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突出重點、明確標準、分類處置的要求,在對合作社發展情況摸底排查基礎上,重點對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經營異常名錄、在抽查抽檢中發現異常情形、群眾反映和舉報存在其他問題的合作社,核查具體情況,進行分類清理整頓,清理整頓的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六類:
1.無農民成員實際參與。
2.無實質性生產經營活動。
3.因經營不善停止運行。
4.涉嫌以合作社名義騙取套取國家財政獎補和項目扶持資金。
5.群眾舉報的違法違規線索。
6.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如變相高息攬儲、高利放貸和冒用銀行名義運營等。
對於11個部門聯合開展的“空殼社”整頓工作,具體步驟如下:
1、摸底排查
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摸底排查,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市場監管部門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抽查抽檢存在異常情形的合作社名單,共享給同級農業農村、水利、稅務、林草、供銷等部門和單位。稅務部門負責整理提供合作社稅務登記情況。農業農村部對合作社發展情況和群眾舉報的合作社違法違規線索進行摸底排查。
2、精準甄別
通過現場查看合作社經營場所、生產基礎、管理制度、財務會計賬目等,結合實地問詢合作社交易相對人、成員、村委會等,對合作社經營狀況作出準確判斷。對摸底排查發現問題的合作社,逐一建立問題臺賬,為清理整頓提供依據。
3、分類處置
根據排查結果,對存在問題的合作社區分類型,依法依規進行清理。
1、對無農民成員實際參與、無實質性生產經營活動、因經營不善停止運行的合作社,引導其自願注銷;
2、對領取營業執照後未開展經營活動、申請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合作社,可採用簡易注銷方式辦理注銷;
3、對有生產經營活動、運行管理不規範的合作社,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律政策宣傳,指導其對照法律法規,完善管理制度,規範辦社;
4、對發展遇到困難的合作社,及時跟蹤幫扶;
5、對缺乏合作社組織特徵,但符合其他市場主體設立條件的,可引導其自願設立、依法登記,並從政策諮詢、經營方式等方面做好指導服務。
4、嚴格依法懲處
在清理整頓工作過程中,發現涉嫌騙取套取涉農資金補助或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項目的,移交財政部門依法查處或由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查處。發現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的,由地方金融工作部門會同銀保監部門等負責查處工作。
5、建立長效機制
以專項工作為契機,強化合作社規範發展長效措施,綜合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息公示等手段,開展合作社運行情況動態監測。加強基層合作社輔導員隊伍建設,提供合作社設立輔導和跟蹤指導服務。加強合作社登記管理,依法規範登記註冊,從源頭上把好質量關。探索簡化合作社注銷登記程序,暢通合作社退出渠道。
實地檢查資金使用項目,調閱補貼對象明細賬,三是看補貼項目收支情況!在我們現實生活中,也有時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最終都被查了。
按照突出重點、明確標準、分類處置的要求,在對合作社發展情況摸底排查基礎上,重點對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經營異常名錄、在抽查抽檢中發現異常情形、群眾反映和舉報存在其他問題的合作社,核查具體情況,進行分類清理整頓,清理整頓的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六類:
1.無農民成員實際參與。
2.無實質性生產經營活動。
3.因經營不善停止運行。
4.涉嫌以合作社名義騙取套取國家財政獎補和項目扶持資金。
5.群眾舉報的違法違規線索。
6.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如變相高息攬儲、高利放貸和冒用銀行名義運營等。
對於11個部門聯合開展的“空殼社”整頓工作,具體步驟如下:
1、摸底排查
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摸底排查,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市場監管部門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抽查抽檢存在異常情形的合作社名單,共享給同級農業農村、水利、稅務、林草、供銷等部門和單位。稅務部門負責整理提供合作社稅務登記情況。農業農村部對合作社發展情況和群眾舉報的合作社違法違規線索進行摸底排查。
2、精準甄別
通過現場查看合作社經營場所、生產基礎、管理制度、財務會計賬目等,結合實地問詢合作社交易相對人、成員、村委會等,對合作社經營狀況作出準確判斷。對摸底排查發現問題的合作社,逐一建立問題臺賬,為清理整頓提供依據。
3、分類處置
根據排查結果,對存在問題的合作社區分類型,依法依規進行清理。
1、對無農民成員實際參與、無實質性生產經營活動、因經營不善停止運行的合作社,引導其自願注銷;
2、對領取營業執照後未開展經營活動、申請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合作社,可採用簡易注銷方式辦理注銷;
3、對有生產經營活動、運行管理不規範的合作社,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律政策宣傳,指導其對照法律法規,完善管理制度,規範辦社;
4、對發展遇到困難的合作社,及時跟蹤幫扶;
5、對缺乏合作社組織特徵,但符合其他市場主體設立條件的,可引導其自願設立、依法登記,並從政策諮詢、經營方式等方面做好指導服務。
4、嚴格依法懲處
在清理整頓工作過程中,發現涉嫌騙取套取涉農資金補助或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項目的,移交財政部門依法查處或由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查處。發現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的,由地方金融工作部門會同銀保監部門等負責查處工作。
5、建立長效機制
以專項工作為契機,強化合作社規範發展長效措施,綜合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息公示等手段,開展合作社運行情況動態監測。加強基層合作社輔導員隊伍建設,提供合作社設立輔導和跟蹤指導服務。加強合作社登記管理,依法規範登記註冊,從源頭上把好質量關。探索簡化合作社注銷登記程序,暢通合作社退出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