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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安184178505

    主要目的是確保案件的證據的真實性和可靠性。以下是一些進行指認現場的原因:

    1. 確認證據:指認現場可以幫助目擊者或受害者確認犯罪發生地點、物品或人員等與案件相關的證據。通過親眼目睹和確認現場情況,可以增加證據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2. 辨認犯罪嫌疑人:指認現場也可以用於辨認犯罪嫌疑人。目擊者可能通過指認現場中的人員,確定是否有嫌疑人參與了犯罪行為。

    3. 司法公正:指認現場是確保司法公正的重要步驟。通過讓相關當事人親自到現場進行指認,可以避免可能存在的誤認、錯誤或不公正的情況。

    4. 證據保全:指認現場還有助於保全證據。在指認現場時,可以採取必要的措施,如拍照、錄像或採集物證等,以確保證據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 2 # 茶齋觀風

    讓犯罪嫌疑人或者受害人指認現場有這幾方面的作用,一是快速確認發案地點,縮小空間範圍,勘查現場,搜集更多的證據。

    二是驗證嫌疑人,和受害人的供述和指控,驗證犯罪發生的細節和邏輯,有利於查明犯罪經過。犯罪地點和犯罪時間等都是很重要的案件要素。

  • 3 # 鐵拐李3393

    一般的刑事犯罪案件需要去指認現場。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時候,公安機關找到了犯罪現場可以叫犯罪嫌疑人去辨認,得到辨認筆錄。

    犯罪嫌疑人指認犯罪現場的意義是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但這是一個可以有的程序,而並不是刑事訴訟中必要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