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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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楊如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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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嘿三哥66
找發明藥的、生產藥的、種藥材的、運藥材的、打藥材廣告的,都一併告上,不賠壹仟萬不罷休。[打臉][打臉]
想錢想瘋了,動歪腦筋?[發怒][發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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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小丸子悟職場
不但有責任,賣藥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我說這樣的大家不要認為我是在開玩笑,因為我們國家從2017年7月1號就全面禁止出售百草枯了。
所以,百草枯現在已經是禁售的巨毒物品,誰出售就算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也是一種違法行為,更何況是造成了人員傷亡,所以確定是喝了百草枯死的,那麼不但可以索要賠償,商家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當然,很多人會說大家都是成年人了,難道不知道百草枯喝了會死人嗎?這應該不關商家的事,那麼,難道商家就不知道出售百草枯是違法行為嗎?
如果買藥的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買藥時就知道農藥對人的生命具有危害性還要喝,那只有自己負責了!如果在正規的藥店買的農藥,藥店是不會不負責任的。如果報警了,公安會去藥店調查證實是喝的啥藥,可以認定是自殺,就會結案的,不會追究藥店的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