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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恬淡虛無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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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廢柴涼人
協查和傳喚都是公安機關在偵查活動中常用的措施,但它們的目的、手段和法律程序有很大的區別。
協查是指公安機關在偵查活動中,為了查明案情,依法要求其他地區公安機關或者有關單位協查的一種偵查措施。協查通常是通過發協查通報、聯繫函、電話通知等方式進行的,要求被協查單位提供與案件相關的信息、證據或者協助調查。協查是一種比較靈活的偵查措施,適用於跨地區、跨單位的案件,可以有效地拓寬偵查渠道,獲取更多的證據。
傳喚則是公安機關在偵查活動中,為了查明案情,依法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者有關證人到公安機關接受詢問的一種偵查措施。傳喚通常是通過出具傳喚證的方式進行的,要求被傳喚人按照傳喚證的要求到公安機關接受詢問。傳喚是一種比較嚴格的偵查措施,必須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必須告知被傳喚人權利和義務,並且應當記錄在案。傳喚適用於比較緊急、案情比較簡單的案件,可以及時獲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或者證人的證言,推進偵查進程。
總之,協查和傳喚雖然都是公安機關在偵查活動中常用的措施,但它們的區別很大。協查主要目的是要求其他單位協助調查,是一種相對靈活的偵查措施;傳喚主要目的是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者證人到公安機關接受詢問,是一種相對嚴格的偵查措施。 -
3 # 春風惹恨長
區別如下:
1.協查是公民為維護公序良俗、社會和諧、民生安定而自願採取的、配合警察或其他部門開展調查的行動;
2.而傳喚是指司法機關通知訴訟當事人於指定的時間、地點到案所採取的一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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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睿智興城7t5
協查和傳喚是法律程序中常用的兩種方式,它們有以下區別:1. 協查是指警方或執法機構向相關單位或個人發出請求,要求提供相關信息或協助調查。
協查通常是在調查過程中,為了獲取更多的證據或線索而進行的一種合作方式。
2. 傳喚是指執法機構通過法律程序,要求涉案人員到指定地點配合調查,提供相關證據或作證。
傳喚通常是在涉及刑事案件或重大違法行為時使用的一種強制措施。
協查和傳喚的區別在於其性質和方式。
協查是一種合作方式,強調的是協調與合作,通常是基於自願性質,請求相關單位或個人提供協助。
而傳喚則是一種強制措施,涉案人員必須按照法律程序前往指定地點配合調查,否則可能面臨法律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協查和傳喚都是執法機構在調查過程中的手段,目的是為了獲取證據或調查事實真相。
在具體應用中,根據案件的性質和需要,執法機構會根據法律規定選擇適當的方式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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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查,顧名思義就是協助查辦。傳喚是法律規定一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