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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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積極的天空2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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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一縷曙光827
從2012年的18大開始,黨中央規定,公職人員及其配偶不得經商辦企業。配偶如果確實沒有其他工作,即正常的收入來源,經商辦企業的,公職人員要及時進行申報,其他沒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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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qjlm123
公務員配偶可以經商。
但是有嚴格規定,嚴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權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幹部之間利用職權相互為對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嚴禁離退休幹部利用老戰友、老部下的關系和曾經擔負過領導職務的影響,為自己和他人以經商辦企業為名,謀取非法利益。 《規定》要求,對領導幹部不如實報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反禁業規定經商辦企業和以委託代持、隱名投資等形式虛假退出,以及利用職權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謀取私利等行為,依規依紀依法進行嚴肅處理,對管理不力造成嚴重後果或不良影響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嚴肅問責。
答,公職人員配偶能經商,限制是,不能從事與配偶職務存在利益利害關係的商業經營活動。其實這很難把握,職務可能變動,不法分子總是互相勾結,互相輸送利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