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形碼
條形碼是將寬度不等的多個黑條和空白,按照一定的編碼規則排列,用以表達一組信息的圖形標識符。
二、條碼證變更
系統成員名稱、地址、聯繫人等變更,應提供有關證件和《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證書》,填寫《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信息變更登記表》,經分中心審核後報中心備案,由分中心發放《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變更證書》(聯繫人、聯繫電話等證書上沒有的資料變更不發放證書)。
(一)、提交如下資料:
1、系統成員名稱變更時,應提供:
有關工商局頒發的變更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三份;
變更後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一式三份;
填寫《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信息變更登記表》並加蓋公章,一式三份;
2、系統成員地址、聯繫人等變更,應提供:
變更後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一式三份;
一、條形碼
條形碼是將寬度不等的多個黑條和空白,按照一定的編碼規則排列,用以表達一組信息的圖形標識符。
二、條碼證變更
系統成員名稱、地址、聯繫人等變更,應提供有關證件和《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證書》,填寫《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信息變更登記表》,經分中心審核後報中心備案,由分中心發放《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變更證書》(聯繫人、聯繫電話等證書上沒有的資料變更不發放證書)。
(一)、提交如下資料:
1、系統成員名稱變更時,應提供:
有關工商局頒發的變更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三份;
變更後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一式三份;
填寫《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信息變更登記表》並加蓋公章,一式三份;
2、系統成員地址、聯繫人等變更,應提供:
變更後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一式三份;
填寫《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信息變更登記表》並加蓋公章,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