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當事人或有關人員出示執法證件。
2.
告知當事人享有陳述權、申辯權以及申請回避的權利。
3.
收集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現場筆錄等相關證據。
4.
制作詢問筆錄,並由被詢問人簽字許被詢問人補充修改詢問人拒絕簽字的應當注明情況。法律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五十九條適用簡易程序當場查處違法行為,辦案人員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證件,當場調查違法事實,收集必要的證據,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由辦案人員簽名或者蓋章,併當場送達當事人。第六十條當場制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依據、處罰種類、罰款數額、繳款途徑和期限、救濟途徑、部門名稱、時間、地點,並加蓋章
根據發現的問題,開始調查取證,找證據總結匯總處理。
向當事人或有關人員出示執法證件。
2.
告知當事人享有陳述權、申辯權以及申請回避的權利。
3.
收集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現場筆錄等相關證據。
4.
制作詢問筆錄,並由被詢問人簽字許被詢問人補充修改詢問人拒絕簽字的應當注明情況。法律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五十九條適用簡易程序當場查處違法行為,辦案人員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證件,當場調查違法事實,收集必要的證據,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由辦案人員簽名或者蓋章,併當場送達當事人。第六十條當場制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依據、處罰種類、罰款數額、繳款途徑和期限、救濟途徑、部門名稱、時間、地點,並加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