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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戶430530902439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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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聖伯納說影視
一般來說,在出差過程中發生的招待費用是記入“業務招待費”中,但是有時候也得根據經辦人提供的餐飲費的具體用途來做賬務處理:具體如下:
1、用來招待的對方是購貨單位時,應計入:銷售費用-業務招待費。
2、用來招待的對方是供貨貨單位時,應計入: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3、假如是經辦人自己的飲食時,可計入差旅費用,但補貼就不能再給經辦人員了!
稅法中對差旅費有嚴格規定,除發票外必須有相關證明,比如出差人數、出差目的、餐費住宿標準、差旅補助標準等等,稅務稽查時,如果不能提供相關證明,稅務局有權調整。
你的問題的意思應該是想問是否需要計提遞延所得稅?招待費作為非暫時性差異,不會對未來所得稅費用產生影響,故不產生遞延所得稅影響,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在年底計提企業所得稅時,需要在計算過程按照稅法進行直接調整應納稅所得額,不需要做額外的會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