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6
回覆列表
  • 1 # 茉茉大貓

    截至2019年9月,交通法規中並未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備案的有效時間,但規定了在事故現場撤除後當事人可以報警請求處理,公安機關會在三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八條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當事人未報警,在事故現場撤除後,當事人又報警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記錄內容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決定。

    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制作受案登記表;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 2 # jj123456

    如果需要對車輛進行檢驗鑒定的,那麼交警會在現場調查結束後三日內委託鑒定機構對車輛進行技術鑒定,鑒定完成得時間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需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