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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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燕郊南巷口聖勞倫斯散熱器老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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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戶5251143755007
開荒的地40以上是歸集體所有,你可以耕種,每年都是耕種,但不可以他用,也不可以買賣。
可以繼承,如果集體需要他用就可以收回土地的使用權,村里也許給你補償,也許沒有補償。土地的所有權還是集體或者國家,只要使用權。你在使用的用的時候要根據土地的性質匯報村里,不要影響其它人的耕種或者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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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足智多謀葉子57
開荒40年以上的地當然歸集體所有,因為一九八零年才實行土地責任制後,又根據人口出生的增長進行小範圍的調整了,那麼在土地調整前土地統屬於集體所有,但在調整後農民自己開荒的士地歸自己千種植,但土地的歸屬終究歸集體所以,農民只有承包責任權。冫
開荒40年以上的地歸誰所有?
這我說,所有土地不管是自留地,農業用地,宅基地,個人開墾的土地都歸集體所有,公民只有使用權,耕種的權力,沒有所有權,由其自已開墾的田地,在不防愛別人的情況下允許種植業或養植業使用,但不屬於自己所有,村委會有權收回,歸村集體使用,所以。開荒4o年以上的地歸集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