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明天會更好657377
-
2 # 用戶3074670268886
1、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國家確定的有關原則和本辦法第三條、第五條的規定,提出所屬高校國家助學金名額分配建議方案,報財政部、教育部。
2、財政部、教育部委託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中央主管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送的國家助學金名額分配建議方案進行審核。
3、每年7月31日前,財政部、教育部結合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意見,將國家助學金分配名額和預算下達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財政、教育部門。
申請時間:
01、市外就讀義務教育階段、普通高中階段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從即日起至2021年9月15日;
02、考入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從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
03、考入省內外全日制成人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