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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anlan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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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戶6169029002920
在西方是三四千年前的,蘇美爾人就知道在泥巴上寫合同了,還要雙方簽字,然後封存在泥罐子裡,但目前還沒有發現他們的泥巴合同與他們的賬簿之間有一一對應的關系,因此,“泥巴合同”
應該算作法律證據,也不是會計上的原始憑證。
在中國,最早的原始憑證很可能是西周時官廳會計用的契,《周易,繫辭》裡說“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書用以記錄,相當於賬簿,契也就是劵,通常分為三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一份留存,上面蓋著官府的大印,這個東西主要用於官府發給老百姓當作交稅的證據,這可能是我們現在的發票吧。
這“泥上偶然留指爪”就是飛鴻經過的憑證,在人類社會早期,人們和飛鴻一樣,並不特別重視這偶然留下的蹤跡。
遠古人類的繩子身兼數職,既是報表又是賬簿,其實它還兼有憑證的作用,只不過這個功能沒有得到特別的重視,現在中國也可以使用電子發票作為原始憑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