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奮鬥兔
-
2 # 鄉音鄉土龍口情
房子首付是我父母出的錢?難道不寫另一半的名字有錯嗎?
這個問題當然是錯的,應該寫另一半的名字,原因有三個。
1:首先你父母只是出的首付,剩下的大部分需要你們以後夫妻2人共同償還,如果是不需要你們還貸款,你父母還這棟樓的貸款,那不寫另一半的名字可以。
2:其次既然選擇結婚,就應該互相信任,能陪你過一生,寫上另一半的名字也應該,給對方一個安全感,夫妻共同努力過好生活,
3:最後我感覺寫上另一半的名字,對你自己一點也沒損失,如果真正到離婚的時候,父母有出資證明,這部分錢還是會判給你,所以說從各方面來說還是應該寫另一半的名字的
-
3 # 京申A
首付父母出,寫兒子一個人名,這沒啥問題,以後小夫妻倆一起還貸時如不放心,寫個補充協議就行了,換位想一下父母出錢買房,你倆啥證都沒有,你是男方家能願意寫上女朋友的名字嗎?
-
4 # 劉三花LOVE
沒有錯!觀念不一樣!你自己首付付的錢,你自己還房貸合情合理!畢竟是婚前財產!如果只有你的名字!女方肯定不服氣,畢竟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
-
5 # 龍頭喝
首先這個另一半有沒有和你結婚登記呢?如果是已經結婚登記了。那麼她也是房屋還款人之一了,也就是說,她也有權利得到她應該有的那一部分。如果是你們離婚了,這套房子裡的錢只能是扣除掉你父母所交付首付款以後由夫妻之間共同分配。
-
6 # HY大陽學長
房子首付是父母也好,是自己也好,房產證是誰的名字,沒有多大問題,並不是名字是誰?後期離婚房子就是誰的,還要看繳費情況,房貸也算家庭輸出的一部分,將來真的要離婚,分家產的時候這部分要算的,女孩要加名字無非是給自己留下一個保障,以免離婚後啥也沒有,男方可能沒有想這麼多。所以啊,男孩沒什麼多餘的想法,女方要求,加上就加上了並不影響!話說回來了,一切所有都是為在離婚用得上,與其在這考慮房產證寫不寫名字,不如想想如何把日子過好,把婚姻經營好。一開始就想著善後!這個心理我覺得emmm。僅僅是個人意見!
-
7 # 錢塘月色
你和另一半如果已經領證了,那還是寫上她的名字,因為的月供都得你們兩口子一起還,這樣寫不寫另一半名字都屬於你們兩共同財產!後期萬一要分開什麼的,你們夫妻雙方對此房子都是有份的,如果沒領證個人覺得不建議寫上另一半名字!
-
8 # 買房子的楊先生
哈哈,這個一個尷尬的問題,如果按照法律法規講,你可以不寫。並且這是你個人的婚前財產,我想父母也是這樣想的。但是,針對你們的感情,[捂臉][捂臉][捂臉]不好做過多言論。
-
9 # 地產界的關穀神奇
首先宣告,買房子和買媳婦這兩件事是沒有關係的。
1.父母出首付買房子,和你這個當兒子的沒有關係的!他們出錢買房子,想寫誰的名字,那是二老的自由,哪怕作為當兒子的你,也沒有權利自作主張。他們養活你這麼多年了,難道還要因為買房子寫誰的名字而鬧心?
2.你和你女朋友的感情,不,那也不算感情,那叫設計買賣。你倆擱那談買賣,你倆一分錢不出,有臉說這些東西?你倆哪涼快哪待著去!現在沒有房子,找不到物件,這是大多數存在的事實,但是你為啥沒有憑藉自己的努力去奮鬥出來屬於自己的房子?你自己有啥用?
3.這樣的物件,哪怕她長的跟西施一樣,根本不帶猶豫的,立刻拉黑,甩了就是。
4.孝順父母是你的義務,你和你的妻子要保持好關係,再回家孝順父母。做人,三觀要正。
5.最後一句話,靠自己(* ̄m ̄)加油吧!
-
10 # 羊文經
現在房子的歸屬權並不是以名字為準。主要看房子的首付款,供樓款決定歸屬權,婚後夫妻共同還房貸,哪怕以後離婚,析產時也只是還房貸的那部分屬於您的妻子,所以加不加名字又有什麼關係呢?再說男子漢大丈夫,既然都決定和別人結婚了,還計較這些幹嘛!不想過一生何必結婚,未婚不瀟灑嗎?
-
11 # YC袁
沒有錯,對方既然不願意出一部分錢,就沒有必要寫,更何況結婚領證之前也只能寫一方的名字。本來就是兩個人生活為什麼只讓一方出錢,按照目前的房價,房子首付一般都不是少數,這樣只會給一方增加負擔,兩人也很容易鬧矛盾!每天追求的男女平等,為什麼就不能在這件事情上也一樣呢!
-
12 # 擦肩錯過不是錯
首付是誰的並不是最重要的。還要看看還貸款的是誰。打個比方,男方父母付首付,男方還貸款,但是在付完首付後結婚,男方用來還貸款的錢是夫妻共有財產,這不加女方的名真的說不過去
-
13 # 鄭州德佑房產韓洋
現在房子的歸屬權並不是以名字為準。主要看房子的首付款,供樓款決定歸屬權,婚後夫妻共同還房貸,哪怕以後離婚,析產時也只是還房貸的那部分屬於您的妻子,所以加不加名字又有什麼關係呢?再說男子漢大丈夫,既然都決定和別人結婚了,還計較這些幹嘛!不想過一生何必結婚,未婚不瀟灑嗎?
-
14 # 劉劉
從情感上來說,雙方角度上來看都有些自私,如果都為對方考慮可能就不會因為寫不寫名字而爭吵。
從現實中來看,如果想寫自己名字就出一半錢,這樣名正言順,也不用覺得佔多大便宜
-
15 # 鬼谷金黔子
有沒有錯?我們先不下定論。我們從以下幾方面來分析:
1、首付其實就是筆啟動資金,後期的按揭才是大頭。
2、買房的時期,如果你房子買在你配偶確關係前,寫不寫看雙方確定關係談婚論嫁時協商。
3、其實維繫家庭的穩定比錢財重要,財聚人散這是古訓。
4、如果需要雙方共同還貸,不管是直接還是間接,從情理和法理上說都有雙方一半。
5、家庭生活分得太清的人大多都不幸福,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包容是一種藝術也是美德,才是家庭、社會和諧的潤滑劑。
-
16 # 房產劉備
女方不是想結婚,只是想找個人搭夥過日子而已。經濟分開,父母分開,任何事情分的清,法律都還規定夫妻共有財產呢。
-
17 # 欣晨媽媽在廣東
我是女人,單純在女性角度分析。你有了解過最新的婚姻法嗎?男方在婚前購房的房子屬於你個人的婚前財產,不管首付是誰出的,一但離婚女人就淨身出戶!結婚並不是想著離婚,只是這時女人沒了底氣沒了靠山。結婚後你們兩個共同生活,一切的開支是兩個人共同承擔的包括房貸!每個月女人跟你一起分擔房貸,做飯洗衣服照顧家庭結婚生子伺候公婆,你的房子月月升值,女人卻成了黃臉婆!嫁給你幹嘛,還不如單身好!
或者不要父母的錢,自己慢慢掙,什麼時候掙到什麼時候買房。
如果你真心喜歡她,覺得她就是你這輩子的唯一或許你就不會覺得女孩的要求過分了。
多試著站在女孩的角度替她想想!
-
18 # 美團眾包大聖
首先你父母出的首付1你要看是結婚前還是結婚後(1)你要是結婚前買的房子,那房產證上就可以寫你一個人的名字,那是屬於你婚前財產,(2)你要是結婚後買的的呢那就必須寫夫妻倆的名字因為那是婚後財產貸款需要你們夫妻兩個共同努力還的
-
19 # 德佑錦坤孫麗萍
這個事情看從哪個角度說了,婚後是父親母在繼續還貸,那就不用寫女方的名字,要是你們夫妻在還貸,那就對女方不公平了
-
20 # 賣自己的房
我覺得這個不能以法律的角度去判斷。這個問題,首先要看你和你女朋友的感情基礎是否是衝著一輩子過的。其實以你們現在的對話,我建議你們不要衝動的結婚,也不要衝動地把這個名字寫給女方,其實你們兩個在感情當中都是自我保護意識很強的人,你合法的保護自己父母的辛苦的收入,我覺得是非常合理的,而女方覺得和你結婚了就是一項投資,她需要有回報,所以不願意自己冒著結婚的名義,卻什麼經濟利益都沒有。甚至說出結婚只是一種形式,你和他還是各過各的,也就是在變相的去要求你必須加上他的名字,否則是不願意和你結婚的,即使你倆結了婚,婚後的生活他會不停的提及此事。你們倆經濟觀念如此不同,我建議你慎重考慮,畢竟這是終身的事情。兩個人一定要有共同的世界觀,生活觀,才能夠長久的在一起,否則慢慢人生路,漫漫圍城路怎麼熬得下去?
回覆列表
你要知道首付和全款的差別是很大的,首付只是很很少一部分,後續是用你們共同財產支付的房貸。也就是說後續每一個月的房貸都有對方的一半,如果以後房貸也是由你父母支付那麼你有理由說過分,如果不是那麼你就沒有理由說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