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助人員長期無人認領,先聯繫其家屬,沒有家屬,流出地救助機構應當提前聯繫當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公安機關和居(村)民委員會到場,請其依法維護返家人員權益。
家屬拒不接受會涉嫌遺棄罪,救助站可以報警處理。根據國家對流浪人員的救助辦法,對16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智障人員等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流浪乞討人員,可視為自願求助,應護送其到救助管理站(點),實施保護性救助管理。
親屬無法接回,肯定先送至流出地的救助中心。
對流入的符合救助條件的流浪乞討人員要給予臨時性救助,解決他們暫時的基本生活困難,並幫助其返回當地,回歸家庭。對屬於本地或本單位管轄範圍內流出的流浪乞討人員,在接到流入地的通知後,要設法及時接回,並幫助解決具體困難,避免他們再次外出流浪乞討。
一般來講,原則是救助時間不超過10天,受助人員生活標準不高於本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各救助管理站(點)應根據受助人員的救助需求確定救助內容和救助方式,至於具體,各地政策有所不同,處理方式也有區別。
受助人員長期無人認領,先聯繫其家屬,沒有家屬,流出地救助機構應當提前聯繫當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公安機關和居(村)民委員會到場,請其依法維護返家人員權益。
家屬拒不接受會涉嫌遺棄罪,救助站可以報警處理。根據國家對流浪人員的救助辦法,對16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智障人員等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流浪乞討人員,可視為自願求助,應護送其到救助管理站(點),實施保護性救助管理。
親屬無法接回,肯定先送至流出地的救助中心。
對流入的符合救助條件的流浪乞討人員要給予臨時性救助,解決他們暫時的基本生活困難,並幫助其返回當地,回歸家庭。對屬於本地或本單位管轄範圍內流出的流浪乞討人員,在接到流入地的通知後,要設法及時接回,並幫助解決具體困難,避免他們再次外出流浪乞討。
一般來講,原則是救助時間不超過10天,受助人員生活標準不高於本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各救助管理站(點)應根據受助人員的救助需求確定救助內容和救助方式,至於具體,各地政策有所不同,處理方式也有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