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查干湖的魚兒
-
2 # 用戶6877016107528
根據新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檢驗報告存定期有效期一般為兩年。
食品檢驗報告是由有檢測資質的檢測公司或政府舉辦的檢測機構依據法律規定的檢測方法、檢驗標準或評價標準對食品通過理化或微生物檢驗所得出的各個指標的結論後所出具的報告,可以做為對被檢測產品的評價依據,也可以做為執法部門行政處罰的依據。
檢驗報告都是有有效期限的,通常來講,檢測機構出具檢測報告後,如果對檢測結果有疑義,送檢單位(人)可以自收到檢測報告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相提出複檢,但複檢機構與初檢機構不得為同一機構,並且,複檢費用仍然由送檢人承擔,所複檢的產品仍然為同一批次產品 。如果檢測結論與初檢相同,則維持原結論,如果檢測結論不同,則以複檢結論為準。
檢驗報告有效期一般為二年,或者超過產品保質期6個月。
食品衛生檢驗報告,是指由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及其他被依法確定為食品衛生檢驗單位的機構,經過對食品衛生進行檢驗而出具的對檢驗對象如衛生狀況進行評價的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