財產稅繳納金額為50萬韓元以上。所需材料:財產稅繳稅明細證明。

    4. 持有住宅或租房保證金、存款等本人名義的純資產超過南韓政府統計結果的平均總資產。資產包括存款、基金、保險、股票、債券、月租保證金等金融資產,以及住宅、土地等實物資產。2021年政府統計平均總資產是:4億1452萬韓元。所需材料:不動產登記簿謄本、不動產買賣合同書、租房合同書、租房信用信息查詢書等。

    5. 與南韓企業的一年交易總額超過20億韓元的人。所需材料:在職證明書、登記簿謄本或事業者登錄證、進出口總額證明書、納稅證明書等。

    6. 向南韓投資50萬美金的人。所需材料:事業者登錄證或登記簿謄本、公司及住宅租賃合同書、其他外華人投資企業證明書等南韓的投資證明材料。

    7. 本國政府公認的北韓族團體代表(包括過去三年間作為北韓族團隊代表活動的人)或法人代表受南韓使領館推薦的人。所需材料:南韓使領館的推薦書。

    第三,海外無犯罪記錄證明。主要指的是國內的無犯罪記錄證明,但最近5年之內在第三國居住1年以上的人,還需要準備第三國的無犯罪記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