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老榆樹

    在國家機關及參公部門,有許多編制崗位是具有行政審批、監督以及執法職能的。夫妻雙方不適合在同一個機關或部門任職或工作,在同一部門會在職務上造或相互勾結利用,以權謀私的問題。

    但,在事業單位是可以的,例如夫妻二人在同一所中小學任教師,或在同一所醫院任醫生,都是純業務單位,與經濟沒有多大關系,是可以在同一單位任職的。

  • 2 # 趙強288

    可以在同一機關任職,法律和相關規定,並沒有強制說夫妻不能再同一機關任職。

    但是我們很多時候為了避嫌,就會將夫妻雙方中的一方調離其他工作崗位,這個時候夫妻雙方也是非常願意的,因為有時候,特別是男方有著強烈的這種意願。

    因為不想將自己被批評或者其他方面的事情讓自己的愛人知道,跟他承受壓力。

  • 3 # 魏紫國色

    可以。

    夫妻雙方在同一個機關任職是否需要回避,要看所任職務的級部。

    一般來講,縣處級以下職務不需要回避,因為縣處級以下職務不是領導職務,夫妻之間在這個層面不是上下級關系,不存在影響公正安排工作的可能性。

    夫妻一方如果是擔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另一個應該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