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件事的運作都有其自身的規則。照規矩做事,是使事情正常進行下去的必要保證,沒有規矩什麼事都是雜亂的。
清代紅項商人胡雪巖每做一樁生意時,都履行應該遵守的商業規則,比如綠營兵軍官羅尚德上戰場之前在胡雪巖開辦的阜康錢莊存了一筆銀子,當胡雪巖開出存摺時,他堅決不要,因為一來他相信胡雪巖的信譽,二來怕自己上戰場後,凶多吉少,要不要存摺無所謂。但胡雪巖堅持開出存摺,稱這道手續不能省略。客戶存入款項錢莊必須開出存摺,這是照規矩辦事。又比如胡雪巖與古應春等人合伙賣蠶絲,一下子賺了10萬兩銀子,除去必要的開支外,賺來的銀子所剩無幾。既然是合伙,胡雪巖仍然堅持分出紅利,他說即使自己沒有賺到一文錢,紅利該分的還是要分。與合作伙伴均分紅利,這也是照規矩辦事。
正是因為胡雪巖照規矩辦事,天下與他打交道的人無不信任他,所以,胡雪巖的生意也越做越大。
被稱做“商人典範”的猶太人更是講究按規矩出牌。
一個外華人到海外旅行,回來時將一顆寶石藏在鞋裡企圖不通過納稅入境,結果被當地海關查出扣留。與外華人同行的猶太人看到這種情況時,奇怪地問道:“為何不依法納稅,堂堂正正地入境?”按照國際慣例,像寶石之類裝飾品的輸出費,一般最多不超過8%,如果照納輸入費,堂堂正正地進入國境,若想在國內再把寶石出賣時,只要設法提價8%就行了。因此說,猶太人的依法納稅實在是一個明智之舉,這也反映了猶太人按規矩做事的特點。
猶太人遵守約定,做事的規矩便是絕不偷漏稅。猶太人擁有世界上最多的財富,卻比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商人都重視交稅,在猶太人心中,有一套屬於他們自己的觀點,他們認為,納稅是和國家所訂的無形的契約,誰偷稅、漏稅、逃稅,誰就是違反了和國家籤的契約。違反契約,對猶太人來說是無法原諒的。
猶太人以極強的做事能力著稱於世,在猶太人看來,契約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更不可毀壞。在猶太人的心目中,毀約行為是絕對不允許發生的事情。誰如果毀約,其人格是卑鄙的,他的事業必然失敗。契約一旦簽訂,就是生效了,不但自己遵守,也要求對方嚴守契約,對契約絕不允許發生含糊兩可的情形,無論發生什麼問題,都是不可以更改的。
猶太人在與人打交道、做生意時,由於對對方不了解,不知道對方在做事過程中是否會守約,所以他們開始不太信任對方。尤其是第二次與不守約的人交往時,猶太人根本不會相信所簽訂的契約。因此,在與猶太人交往中,要想博得猶太人的信任,第一件要辦的事便是遵守契約,無論發生什麼突變,以及特殊的環境之下,都要完全地做到這點,否則你便是枉費心機。
照規矩做事,至少有兩個方面的意義:
1.能建立信譽。良好的信譽的建立,與做事者能夠堅持規矩做事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只有規規矩矩地按照大家都知道的,也是大家都應遵守的規矩做事,才能使人信服,也才能建立起信譽。不顧章法,不按規矩做事的人,是沒有人會相信他的。
2.能保障安全。這個安全,主要是指利益上有所保障。比如犯法的事不做,做了就是沒按規矩來,這樣說不定會給自己帶來禍害;又比如再要好的朋友,在生意上有合同該簽訂的一定要簽訂,該怎麼籤怎麼訂,就要照規矩去辦。因為只有按規矩簽訂具有法律效用的合同,才能對合作雙方產生約束力,才能有效地保護雙方的利益。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每一件事的運作都有其自身的規則。照規矩做事,是使事情正常進行下去的必要保證,沒有規矩什麼事都是雜亂的。
清代紅項商人胡雪巖每做一樁生意時,都履行應該遵守的商業規則,比如綠營兵軍官羅尚德上戰場之前在胡雪巖開辦的阜康錢莊存了一筆銀子,當胡雪巖開出存摺時,他堅決不要,因為一來他相信胡雪巖的信譽,二來怕自己上戰場後,凶多吉少,要不要存摺無所謂。但胡雪巖堅持開出存摺,稱這道手續不能省略。客戶存入款項錢莊必須開出存摺,這是照規矩辦事。又比如胡雪巖與古應春等人合伙賣蠶絲,一下子賺了10萬兩銀子,除去必要的開支外,賺來的銀子所剩無幾。既然是合伙,胡雪巖仍然堅持分出紅利,他說即使自己沒有賺到一文錢,紅利該分的還是要分。與合作伙伴均分紅利,這也是照規矩辦事。
正是因為胡雪巖照規矩辦事,天下與他打交道的人無不信任他,所以,胡雪巖的生意也越做越大。
被稱做“商人典範”的猶太人更是講究按規矩出牌。
一個外華人到海外旅行,回來時將一顆寶石藏在鞋裡企圖不通過納稅入境,結果被當地海關查出扣留。與外華人同行的猶太人看到這種情況時,奇怪地問道:“為何不依法納稅,堂堂正正地入境?”按照國際慣例,像寶石之類裝飾品的輸出費,一般最多不超過8%,如果照納輸入費,堂堂正正地進入國境,若想在國內再把寶石出賣時,只要設法提價8%就行了。因此說,猶太人的依法納稅實在是一個明智之舉,這也反映了猶太人按規矩做事的特點。
猶太人遵守約定,做事的規矩便是絕不偷漏稅。猶太人擁有世界上最多的財富,卻比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商人都重視交稅,在猶太人心中,有一套屬於他們自己的觀點,他們認為,納稅是和國家所訂的無形的契約,誰偷稅、漏稅、逃稅,誰就是違反了和國家籤的契約。違反契約,對猶太人來說是無法原諒的。
猶太人以極強的做事能力著稱於世,在猶太人看來,契約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更不可毀壞。在猶太人的心目中,毀約行為是絕對不允許發生的事情。誰如果毀約,其人格是卑鄙的,他的事業必然失敗。契約一旦簽訂,就是生效了,不但自己遵守,也要求對方嚴守契約,對契約絕不允許發生含糊兩可的情形,無論發生什麼問題,都是不可以更改的。
猶太人在與人打交道、做生意時,由於對對方不了解,不知道對方在做事過程中是否會守約,所以他們開始不太信任對方。尤其是第二次與不守約的人交往時,猶太人根本不會相信所簽訂的契約。因此,在與猶太人交往中,要想博得猶太人的信任,第一件要辦的事便是遵守契約,無論發生什麼突變,以及特殊的環境之下,都要完全地做到這點,否則你便是枉費心機。
照規矩做事,至少有兩個方面的意義:
1.能建立信譽。良好的信譽的建立,與做事者能夠堅持規矩做事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只有規規矩矩地按照大家都知道的,也是大家都應遵守的規矩做事,才能使人信服,也才能建立起信譽。不顧章法,不按規矩做事的人,是沒有人會相信他的。
2.能保障安全。這個安全,主要是指利益上有所保障。比如犯法的事不做,做了就是沒按規矩來,這樣說不定會給自己帶來禍害;又比如再要好的朋友,在生意上有合同該簽訂的一定要簽訂,該怎麼籤怎麼訂,就要照規矩去辦。因為只有按規矩簽訂具有法律效用的合同,才能對合作雙方產生約束力,才能有效地保護雙方的利益。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