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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單單灬謝幕

    留學生回國後,首先要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找到工作單位後,還需要辦理《就業報到證》和《落戶介紹信》,這時候就關係到你的檔案存放了。

    如果在出國前,你存放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中心將出具“委託管理人事檔案合同書”或“留學人員人事檔案調轉協議書”或存檔卡複印件,待學生檔案轉出時,“中心”檔案處將材料放置到學生的檔案中,完善學生的留學經歷。

    如果檔案在出國前的學校,由學校出具檔案保管證明原件;如果檔案在自己手中,需要先把檔案存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委託的人事代理機構或戶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由存檔機構出具檔案保管證明原件。

  • 2 # 機甲856

    到原來就讀的高中看一下,學籍檔案是不是還在。如果學校有保存,則可以辦理學籍檔案轉到現在的公司,進行新人事檔案的建立。

    如果原高中已經不存學籍檔案了,則需要回到自己的戶口所在原籍,看一下檔案是不是被打回家了,如果打回家,則在家裡辦理就可以了。

    找到檔案所在地後,問一下公司,是不是有人事檔案存放權限,如果有,則放。如果沒有,公司會放到所在區的公安部門成為集體戶,也會辦理新的人事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