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慶藏族自治州,是雲南省的8個自治州之一,首府香格里拉市。藏語意為“吉祥如意的地方”。位於雲南省西北部,滇、藏、川三省區交界處,青藏高原伸延部分南北縱向排列的橫斷山脈,金沙江、瀾滄江、怒江三江並流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腹地,瀾滄江和金沙江自北向南貫穿全境,總面積23870平方千米。
迪慶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地處青藏高原南緣,橫斷山脈腹地,是滇、川、藏三省區交匯處,是英國著名作家詹姆斯·希爾頓在其長篇小說《消失的地平線》中,描繪的一個遠在東方群山峻嶺之中的永恆和平寧靜之地——“香格里拉”。
宋代(960~1254年),大理國廢節度,設四鎮八府,維西縣境歸麼些大酋統轄,屬四鎮之一的成紀鎮,名羅間,為大理國極邊險僻之地。境內藏區在宋代成為藏傳佛教興盛的地方,而沿金沙江一線則為麼些大酋所據,號花馬國。南宋寶佑元年(元憲宗三年,1253年),忽必烈率大軍徵大理國,至元八年(1271年),元忽必烈派兀都蠻率蒙古軍鎮守旦當(今中甸一帶),同年置茶罕章宣慰司。至元三十年(1293年9月),雲南旦當(中甸藏區)劃屬宣政院管轄地。
明代分屬麗江府、永昌府,部分屬雲南都司。明永樂四年(1406),在今維西縣設剌和莊長官司,直屬雲南都指揮使司管轄。這一時期,中甸間稱“忠甸”,維西稱“你那”,德欽稱“阿德酋”。嘉靖至萬曆年間(1522~1573年),迪慶地區為麗江木氏土司統治。
清雍正四年(1726),將迪慶地區劃歸雲南省,設中甸廳;雍正五年(1727)設維西廳(轄阿墩子),設通判。清末,在川滇邊界藏區推行“改土歸流”,迪慶地區曾受川、滇邊務大臣衙門節制,並新設阿墩子彈壓委員。
民國元年(1911),中甸、維西改廳為縣,直屬雲南省騰越道。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阿墩子改為德欽設治局。
1949年7月成立了維西縣人民政府。1950年5月中甸和平解放,成立了縣人民政府。隨之德欽也宣佈和平解放,仍稱德欽設治局,1951年4月建立縣一級的德欽藏族自治區,1952年改稱德欽縣。三縣1950年屬麗江專區,1957年9月13日設立迪慶藏族自治州,自治州人民委員會駐中甸縣,原屬麗江專區的中甸、維西、德欽3縣劃歸迪慶藏族自治州領導。迪慶藏族自治州仍由麗江地區代管。1973年8月,迪慶藏族自治州為省直屬管轄。
迪慶藏族自治州位於雲南省西北部滇、藏、川三省區交界處,總面積23870平方公里,西北接西藏自治區,東臨四川省,東南與麗江市毗鄰,西與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接壤。境內最高海拔為梅里雪山主峰卡瓦格博峰6740米,同時也是雲南省最高,最低海拔為瀾滄江河谷,海拔1486米,絕對高差達5254米,較小範圍內的巨大高差使得境內出現了垂直氣候和立體生態環境特徵。迪慶藏族自治州是雲南省海拔最高的藏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香格里拉市建塘鎮距省城昆明市608公里。
迪慶藏族自治州地處青藏高原東南緣,橫斷山脈腹地,是雲貴高原向青藏高原的過渡帶,這裡地貌獨特:有古高原面,也有大山、大川、大峽,是世界著名景觀三江並流的腹心地帶。
迪慶藏族自治州共轄3個縣級行政區,包括1個縣級市、1個縣、1個自治縣,分別是香格里拉市、德欽縣、維西傈僳族自治縣。迪慶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駐香格里拉市長征大道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