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現如今,旅遊成為了大多數人心目中放鬆遊玩的必選項目,對於許多年輕人來說,自駕遊不僅能夠玩得更加放鬆,同時也能為自己帶來更好的享受,而對於一些上了年紀的人來說,報團旅遊也是較為划算的一種。”
張女士在假期中原本打算好好出來放鬆一下,於是便帶領著自己的家人報名了旅遊團去欣賞西北地區的壯美風光,可是令她萬萬沒想到的是,正是這次旅遊,不僅沒有為她帶來愉悅的心情,反而讓她的心情更加煩悶不已,這到底是怎一回事呢?
這次的旅遊行程一共八天七夜,報名花費一共1600元,在出發前,張女士和自己的家人對於本次旅行十分期待,甚至做好相關的旅遊攻略與打卡地路線,想要過去好好放鬆一下。
但是沒成想,在旅行的路途中,導遊一而再再而三的當地的東西,並且強烈要求車上的遊客進行購買,張女士起初只是以為簡單的推銷,所以並沒有太過在意,並且由於這些特產張女士自身並不感興趣,因此也沒有購買的慾望。
導遊在看到張女士等人沒有購買相關的特產時,不僅對張女士一行人進行了言語上的攻擊,同時也開始進行了道德綁架,不斷地吐槽張女士等人吃自己喝自己的,做人也不會將心比心。
這番言論使得張女士感到自己的人格上受到了侮辱,於是她拍下了導遊的講話視頻作為證據,將其上傳到了網上,同時又向當地的旅遊公司進行了舉報。
視頻在傳到網上後,引發了較高的輿論,在視頻中,導遊不停的在推銷當地的特色產品,面對大多數遊客無動於衷的反應,導遊不由得開始對車上的乘客進行了言語上的攻擊。
據張女士本人迴應,該導遊稱遊客們吃他的喝他的,這件事根本就不存在,因為前來報名旅遊的旅客,都是花費的自己的錢,並沒有花導遊的錢,她們的飯錢以及住宿費用都是包含在那1600元內的,所以並不存在上述發生的情況。
並且最為重要的一點是,在這趟旅行中,張女士和家人開始交付了1200元的押金,籤合同時又支付了8400元,相當於一共花費了9600元,而張女士的家中一共有六口人,所以平均下來一個人花費了1600元。
這些錢並不算是一個小數目,本身張女士是打算用這些錢為自己買下一個好的心情,可是在整個旅行的過程中,導遊一直不停的帶領遊客們開始在購物中心進行購物,如果沒有買夠一定數目的產品,那麼就會遭到導遊的數落。
當地的一些旅遊產品根本不需要花費如此高的價錢,而且一些產品可以說是可有可無的東西,所以導遊的這一行為是在當地的經濟、旅遊產業發展,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買什麼東西,花費多少錢是每個遊客的自由,導遊並不能強制遊客進行消費。
可在本次旅遊中,導遊不僅強制性的讓遊客們買東西,甚至對於沒有買夠東西的遊客進行了言語上以及人格上的攻擊,因此張女士稱這趟旅行簡直是花錢買罪受。
記者在瞭解到相關情況後,立刻前往當地的旅遊地區進行了情況的核實與反應,在旅遊地區聽到記者的闡述後,也表示會對這一情況進行嚴肅處理,並向張女士表示會給其一個交代。
在旅遊過程中出現這樣的情況無疑是最令人頭大的了,我們在面對導遊的推銷時,首先一定要分清這個東西是否是自己所需要的,減少盲目消費的幾率,如果不是自己所需要的,就一定要學會拒絕,千萬不能因為不好意思而不拒絕。
其次,我們需要注重該種物品的性價比,因為大多數的旅遊產品為了提高自身的經濟銷量,所以將其價格抬高了好幾倍,當我們進行參觀時,一定要在內心衡量清楚這個物品的相關價值,防止被狠狠的“宰”一頓。
總結:在我們遇到張女士的情況時,也一定不能忍氣吞聲,要學會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及時向當地的旅遊方進行反映,要求其嚴肅處理,必要的情況下我們也可以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