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5
回覆列表
  • 1 # 用戶8340766147821

    法律上,實際居住地是指連續在某處居住滿一年。實際居住地多為房產(有本人持有的房產證、公房需要單位開具證明)所在地。

      入學時,如果沒有目標區縣的戶籍,達成實際居住地的條件是:

      1、學生的父或母擁有這個區縣房產證的房產,對居住時間沒有任何限制。

      2、沒有本市戶口,卻有這個區縣房產證房產的,最穩妥的是這個房產最好已經取得一年以上的房產證。

      3、沒有本市戶口也沒有這個區縣房產證的房產,而是租房居住的家長,最穩妥的是這處租住的房子已連續租滿一年(住不住沒關係,需要由租房合同,辦理借讀證時需要)。

      4、對於有本市戶口、沒有這個區縣戶籍、也沒有該區縣產權房只是租房居住的家長,幼升小不能憑借“實際居住地”的條件讓自己的孩子到這個區縣來升學。

      5、在目標校區縣內只有戶口,卻沒有房產或者掛靠戶口的情況下。在落戶時間滿一年的條件下,孩子可以在此區縣內參加調劑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