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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笨人不笨嗎

    沒有算作一事不再提的證據。
    因為庭審筆錄記錄和判決書是兩份不同的法律文書,記錄的內容也有所差異。
    庭審筆錄記錄主要是記錄法庭上的審判程序和當事人的陳述,而判決書則是對案件進行全面綜合分析後做出的法律裁決。
    因此,庭審筆錄記錄中即使有一些記錄沒有被判決書提及,也不能作為一事不再提的證據。
    若需要用作證據,則需要另外有證據來補充證明。

  • 2 # 老頑童Pk純爺們

    庭審筆錄在法律中是不作為證據使用的,是否採納又法官進行判斷。證據在訴訟中是十分重要的,關乎裁判結果。證據的形式有很多種,需要符合法律規定收集證據,證據應當具有真實性、客觀性以及關聯性,提供證據應當真實可靠,否則就要承擔做偽證的責任。

  • 3 # 忙著裝酷0

    庭審筆錄是公證的證據之一,可以作為當事人舉證的材料。如果庭審筆錄中記錄了某件事情的判斷,但是判決書中沒有體現,那麼這個庭審筆錄仍然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在舉證時,可以指出庭審筆錄中的相關內容,證明案件經過了審理,並進行了相應的判斷。但是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如何解釋缺失在判決書中的事實和審理意見,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和應對。

    因此,建議在舉證前,要仔細核對庭審筆錄和判決書是否有差異,如果存在差異,可以在當事人代表或律師的指導下,提出合理的證明和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