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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浪子31038

    按公文傳遞途徑不同

    分為直接行文和間接行文

    按照機關隸屬關系和公文的發送、效力範圍

    可分為分逐級行文、多級行文、越級行文、直接行文等多種。機關對外發文,應考慮需要和可能的條件,選擇適宜的行文方式。

    逐級行文。為了維護正常的領導關系,有隸屬關系或業務指導關系的機關之間應基本採取逐級行文的方式,按級逐級上報或下發文件,即只對直屬上一級機關或下一級機關制發公文,如果需要,再由上一級或下一級機關轉發。

    多級行文。為加快公文傳遞,在必要時可採取同時向若干層級的上級機關或下級機關制發公文,包括直達基層組織和向人民群眾公布。

    越級行文。為了維護組織或專業系統中的合理分工和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工作上的脫節、被動或抵觸,一般情況下避免越級行文。

    直接行文。同級或其他不相隸屬的機關之間相互行文時採用。行文不受系統歸屬與級別層次的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