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以下規則進行排序:根據加分或優先錄取政策的規定,首先是 享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考生(考生若已享受加分,則不再享受優先錄取);
再比較學業考 試原始成績;若情況又相同,則先比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分數之和;若再有相同,則依次比 較數學、語文、英語、思想品德、物理、化學單科成績;若仍有相同,又再比較綜合表現評價等 級。
依照上述規則對全市投檔總分相同的考生進行排序產生的序號,即為考生的同分序號。
例如一 名考生學業考試成績為678分,成績單的“說明”欄標有“你的投檔分數為678分,同分序號為7”,表示這名考生的同分序號為7。投檔時,若有幾個考生總分相同,則比較同分序號,按排序先後順序錄取。即使考生達到學校 錄取最低分數,並不代表就一定能被錄取,能否錄取,取決於考生的同分序號先後及招生學校投檔 至該分數時的剩餘招生計劃數。因此也會造成考生達到學校的錄取最低分數,但由於同分排序靠後 而落選的情況。
按以下規則進行排序:根據加分或優先錄取政策的規定,首先是 享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考生(考生若已享受加分,則不再享受優先錄取);
再比較學業考 試原始成績;若情況又相同,則先比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分數之和;若再有相同,則依次比 較數學、語文、英語、思想品德、物理、化學單科成績;若仍有相同,又再比較綜合表現評價等 級。
依照上述規則對全市投檔總分相同的考生進行排序產生的序號,即為考生的同分序號。
例如一 名考生學業考試成績為678分,成績單的“說明”欄標有“你的投檔分數為678分,同分序號為7”,表示這名考生的同分序號為7。投檔時,若有幾個考生總分相同,則比較同分序號,按排序先後順序錄取。即使考生達到學校 錄取最低分數,並不代表就一定能被錄取,能否錄取,取決於考生的同分序號先後及招生學校投檔 至該分數時的剩餘招生計劃數。因此也會造成考生達到學校的錄取最低分數,但由於同分排序靠後 而落選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