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造不造人防並不是你自己說了算的。給你這個假象,只是開發商公關能力強而已,但是並沒有說開發商都可以不建人防。
2、人防工程一般都是在地下。
3、不對。普通的地下車庫並不能作為戰時防空地下室使用。
4、即使是防空地下室,一般也有不會全面積是人防工程。例如地下室面積20000平方米,其中人防工程是5000平方米,也就是說,在戰時,只有躲在那5000平方米以內,才管用。
5、可以。
6、《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第九條規定:“凡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築面積部分。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因此可知,人防車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門代表國家行使所有者權能,該類車位不可以辦理產權證,所有權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所以,開發商沒有產權,當然不能買賣,只能出租。
如對你有幫助,請記得及時採納,謝謝
1、答:造不造人防並不是你自己說了算的。給你這個假象,只是開發商公關能力強而已,但是並沒有說開發商都可以不建人防。
2、人防工程一般都是在地下。
3、不對。普通的地下車庫並不能作為戰時防空地下室使用。
4、即使是防空地下室,一般也有不會全面積是人防工程。例如地下室面積20000平方米,其中人防工程是5000平方米,也就是說,在戰時,只有躲在那5000平方米以內,才管用。
5、可以。
6、《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第九條規定:“凡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築面積部分。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因此可知,人防車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門代表國家行使所有者權能,該類車位不可以辦理產權證,所有權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所以,開發商沒有產權,當然不能買賣,只能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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