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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旅遊行業規模快速增長,線上旅遊市場也快速成長。蓬勃發展的線上旅遊平臺以其高效、便捷的服務深受消費者青睞的同時,也逐漸暴露出平臺監管不力、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等問題,侵害遊客的合法權益,擾亂旅遊市場秩序的行為也時有發生。

10月8日,文化和旅遊部在官網釋出《線上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9年11月10日。 該《意見稿》明確平臺責任“劍指"行業亂象 ,在業內引發廣泛討論。

明確平臺責任

《意見稿》明確、強化了平臺的資質稽核、提示、預警、監督、處理、報告、保險等相關要求。 其中,平臺經營者應當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進行核驗並依法進行登記,未經平臺核驗和登記的經營者不得在平臺內從事線上旅遊經營服務。

在平臺內容稽核義務方面,平臺經營者應當對上傳至平臺,以文字、圖片、音視訊等形式展現的全部資訊內容進行稽核,鼓勵採用先審後發的管理制度,確保平臺資訊內容安全。

事實上,線上旅遊行業管理的政策檔案方面,各部委也做了長足努力。

2013年公佈的《旅遊法》中沒有針對線上旅遊的專門規定,更沒有涉及線上旅遊平臺的細則條款,對線上旅遊平臺如何監管、散客權益如何保障方面也存在空白。 之後頒佈的《旅行社產品第三方網路交易平臺經營和服務要求》、《關於規範線上旅遊平臺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旅行社線上經營與服務規範》等檔案均從不同方面,對線上旅遊企業和平臺進行了說明規範。

根據《艾瑞諮詢:2018年中國線上旅遊行業研究報告》,2018年線上旅遊市場交易規模達1.48萬億元,預計2022年將達到2.46萬億元。

“劍指"平臺亂象

當前,中國線上旅遊市場集中化趨勢明顯,龍頭間的“合縱連橫”之勢不斷加深。 主要線上旅遊企業通過投資收購、戰略合作等多種方式在產業鏈橫向或縱向整合資源,提升運營效率; 同時,線上線下界限不斷模糊,傳統旅遊集團進行網際網路改造的熱情高漲,市場競爭呈現出立體化格局。

"問題導向,通個加強對頭部平臺的規範來實現二次監管責任落實,是本次《意見稿》的一大亮點。"楊彥鋒說,《意見稿》針對虛假預定、不合理低價遊、價格歧視、大資料"殺熟"、信用監管等熱點問題的規範正當其時。

《意見稿》表示,線上旅遊經營者不得為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的旅遊活動提供交易機會。 同時,線上旅遊經營者為旅遊者提供線上預定酒店、機票、火車票、船票、車票、場所門票等產品或服務時,應當建立透明、公開、可查詢的預定渠道,不得誤導旅遊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虛假預定。

其中,《意見稿》明確表示,利用技術大資料殺熟,最高可罰50萬,可謂是“拆解”線上旅遊的套路,直擊平臺“痛點”。

近年來,包括飛豬、攜程、滴滴出行、美團等多家網際網路平臺均被曝疑似存在“殺熟”情況。 如2018年10月7日,知名作家王小山在微博炮轟飛豬旅行App利用大資料“殺熟”。 飛豬對此迴應稱: 從來沒有,也永遠不會利用大資料損害消費者利益,否認存在“殺熟”的情況。

是使用場景變化,還是後臺動態加價? 大資料殺熟是否成立,或許最終的答案還得歸於資料。業內人士也表示,大資料“殺熟”的問題不好界定,或許在操作過程中會遇到困難。

​“利好"還是“加壓"

那麼,該《意見稿》對線上旅遊企業和平臺來講,意味著什麼呢?

顯而易見的是,《意見稿》針對平臺和企業的責任落實清晰,且納入“信用監管”體系,是此前不曾有的; 再者,《意見稿》針對平臺內容稽核義務、資訊登記、投訴、應急機制等方面的規定,也需要企業和平臺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時間成本,是否會增加運營成本,這也是需直面的現實問題。

從長遠來看,對虛假預定、不合理低價遊、價格歧視的相關是否會帶來業務旅遊產品方面的調整,更有待觀察。

"平臺與企業應自覺對標自查自糾,做好內容管控、服務商稽核、信用監管等問題,主動向法規和監管靠攏看齊,合規經營提升品牌美譽度。 " 楊彥鋒也指出,這是面向廣大線上旅遊經營者徵求意見的一個條列,平臺和企業應在截止時間之前,及時做好和有關部門的溝通,反饋意見提出建議,這也有助於政策通暢符合實際,對於行業發展更具操作性和指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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