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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王達膚

    不用寫父母名字。就正常寫就行,既然都是邀請親朋好友,都知道你父母離婚。

    請帖:

    XX年XX月XX日下午XX點XX分是我兒子xx和xx喜結良緣的大喜日子,承蒙各位領導、各位親朋好友的支持與厚愛,望百忙中大駕光臨添喜添賀!

  • 2 # 無雙明鏡sc

    父母雖然離婚,但他們永遠是你的父母,你們是血脈親緣關系,是割不斷舍不去的,離婚是他們倆人之間的事,你做兒子的要辦結婚喜事就給他倆老發請貼,當然不要直呼其名,還是按照正常稱之為爸爸,媽媽,如果要上檯見女方父母,覺得有為難之處,可事先和父母親商量一個方案,切不可在婚禮上有不愉快的表現,有失禮節。

  • 3 # 藉河邊

    父母離後兒子結婚請帖,一般情況下應該是隻寫兒子和新娘的名字。如果是父親為兒子操辦婚事,就只寫父親名字。或者是母親為兒子操辦婚事,就寫母親的名字。

    也有極少數情況,父母因某種原因離異,為了兒子的幸福,請帖落兩人名,這種情況極少。

  • 4 # 鳳宇相依

    離異家庭的孩子結婚,結婚請帖內容是完全一樣的,只不過在落款的時候注意一下區分就可以了。

    可以嘗試分開寫,邀請孩子父親那邊的親戚的,就落款她父親敬約,邀請母親那邊親戚的就落款你母親。如果擔心會有衝突或者會發生不愉快的事情,那麼就只落款你父親的,這樣可以避免麻煩。

  • 5 # 放棄一定很舒服

    書寫格式(1)、雙柬帖封面印上或寫明“請柬”二字,一般應做些藝術加工,即採用名家書法、字面燙金或加以圖案裝飾等。

    有些單柬帖,“請柬”二字寫在頂端第一行,字體較正文稍大。

    (2)、無論單帖、雙帖,在帖文行文方面大致是一樣的。帖文首行頂格書寫被邀請者的姓名或被邀請單位的名稱。

    有的請柬把被邀請者的姓名或單位名稱放在末行,也要頂格書寫。

    (3)、寫明被邀請者參加活動的內容,如參加座談會、聯歡會、赴宴,應交待具體時間、地點。

    若有其他活動,如觀看影視表演,應在請柬需注明或附入場券。

    (4)、結尾寫“敬請光臨”、“致以敬禮”等,古代稱此為“具禮”。

    (5)、落款應寫明邀請人的單位或姓名和發出請柬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