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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臭臭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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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甜瓜20875
離異男女結婚,應該有一個人生理性規劃,必須維護堅守共同的責任與擔當,反之結婚還有何意義,彼此的傷害與不尊重,一婚受過傷,二婚傷不起,二婚結婚要慎重,衝動夢想的美好,只是一種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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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遼寧胖哥
離異男女結婚,不養男方孩子,肯定不對,你既然能接受孩子的爸爸,就應該能接受男方的孩子,孩子和爸爸是一個整體 ,有多少離異的從組家庭,也遇見過這樣的問題,就是能接受大人,不能接受孩子 ,這個問題,在結婚之前就該想明白,既然能走到結婚這一步,你就得善待人家的孩子,你得拿出耐心來經營這個家,拿男方的孩子當自己孩子,從生活上關心孩子,讓孩子心裡慢慢的認可你,人都是有感情的,同在一個屋簷下生活久了 ,感情自然就親密了 ,你要是看重這段婚姻 ,也必須能和孩子相處好,你才能幸福。
孩子的問題,你得孩子爸爸經常溝通,不要因為孩子,造成夫妻之間,不必要的誤會,夫妻之間相互理解,扶持, 離異在結婚的,也有很多幸福的 ,要有信心,和耐心 ,結婚了,扶養孩子,也是你們二個人共同的責任,給孩子個溫暖的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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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蠍太王6868
沒有對與不對,如果雙方都有孩子,你不養我的,我也不養你的,其中一方有孩子,另一方心裡肯定是不平衡的,所以說為了孩子,還是儘量不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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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郭老師小提琴精品課堂
要看你們是怎麼商量的了,如果婚前有協議說好了不撫養男方的孩子那麼就沒問題。如果婚前沒有說明白,那就有問題。履行承諾,也是夫妻之間的一種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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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zezekunkun
如果你是女方,他的家人為他現在的家庭好,應該多付出一點。你想養就養,不想養就不養,在你自己。但是他養孩子是他的責任推卸不掉。其實也等同於你們在共同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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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拐角O遇見
女方沒啥不對的,反正不是她生的,是死是活都不會心疼。但男方真是禽獸不如,自己的孩子憑啥不管?結婚都要生孩子,不生不行,生了的很多又不養,真不知道這種男人有什麼資格當父親,簡直是侮辱了爸爸這個詞。結婚了不生孩子不行,離婚了不找女人不行,一輩子就是自私自利,只為自己打算,毫不考慮孩子的感受,更不會為孩子犧牲自己一點點享受的權利,這種人活著都是浪費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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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張虎虎是隻喵
不對
雖然從某些方面能理解你的不甘,但是從理心得角度出發這麼做肯定不對。孩子是無辜的。
假如是你有孩子,男方沒有,你覺得男方接受你,不接受你的孩子你們還有必要結婚嗎?
如果這男的為了你,放棄他的孩子,這男的你敢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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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如果愛忘了0521
我覺得一百個人裡九十九個人會回答不對吧?
首先,你為什麼要和他結婚呢?因為好感,喜歡,甚至愛。那既然這樣,愛屋及烏,你肯定會愛他的孩子,父母,家人啊!
其次,如果退一步講,你和他結婚不是因為感情因素,有其他現實的目的,那最起碼也要照顧到他的感受吧?連孩子都不願意為他養,是不是有點太過分?
再次,孩子生活在離異家庭已經很需要呵護了,將心比心,換位思考,每個人都是有童年的。你帶給他的不只是養那麼簡單可以概括的。也許會改變他的人生軌跡和人生觀,多偉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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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4072212209876839
不管你認不認可,當然都不對!
只要你選擇跟這個男人結婚,不管你願不願意,喜不喜歡,你都是對方子女法律上的母親,如果孩子未成年,你就必須具備監護和撫養義務。
所以選擇帶子女的另一半重組家庭時一定要考慮清楚,想好所有可能發生的事情,盡最大的努力,做最壞的打算。從小沒有親密關係基礎的兩個人忽然成為了母子,父女等,可能面臨各樣的摩擦和衝突,不要在婚前只看到男人的好,自動濾鏡掉可能的不愉快,愛屋及烏需要在漫長的歲月裡經一件又一件的細微末節的小事來打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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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這裡是無人區
現在的人基本上離異都會帶個孩子的,如果新找的物件接受不了對方帶著孩子還是不要處了,不然婚後矛盾大搞不好還會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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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圈圈峰峰
這樣的做法沒毛病,但是為什麼要結婚呢,有些事情必須在婚前就和對方談清楚,先小人後君子是必須的,如果結婚後再強硬的不養,會讓雙方都心生芥蒂。
看當下,這種做法無可厚非,但是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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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自由奔跑的小鹿
這樣做不對,既然是重新組合家庭,就該選擇接受對方的全部以及孩子,如果不共同撫養對方孩子,對方心裡總是膈應的,那你們還能夠相互扶持走下去嗎?人心都是肉長的,你對對方孩子好對方只會加倍對你更好,重點是你們彼此情投意合,不然其他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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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愛養生的玲姐
這樣是不對的。既然有緣,走到一起那麼好好的就要珍惜這份來自不易的緣分二婚能在一起真的不易一定要以誠相待以心換心不管是誰的孩子都是無辜的都是爸媽寶貝所以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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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眾說易經
這樣做也對。但是你永遠得不到這個男人的心,你也很難融入到這個家庭,也感受不到這個家庭的溫暖,你離其樂融融太遠了。
既然組成了家庭,就要為這個家庭共同努力。自己掙錢自己花,從來不操心家庭的情況,你們只是在形式上組成了一個家庭,一家人之間沒有知心話,也沒有悄悄話,甚至是同床異夢。
一個溫暖的家庭是無話不談,任何時候家都是溫暖的港灣。如果你說的兩個方面都做不到,何必又要組成家庭呢?時間長了以後這個家庭就矛盾重重,雙方互相不信任,最後也可能導致這個家庭的破裂。
雙方都已經離異過,就是雙方都經歷過一次很大的傷害。既然組合在了一起,就是一種緣分。就應該雙方相互照顧,相互理解。朝著幸福的方向共同努力。
任何一個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樣的,任何一個不幸的家庭都有各種各樣的原因。中國有5000年的文化。在這種特定的文化下。男人的面子有時候真的很重要,家庭成功,也是一個男人成功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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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王先堂199
雖然不能下“一定是對”,或“一定是錯”的結論,但我認為其碼是“不妥”。因為有違道德倫理,既然你選擇了他或她,結成了法律定義下的夫妻關係,組成了家庭,孩子也是家庭成員。無論親生與否,夫妻都有養育孩子長大成人的責任和義務。為了家庭好,“一個都不能少”,所以我贊成養孩子,養成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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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南國小番茄
大人離異最遭罪的就是小孩,既然選擇了這個男人,那就要接受他的好與壞,小孩兒的存在是事實,你還能給人家塞回前妻肚子裡?這太殘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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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wrt1
婚前應該說好這個事情,否則就別結婚!反問一句,離異男要求再婚妻子共同撫養孩子,如果將來再婚妻子老了,男人的孩子能主動贍養繼母嗎?可以,那共同撫養沒問題,因為已經視為親生子女了;不行,那還是沒把繼母當成母親對待,又為什麼要一起養呢?!既然要求履行義務,那麼權利是不是也可以要求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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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新陽光普照
不養是不對的,因為既然組成了家庭就應該把孩子養起來,不然孩子長大以後會腦恨後媽和爸爸的,給家庭不和睦埋下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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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飛鷹尋雁0124
啥樣人都有,發生在身邊的事,男同事在女兒剛滿月離婚,男女都不要孩子,女方提出男方隨便安排孩子,就是送人也不反對,男方聽後說,孩子歸你,你要送人我也不干涉。女方把孩子送人了,孩子的奶奶捨不得孫女,找到孫女把孫女要回來自己養,女人再婚又生一子,三年後老公因公死亡,女人帶兒子與前夫同居,這樣,女人就有一女一兒,其中一女是與前夫共同的孩子,理應一家四口團聚,女方堅決不要婆婆帶的女兒,致使女兒看到親生父母生活在一起,自己卻不能回到父母身邊,同居半年後男方想結束同居生活,準備過了春節就攤牌讓前妻走開,不幸的是男人突發疾病猝死,女人佔據了男人的房子,男人媽媽對女人說這個房子是我兒子的,你沒其它地方住你就住這裡,你要是嫁人就把房子給我孫女,我孫女也是你的女兒,女人沒搭話,一個月後,女人把房子賣了,帶著賣房子的錢走了。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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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婚後必然要承在的問題,所以,要想再婚之前,這問題必須有心理準備,既然倆人走在一起,就好好面對現實,好好對待雙方彼此的孩子,說真的,大人造的孽,不能讓孩子承擔,受這不公平待遇,雙方用真誠,把孩子扶養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