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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人說影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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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iaoGY
和為貴,民眾中協商教育,少製造矛盾。君不見,貴州高考一車人被不滿現實的司機把車連人開下深河水。多可悲,是否應把社會教育、解決民生問題放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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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橋流水811小橋流水
謝邀。"對造謠生事…"處理辦法、應對態度,因人、因事而異。a、假如證據充分,可以讓加害人該承擔民事責任就承擔民事責任,該承擔刑事責任就承擔刑事責。b、另外,自己如果也存在一定過錯也要改正;自己確無過錯,且虛懷若谷,還可以面對所有的胡說八道,充而不聞,視而不見,不管東西南北風。讓流言蜚語自聚自散!豈不省事,還白賺了無本"廣告"。一個真正的達人,不怕被人們"認識"!這遠遠比加幾個關注強得多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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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關注社會議論人生
還能怎麼處理?藝人也是人,又沒有什麼特權,難道還要罪加一等?
個人的名譽權、人格權、隱私權受到侵害,只能訴諸法律,由法院來審理。
是不是造謠生事,會不會誤導大眾,能不能認定是汙衊、辱罵,後果嚴重到什麼程度,也只有法院說了算。怎麼處理是法院的權力,其他人說了也不算。
藝人也是人,與一般人相比,算是公眾人物,一般民眾可以對其評價,也可以對其批評。即使有所偏頗,一般也談不上什麼汙衊、侮辱。即使有人謾罵,也夠不上多大的刑法,罵人一般也是賠禮道歉了事。
如果造謠栽贓,又當別論。問題是藝人不知道怎樣維護自己的權利嗎?人家多是有自己專業的律師團隊,比一般草根專業多了,什麼樣的錢不會找,還需要一幫打醬油的吃瓜群眾出主意,想辦法?
聽說有藝人專門僱傭水軍對其“京罵”、“海罵”,算是一種變相的廣告,給自己造點熱度,害怕大家不記得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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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國兔子
示情節輕重辦,夠成犯罪行為的,交給法院去辦;國家大,人多隨著時代發展什麼樣的犯法方式都有;各級專家要聽聽民眾呼聲,再考慮是否出臺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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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飛羽追風
“汙衊”藝人還造成“嚴重後果”?自殺了嗎?
對歌唱祖國,歌唱民族,讚頌勞動者,讚頌英雄的藝人,有誰汙衊的嗎?對那些賣色賣相賣大腿的藝人,還用別人“汙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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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柳岸青青778
對藝人評論違法嗎?看看這些年有些藝人都幹了啥?移民外國還在國內撈錢,張鐵林是怎麼對待女性的?有幾個藝人從一而終的?我想藝人不會有包辦婚姻吧!還有杜海濤給外國人下跪獻花,阿丘要中國給全世界道歉,這都是什麼混帳話,這些人有中華民族的精神和道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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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晨藍2
現在網路世界比較虛幻,人人都可以肆無忌憚,口無遮攔。就是因為沒有實名制!對造謠生事,誤導大眾,汙衊他人等情節嚴重的,應該由平臺公佈其人的實名,使其在以後的升學、工作... ...中,作為考核內容之一。情節更嚴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只有嚴厲打擊,才能狙住這股歪風,還這個世界晴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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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四個耳朵的老鼠
此文言者不太清楚!藝人?就是個人的體現!不是團隊與組織。個人對個人的看法、個人與個人的淵源是一般人所不瞭解的!尤其是藝人,現在各個領域報導的不少,這是其一。讓大眾瞭解!另一方面如果對藝人有所不同的看法的人絕對會對藝人有更多的瞭解,他們可能談出的語言更艱苛!但是不見得有其題出者所述的見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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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殘陽大魔王
應該讓法律說話,能給這些人站隊,說明這些人都不是一般的炮子,這些人都有沒理都能打贏官司的能力,要是有理,他們會牛逼的高舉世界大旗來打這官司,為自己做廣告的機會他們是從不會放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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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耕耘清風
在我國雖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藝人不知高人幾等,明星處罰近9個億,都沒有法辦。如果是一般納稅人,恐怕要被法院判死過多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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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隨心隨想看心情
你這問題就有問題,藝人也是中國公民,先是中國公民,後才是藝人,藝人只是公民從事的一個職業,為什麼要把他單獨分出來?對於任何針對個人的造謠,辱罵都應該給予懲罰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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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嶽風輕雲淡
相信廣大人民群眾的眼晴是雪亮,正義的,公平的的。不僅藝人是人,大眾也是人。對於於醜化百姓大眾的"藝人",人民有權批評反對。至於"造謠生事","誤導大眾"等,如確有證據介定屬實者,當依法處置。因為我們是一個法制國家。但決不允許少數所謂"藝人"隨意醜化大眾百姓,宣傳自封"民族精神",毒害廣大青少年,誤導人生觀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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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仁增旺修1
當今中國影視娛樂界年輕雌性變異小鮮肉畜牲戲子,屬於人類垃圾文化廢物,只有中國影視娛樂界敢於用這些廢物侮辱中國人民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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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那老先生
藝人大概指文藝工作者。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堅持毛主席革命路線的,好像在網上沒人罵。比如郭蘭英。李雪健。楊洪基。閆維文。秦怡。牛犇好像沒人罵。藝人之間互相罵有。藝人告別人上法庭的有。藝人被罰的有。這些法院都處理。應該怎麼定罪,怎麼定罪。社會沒亂呀!國家還出了限薪令。限籍令。刑法,民法都有。如果因為罵了藝人,就該千刀萬刮。可以向全國人大建議修改法律。在網上發瀉什麼?法治國家。依法治國,沒問題。造謠的,罵人的,搗亂社會的,該怎麼處理,有法為原則。道德敗壞:不讓人說大概沒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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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騎著板凳養豬
做假廣告的藝人,在坑害著老百姓你為什麼不說?那些垃圾藝人,在扭曲人生觀你為什麼不講?那些為了自己得利,無惡不做的藝人,你為什麼不說說。朱元璋對你們來講,太偉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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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盤古49
請問小編誰人造謠生事,誤導大眾,汙衊藝人?德藝雙馨的藝術家誰都尊重,如郭蘭英,閆維文等。對那些偷稅漏稅,吸毒嫖娼的藝人不但要罵還要用法律處罰,如范冰冰,王海波等。現在不是為藝人塗脂抹粉的時候,而是要整頓文藝界的時候,首先還是你不能誤導網民,轉移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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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中山西路以西
題主是在逗我們的嗎?
你已經都定了性了,是某個個體能處理得了的嗎?那是“治安條例”、“民法”或“刑法”的事了,好吧,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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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平和淡定的對待人間凡
當事人完全可以以“誹謗罪”、“侵犯個人人生自由”等向當地檢察院提起訴訟申請受理,經過法院受理、審理、判決!具體還得諮詢法律顧問、律師等怎樣經過必須的法律程式和法律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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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釣手臥龍
對於汙衊和造謠者法律已經很明確應該承擔什麼法律責任,無需解釋。首先這裡應該清楚什麼是藝人?藝人應該承擔什麼樣的社會責任?為什麼會對藝人進行汙衊和造謠?藝人是從事藝術工作的人,藝人的宣傳面廣,影響力大,社會責任就是宣傳正能量,維護國家的形象和法律的尊嚴。有些藝人我們稱為藝德高尚,我們理應尊敬也值得社會尊重,而我們的有些藝人又在做什麼?偷稅漏稅,吸毒嫖娼,虛假廣告等等!幾千萬的片酬拿著自覺高人一等,出門保鏢回家保姆,社會影響力極壞!這些藝人毀掉了社會的良好風氣,娛樂圈影視圈的名譽,令全社會痛斥,這些藝人還需汙衊和造謠嗎?還社會一片淨土娛樂圈,影視圈的藝人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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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造謠生事,誤導大眾,汙衊藝人,辱罵。造成嚴重後果的人應該“凌遲處死”,雖然現在沒有這種極刑了,但是對於這樣的人我覺得這樣的刑罰一點都不為過,而且還有點對他們仁慈了,因為他們對很多人造成了傷害和不良影響。
先說造謠生事,誤導大眾的這類人吧,他們不顧別人感受,總是誇大其詞,把一些事情說的很玄乎,這讓很多人信以為真,但是當他們反應過來發現這是假的的時候內心又十分傷心,這類人真的很讓人憎惡。
再者就是汙衊辱罵藝人,這類人更可恨,他們沒有本事就開始讓別人也和他們一樣,這類人很多都是鍵盤俠,他們只會說,而且說的特別難聽,有時候甚至是辱罵汙衊明星藝人,這樣的人真的很可恨。
總之在我看來對造謠生事,誤導大眾,汙衊藝人,辱罵。造成嚴重後果的人應該加大處罰力度,用現在最厲害的刑罰來懲罰他們,這樣才能讓民眾解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