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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用戶1895175236881851

    1、含義上的區別 強制減倉是指交易所將當日以漲跌停板價申報的未成交平倉報單 ,以當日漲跌停板價與該合約淨持倉盈利投資者按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 強行平倉也叫強制平倉。依據強行平倉實施的主體不同,可將強行平倉分為交易所強行平倉和經紀公司強行平倉。在現貨黃金、期貨交易中經常使用。

    2、處理方法上的區別 強制減倉的處理方法是投資者單位淨持倉盈虧的確定,按其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淨持倉盈利投資者平倉範圍是淨持倉盈利大於零的投資者、平倉數量的分配,交易所把申報平倉的數量分配給單位淨持倉盈利大於零的投資者;強制減倉於D2交易日收市後,由交易系統按強制減倉原則自動執行。 強行平倉處理方法是當只有自營賬戶違約時,對自營賬戶的持倉按合約總持倉量大小順序進行強平;當只有經紀賬戶違約時,首先動用自營賬戶的結算準備金餘額和平倉金額進行補足,再對經紀賬戶中的持倉強平;當自營賬戶和經紀賬戶都違約時,強行平倉順序是先自營賬戶,後經紀賬戶。

    3、執行條件的區別 強制減倉執行條件是,申報平倉數量在當日交易日收市後,已在交易所系統中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無法成交的、且客戶合約的單位淨持倉虧損大於等於當日交易日結算價10%的所有持倉。 強行平倉的執行條件是會員結算準備金餘額小於零,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的;持倉超出持倉限額標準,並且未能在規定時限內平倉的;因違規受到中金所強行平倉處罰的;根據中金所的緊急措施應予強行平倉的。 來源:-強制減倉 來源:-強行平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