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方面原因。典型如西北某地以及內蒙古,本身政府財政支付能力較弱,在國家的支持下(包括中央政府和各類央企),紛紛上馬各類PPP項目在中央經濟工作重點調整的關口,又對各類PPP項目緊急剎車聽說有的項目還要求撤回政府出資部分。各類社會資本只能打落牙齒和血吞了
(2)施工建設企業原因。在PPP項目剛開始推行之時,有些項目前期已經簽署過施工合同、後期因為政策層面變動不得已需要走PPP模式,部分施工建設單位為了獲取市場份額,在項目未走完入庫流程之時墊款、先行施工結果有一部分PPP項目最終未能入庫,收益來源成疑,這種情況下不得已停工。
(3)資金來源未能落實。與上面的情況類似,不同之處在於項目已經走完正常審批流程、且已經入庫,但因為92號文、23號文等原因,項目資本金落實不了、後續的債務融資也無從可談,本身各類央企施工單位又存在各種並表壓力,只能暫時停工,開工之日還尚未可知。
(1)政府方面原因。典型如西北某地以及內蒙古,本身政府財政支付能力較弱,在國家的支持下(包括中央政府和各類央企),紛紛上馬各類PPP項目在中央經濟工作重點調整的關口,又對各類PPP項目緊急剎車聽說有的項目還要求撤回政府出資部分。各類社會資本只能打落牙齒和血吞了
(2)施工建設企業原因。在PPP項目剛開始推行之時,有些項目前期已經簽署過施工合同、後期因為政策層面變動不得已需要走PPP模式,部分施工建設單位為了獲取市場份額,在項目未走完入庫流程之時墊款、先行施工結果有一部分PPP項目最終未能入庫,收益來源成疑,這種情況下不得已停工。
(3)資金來源未能落實。與上面的情況類似,不同之處在於項目已經走完正常審批流程、且已經入庫,但因為92號文、23號文等原因,項目資本金落實不了、後續的債務融資也無從可談,本身各類央企施工單位又存在各種並表壓力,只能暫時停工,開工之日還尚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