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續具體如下:
1、學生本人提交休學申請書,登陸孩子所在學校,找到休學手續有關頁面,按照程序流程向學校提交休學申請書;
2、家長身份證複印件,複印件上寫明同意意見並簽字,由孩子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
3、如以生病為理由,需要縣級以上指定醫院證明;
4、到教務處學籍管理科領取《休學報批表》、《休學程序單》辦理相關手續;
5、學生將辦理完成的手續交回教務處學籍管理科,教務處學籍管理科應當對休學情況進行審查,查證屬實的,應當准予休學;
6、教務處學籍管理科審核後,開據休學存根給學生,一般休學期限是一年,次數不超過兩次,孩子選擇休學的,必須辦理休學手續,並且由相關機關給予相應的批准,機關不批准的,不得休學。
可以帶孩子的病歷,最好是三甲醫院的診斷證明,在寫份休學申請書,還有孩子的身份證複印件,一併遞交到學校教務處,等候學校批准。
手續具體如下:
1、學生本人提交休學申請書,登陸孩子所在學校,找到休學手續有關頁面,按照程序流程向學校提交休學申請書;
2、家長身份證複印件,複印件上寫明同意意見並簽字,由孩子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
3、如以生病為理由,需要縣級以上指定醫院證明;
4、到教務處學籍管理科領取《休學報批表》、《休學程序單》辦理相關手續;
5、學生將辦理完成的手續交回教務處學籍管理科,教務處學籍管理科應當對休學情況進行審查,查證屬實的,應當准予休學;
6、教務處學籍管理科審核後,開據休學存根給學生,一般休學期限是一年,次數不超過兩次,孩子選擇休學的,必須辦理休學手續,並且由相關機關給予相應的批准,機關不批准的,不得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