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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桔豆豆的老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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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靜夜聽雨S
像你這種情況,可以去找我認為,因為你們此前有感情基礎,不知道是什麼樣的誤會讓你們分開,那既然知道是誤會就應該好好解釋消除,努力了,不管結果如何,不會遺憾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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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悠然小夜曲
現在交通這麼方便,有時間、有條件的時候,想見誰就去見吧。說一說想說的話,也許你還有機會。
當然,要在人家愛人同意的情況下再交往。免得有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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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阿慧之見
如果一直忘不掉一個人 ,要根據對方的現狀選擇見與不見。
如果她已結婚或已有男朋友就不要找她了,否則有破壞對方感情的嫌疑。
如果對她仍是單身一人 ,你可透過電話或網際網路工具聯絡,敘敘工作家常等,徵的她的同意後再去找她,否則有點冒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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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農村姑娘在鄭州
我個人覺得你問的問題需要分情況看待:
如果一直忘不掉一個人,若以前那個人對你也有感情,因為一些不值當的原因分開的話,而當前那個人依然是單身,為了不讓自己後悔,可以試著努力再去找找看,說不定有奇蹟出現,再續前緣!如果那個人從開始對你沒有產生過一絲感情,你們從未開始過,我覺得就算你去找,人家也未必見你,還不如保持一些體面,默默的藏在心裡等待那個屬於你的心上人!
如果對方已經有家庭,你是單身,個人覺得不建議去找,為什麼呢!原因有兩個,從道德層面上來講,不光彩,拿不到桌面上提,你出現了,多少會對她的婚姻造成一定的影響。從法律層面來說,如果她在婚姻存續期間內,你們接觸的話,這也算是第三者介入,也違反法律條文。
綜上所述,還是要視情況而定,因為你個人對你們之間的感情定位最清楚。雙方是一個什麼狀態你也明白,所以該怎麼做,根據實際情況,想想怎麼樣才合適,適可而止,量力而行,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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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音樂手提袋
首先你要搞清楚你找他她的目的是要換回還是隻是單純的見一面如果是那不用想去吧,如果要挽回那你要考慮她他對你的態度,他她想不想見你,她他現在還是不是單身,如果肯見你還沒有結婚可以考慮見一面但不要太過急躁,心平氣和的聊聊過往和現在都狀況,如果透過這次見面你感覺還可以的話再進行第二次見面,希望我以上的觀點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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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淺若說情感
那時候的愛情,多美好呀,因為一個誤會就分開了,真是太可惜了,為什麼當時不解釋清楚呢?
現在都過去十年了,還忘不掉她,說明你愛得挺深的嘛!
個人認為,如果你現在擁有了另一個人,那就沒有必要去找她了。
否則你會傷害了兩個人,甚至更多人。
或者說她現在已經不是單身了,日子過得很好,很幸福,你也就沒必要去打擾她了。
如果是上面兩種情況,就讓曾經的美好繼續藏在心裡吧!也許,這才是最好的愛之方式!
有的愛,註定是短暫的,而有的愛註定是長久的,看開看淡就會釋然。
講真,你現在還忘不掉她,或許不是真的忘不掉,而是想把那個誤會消除而已。
當然了,如果她現在還是單身,你也剛好是單身,這樣子的話,可以大膽去找她,把當年的誤會解開。
至於能不能繼續在一起,那就要看緣分了,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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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懷舊的阿念
回憶也意味著回不去,那麼多年過去了,雙方都變得不再是當年的那個自己,你懷念的只是曾經你們在一起那段難忘的時光,也許只是想知道他過得怎麼樣,經典語錄:相見不如懷念 ,是絕對有道理的,請施主不必再念舊情,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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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娥江捕魚人
如果她和你一樣也還是單身,那可以去找她,如果你們有一方或者雙方都已經有家庭,那就別去了,去了可能就是玩火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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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人生繁華
十多年過去了,早已是物是人非了。儘管你一直忘不掉她,但並不代表她也一直忘不掉你了。因此,我認為你不可以去找她了。而你忘不掉她,是情有可原的。
你之所以對她還耿耿於懷,忘不掉她,原因之一她是你的初戀,你對她鍾情太深不能自拔,可以理解;之二是因為當初你的一個誤會,使她負你而去,你認為對不起她,也有內疚的情份在其中。
而她當初沒有給你解釋誤會的機會,說明她對你已經完全放棄了。大家都知道,愛得越深恨得越切,加上隨著時間的推移,感情也會有所變化的。所以,隔了那麼久,現在你才去找她,我想結果肯定是不言而喻的。以及知道結果會是這樣,倒不如把她珍藏心中,作為自己一生的美好記憶吧。
不過,你一直忘不掉她,說明你是一個性情中人,難得。
當然了,如果你已經鐵了心非去找她不可,那麼就行動吧。找以前的同學一打聽就知道了。至於結果如何已經在其次了。
如果打聽到她已經是情有所屬的話,那就徹底地把她深深地埋在春天裡吧。
如果打聽到她也像你這樣痴心不改的話,那麼,就去找她繼續前緣吧,說不定有情人終成眷屬,人世間又多了一段浪漫的愛情傳說了。你們彼此煎熬十幾年的思念,不算是白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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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業餘投資愛好者
大概可以,想起年少時起勁啊,那時我一無所有沒人嫌我,我多想在她面前討好一下,訴訴苦,我終於改變了我好的一面她卻沒有看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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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紅楓亦醉人
只有痴情,情根深種,才可能對一個人念念不忘,縈繞心底,寢食不安!你這分感情是純真的!
對此,有許多鼓勵大膽追求的熱句:“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女為悅己者容”、“花開堪折直須折,莫待無花空折枝”、“有情人終成眷屬”……還有很多。
但不能貿然行事,還要弄清情況後,再行事。
她結婚了嗎?都過去那麼久了,她還是單身嗎?她的愛沒有變嗎?
你可以去找她,看看她的意思。如果其已經結婚,就無須去打擾了!你再愛她,此時也只能放手!
真愛對方,就祝她幸福,把以前的交往當成美好的回憶!“世上不如意事十有八九”,不能死纏爛打,那暴露了你的人品,得不償失!
你的深情可贊,你的明智可能也會獲得稱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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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喵喵心理疏導
你們之間有過很美好愛情,去找她吧,不然會一直遺憾下去的,跟她好好解釋一下,如果她已經有了另一半就祝福她,還單身的話還可以再追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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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Joker小弟
誰的心裡都深藏著一個人,誰都有最最神聖的愛,有的時候,不是愛了就可以在一起,不是想念了,就可以去找她,有的時候,靜靜的守候或許更是一種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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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堅持就上癮
最好不要了。
十年了不是一個很短的時間,十年間會發生很多事,雖然你一直記得你們之間的點滴,想化解當年的誤會求得自己一個心理安慰,但你有沒有想過會給對方帶來的後果?
如果她現在生活過的很好,有家有他,也許你的出現會給人家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畢竟你們曾經也算是很曖昧的關係。
如果她現在過得不好,你出現了又能怎樣?能幫她改變現狀嗎?是不是反而讓她更不堪?
如果你現在單身,心裡還有當年對她的特殊感情,想彌補當年的缺憾,還想有機會重新追求她,建議你從她身邊的同學朋友悄悄打聽,看她現在是什麼情況,千萬不要魯莽行事,造成更大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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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春天裡的冬天
不可以。
一直忘不掉一個人,那也可能只是你一個人的單方面的想法,可能是單相思,說明你是一對情感很專一的人。如果你一直忘不掉的這個人,也同你一樣,一直忘不掉你的話,我覺得她一定早就主動來找你了,因為愛,捨不得,放不下。如果她一直沒有來找你,你也不要去找人家了。最好從中抽身出來,因為愛的越深,傷的越深,誰先不愛,誰先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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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那個小moment
對於這個問題其實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選擇.我覺得想去找她的話就去吧,見見她說說這麼多年心裡一直想說的話,不管結果是怎麼樣的,說出來了面對了,對你自己而言,就輕鬆了,人生苦短,有時候不必那麼壓抑自己,說想說的話見想見的人,因為是需要勇氣的事,所以是很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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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詩中的遠方
如果你是單身,她也是單身,可以去找。但大多結果都會大失所望。因為時間和距離早已拉開了你們的距離,再也沒有以前的感覺了。
如果都有家庭和孩子,那就不要去找了。也許會有意想不到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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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陌上青丘狐
“僅僅”一次誤會就能永遠失去,你的措辭很大男子主義了,可以想象這誤會對對方的傷害、如若不然,當初感情那麼好,怎會不給你解釋的機會?
你忘不忘的掉不重要,關鍵在於人家想要見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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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文一心
年輕時侯,不懂感情,有了機會,不去抓住,已過十年,不到三十,想找新友,滿腦初戀,任何女孩,都不接受。
你現在需要去找她,她若變成人婦,你也就不再去想了,她若還是單身,你可以爭取一下。
我判斷,既然當初沒走到一起,就有沒走到一起的理由。
你心裡的那個人,是那個美好的歲月和那個清純的女孩合在一起的一個完美的記憶。
現在再見面,也可能不再是那超凡脫俗的女孩,可能是滿口房子、車子、票子之類的一個很實際的女人了。
不論怎樣,你必須勇敢的走這一步,不然你心裡不會接納別的女孩。
如果女孩還是單身,你可以勇敢的追求,相處一段,看一看能不能一起生活。
如果打聽到那個女孩已經結婚,你千萬別去打擾她的生活,那樣是不道德的,還會使三個人都處於痛苦之中。
若是後一種情況,你就必須調整好自己的心態,把那個女孩忘記或藏在心裡的某個角落。
開始找一個適合你的女朋友,有句話說的好:“天涯何處無芳草。"
以後不再想這個事了,你才能過得好。
不要以為就你一個人心裡藏著一個美麗的小女孩。我認為大多數人都有那麼一個美好的記憶。
一個人從十六、七歲開始注意到異性是正常的吧,到二十五、六結婚算是比較早的,這八、九年能沒遇到自已喜歡的嗎?
所以,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別人身上,別人都能處理好,你也一定能處理好的。
男孩子要有主見,大主意還得自己拿。
我說的對嗎?
剛入高中時,一次偶然的機會,和她成為了筆友,我知她是一個不善於交際的女孩,互相的書信,成了我們課餘時間唯一做的事情,有時候收不到她的信,心中會有些不悅,也有些擔心,是不是讓她生氣了,她保留了我所有信件,我也是如此,我有想過去找過她,但她一直都不願意,因為她小時候出過車禍,眉眼處有一不太顯眼的傷疤,但也絲毫不影響她的美麗大方。或許她因為自卑,而我或許認為不應該打擾。就這樣,彼此寫信寫了2年156天。或許實在受不了心之所動,彼此遠遠的見了一面,直到後來知道,她在我樓下班級,但每天的課間操的時候,我和她能碰到,我會不好意思看她,她也會臉紅,我和她之間的所有對話,都會透過書信的方式表達。在距離高考126天時,她說她對我動心了,那天是我最傻的一天,晚自習後操場上,第一次牽手,第一次擁抱。她給我織圍巾,我給她買了手套。我給她輔導功課,但又會傻傻的看著她。她曾說話,如果她不在了,她會讓她的眼睛陪我。一切都是那麼的美好,而僅僅一次誤會,我就失去她了。連解釋的機會都沒有。10多年了,夢裡還會經常夢到她,夢到以前的點點滴滴,我想找到她,跟她說清楚,就算不能回去,也希望讓我以後好過點,她叫何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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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美啊~這就是最美好的初戀呀~其實你的文字挺簡單,但是渲染出來的氛圍真的很甜~讓人好想回到少年~你可以請她吃一頓飯,假如她沒結婚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