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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仁者厚德載物

    應該是朴槿惠對命運的一次絕望的抗爭!在5月20日南韓高等法院的庭審之前,朴槿惠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查閱並影印涉案調查記錄。

    朴槿惠在2017年3月從南韓總統寶座上跌落鋃鐺入獄以後,一直堅稱自己受到了政治迫害,以消極的方式應對法庭的審判。此次是朴槿惠在2017年以來,首次要求檢視調查記錄。

    在5月20日南韓高等法院最後的庭審之前,朴槿惠也知道現在的情況非常不利,7月10日的最終宣判很可能會讓她在監獄裡待很長時間,而她寄予厚望的自由南韓黨黃教安在這次國會選舉中慘敗,能夠在2022年當上總統並特赦她的可能性可謂是微乎其微。

    而南韓總統文在寅的執政黨共同民主黨大獲全勝,佔據南韓國會三分之二的席位,就是說文在寅的地位更加穩固,而朴槿惠的日子越來越艱難,無論文在寅還是2022年以後可能上臺的執政黨的候選人李洛淵特赦朴槿惠的可能性都不大。

    在敗局已定的情況下,朴槿惠要求查閱記錄,應該是為了弄清楚所有人在裡面扮演的角色以及證詞,看有沒有哪些人在背後整她,看看是哪些人對自己欲加其罪何患無辭!

    其實無論7月10日南韓高等法院對朴槿惠的宣判結果如何,朴槿惠還是有機會出獄的。

    目前來看,朴槿惠要出獄,只能寄希望於2022年文在寅總統任期屆滿,南韓新總統的上臺,如果是反對黨自由南韓黨的黃教安當選,自然機率就大,如果是執政黨的共同民主黨候選人李洛淵當選,自然機率就小。

    朴槿惠要出獄,除了等待總統特赦,另外一種是等到70歲,嘗試申請保外就醫。 因為根據南韓法律規定,70歲以上的犯人,可以申請保外執行。朴槿惠透過這種方式,也算是勉強的出獄了。

    得饒人處且饒人,還是希望領導南韓抗疫取得優異成績的文在寅在自己地位非常穩固的情況下,能夠特赦朴槿惠,那樣朴槿惠在7月10日以後就有希望出獄。

  • 22 # 鐵嶺鋒

    在臨近最後終審時刻,朴槿惠的這種一反常態的突然動作,有在做兩手準備的目的,為自己爭取一個顛覆意義的結局!

    她自己肯定已經明白,徹底翻案沒有可能,但如果在這場案件兩年多的審理過程中,某種證據的採信有某種不可靠記錄出現,就可能在這次終審中為自己減輕刑罰,不致被判代表自己最大惡極的最高刑罰;如果這種合法要求得不到高等法院滿足,也可以為自己爭取司法公正的權利被剝奪,因此被冤獄的結果,作為未來有可能翻案的最關鍵依據。

    由此可見朴槿惠這位政治世家出身,經歷過父母先後被暗殺,這種極端殘酷政治鬥爭磨練的弱女子,在稍顯那種賢妻戀母式溫柔可親的外表下,卻懷著一種足夠強大的意志!這種兩年多沒完沒了,精神折磨的審判過程中,她的沉默卻一直在實施自己爭取主動的計劃,其不否認不承認不簽字的沉默,就是為了給自己保留這次機會,為了這個機會而如此忍辱負重,沒幾個人敢說自己也能做到,如此強大的意志不是誰都能擁有的!

    其實朴槿惠這次的查閱審案資料,如果得到滿足,或許可以從中找出某種證據,可能為她減輕一點刑期的判決,可能會使對她那種“最大惡極罪行”的判決,被改變降低一些罪名的恥辱(刑期長短對她沒有意義),但即使未來有機會被特赦,終究還是個罪犯的身份,這種身份的侮辱對她這位政治明星來說,自由已經沒有多少實際意義。

    但她的那種要求不被滿足,應該才是她真正想要的,一旦未來南韓的政治環境有利,這種合法權利被剝奪的結果,加上她在審案中的三不立場,就很可能給自己製造一次翻案的機會,就有可能洗掉她罪犯身份的恥辱,這才應該是她最好結局的希望,遠比那種仍然揹負著罪犯身份的被特赦,仍然被人鄙視的結果則是個判若雲泥的不同,這才應該是她強大心理意志,以那種三不方式,應對這場馬拉松審案過程的心理準備。

  • 23 # 淡然小司

    南韓方面爆料出前總統朴槿惠要求影印審查記錄,這的確是一個令人詫異的訊息。朴槿惠在2017年3月31日被南韓檢方批捕以後,在2017年10月出庭受審之後,就對南韓法律失去了信心,並且表示不再出庭受審,同時也不承認南韓法律對她的審判。如今,朴槿惠突然要求影印審查記錄,這本身就是令人詫異的訊息,朴槿惠為何突然會有這樣的動作呢?

    這是發生在5月15日的事情,也就是距終審判決5月20日還有5天的時間,朴槿惠突然以她個人的名義,向南韓高等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查閱並影印審查朴槿惠案件的記錄。

    對於朴槿惠的舉動,顯然是有些出人預料,但是仔細回憶一下朴槿惠相關案件,經過3年來的審理,和當前的南韓政治形勢,顯然,朴槿惠是有自己的考慮。那麼朴槿惠主要考慮的方向在哪裡?為何會有這樣的突然動作呢?

    其一,朴槿惠要對自己的案件有所瞭解,要對南韓檢方的訴訟和法院的判決要弄清楚。

    經過三年多的審理,朴槿惠相關案件即將在5月20日作出終審判決。朴槿惠也意識到了自己的漠視,只會讓自己陷入更大的被動,而一旦這些判決得到落實,自己再想推翻這些判決已經不再可能。

    那麼眼下的機會就是自己要抓緊時間來看一下南韓司法機構對自己的審判,從而清楚地瞭解相關問題的誣陷在哪裡。那麼影印所有的相關審理案件,自然能夠提供自己的查閱,從而找到南韓檢方胡亂判決的地方。只有這樣自己才能有機會,為自己爭取更多的權利,防止自己被判重型。

    其二,當前的政治形式對朴槿惠十分不利,朴槿惠不能寄希望於他人對自己的日後特赦。

    隨著4月15日南韓議會選舉的閉幕,文在寅所領導的共同民主黨獲得了300個席位,當中的180個,成為南韓國會當中的2/3政黨。而黃教安所領導的自由南韓黨已經敗北,再指望黃教安競選2022年的南韓總統,顯然已經變得渺茫。

    那麼朴槿惠期望下一屆總統能夠對自己進行特赦,顯然已經沒有了希望。自由南韓黨已經失去了對南韓的重要影響,這也讓朴槿惠大失所望。那麼如今的形勢就得靠自己來努力改變,南韓檢方以及法院對自己的重判。

    其三,朴槿惠再不爭取,這最後的時間,就意味著失去了最後的機會

    朴槿惠知道南韓檢方和法院不會對他輕判,我們從5月20日南韓檢方提出來的,對朴槿惠判決35年的有期徒刑,就可以看到結果。如今已經68歲的朴槿惠,按照這樣的刑期要服刑到100多歲,這幾乎是不可能的。

    朴槿惠想要擺脫目前的困境,那麼就得需要自己去爭取和努力,不能再以之前的狀態來應對南韓政治,對自己的不公。那麼主動出擊,尋找他們判決的錯誤依據,從中找到為自己翻案的機會,就是朴槿惠必然要做到步驟。

    因此,對於現在的朴槿惠而言,求人不如求己,利用7月10號南韓高法對自己進行判決之前,抓緊將相關的材料和案件當中不實的內容進行上訴反駁,顯然是給自己最後的機會。

  • 24 # 歷史諮詢室

    朴槿惠案件從2017年開始一直到2020年5月20日南韓最高法院宣佈朴槿惠案件就此結案,處罰結果將於7月20日宣佈,本以為朴槿惠案件會就此塵埃落定。可是朴槿惠卻突然提出要查閱審查記錄,一方面讓人感到驚訝,另一方面,讓人有對朴槿惠案件重新充滿了疑問。

    一、 為什麼說讓人感到驚訝呢?

    朴槿惠案件從2017年開始以來,朴槿惠一直沒有當面出過庭,每次出庭都讓自己的代理律師全負責,對於每次法院的審判結果朴槿惠都供認不諱,都在審判結果上進行了簽字。可是就在朴槿惠案件快要塵埃落定的時候,朴槿惠卻提出要查閱審查記錄,讓人感到驚訝、驚奇!

    二、為什麼又讓人充滿疑問呢?

    朴槿惠突然要查閱案件的審查記錄,是不是朴槿惠對案件審查過程有疑問,是不是朴槿惠掌握了什麼證據能夠證明自己的清白,是不是朴槿惠發現案件審查中存在不公正、錢權交易的行為。

    事實上,朴槿惠這樣想就大錯特錯了,朴槿惠作為國家總統,南韓法院在審理朴槿惠案件時一定會慎之又慎,一旦在審判過程中出現徇私枉法、審判失誤,無論是審判結果過輕還是審判結果過重,都不利於南韓社會的穩定。 過輕會讓朴槿惠的反對者感到不滿,不會讓朴槿惠的支持者進行抗議,所以說南韓法院對於朴槿惠案件一定會慎之又慎,給出一個公平、公正的審判,從而給朴槿惠的反對者、支持者一個交代,從而讓南韓社會不會因為朴槿惠案件而發生動亂!

  • 25 # 何由之

    朴槿惠要求查閱並影印審查記錄,咋回事?

    犯罪嫌疑人接受法庭審判時,庭審結束後,書記員都會把記錄交與“被告人”閱讀,確認記錄無誤後簽字,等於承認此次庭審有效。如果不簽字,便是被告人對庭審有異議。被告人視為“無效庭審”,由於,法庭是國家機關,強勢一方,只要認定檢方公訴證據確鑿,被告的律師答辯無理,至於被告人簽字與否對判決無關緊要,或許還要從重判決,因為認罪態度不好,沒有悔罪表現,加重判罰合法合理。

    朴槿惠重審終結是5月20日,檢方提請的法庭從重判罰,“親信干政”案中的受賄罪請求判處25年,罰款300億韓元、追繳2億韓元的非法所得;國情院受賄案請求判處10年,追繳33億韓元。這是檢方至始至終的“量判”建議,可檢方多了一個理由,認為朴槿惠態度不老實,不到庭,不接受偵查,有藐視法庭之嫌疑。如果法庭認定了,朴槿惠被判最高刑期35年有期是板上釘釘的事。

    朴槿惠身處牢舍,對自己最終的判決一目瞭然,被關押三年多,不懂法律都懂了。加上“包打聽”律師柳榮夏和看守人員提供的資訊,不知判多少年是不可能的事情。

    朴槿惠已經知道自己終判的結果,比預想的重得多,不得已選擇了捍衛自己的法律權力,要求查閱並影印庭審記錄。

    這一招給法院和青瓦臺出了一道難題,不讓查閱或者不讓影印,說明南韓司法不是民主司法,側面印證了自己是被“政治迫害”。

    朴槿惠要求查閱影印庭審記錄,是與南韓司法和政府兩極公開叫板,將會掀起一場政治風波。彈藥就是自己的庭審記錄。最終目的,要麼法院判“無罪釋放”,要麼將庭審記錄公之與眾。取決與法院和檢方如何回覆。

    朴槿惠不得己而為使出了“殺手鐧”來自救。

    朴槿惠涉嫌“國情院受賄”案是顛覆她人生的“王炸”。因為自南韓設立“國家情報院”後,歷屆總統都要“拿錢”,且都無任何憑證。便成了檢方對總統下手的軟肋,盧武炫跳崖自殺證明自己的清白,李明博從輕發落,到了朴槿惠為何要糾住不放呢?檢方提請判10年,追繳33億韓元。這是朴槿惠與文總統和法院叫板的“炸彈”。

    歷屆南韓總統都從國情院拿錢,本來就是“預算之中”的“黑賬”。因為這個錢見不著Sunny,總統究竟花了沒有不得而知。不過此錢大多用在了駐韓美軍高官甚至五角大樓身上。通俗易懂的說就是“好處費”,幫南韓政府說好話,比如採購軍火便宜點,少出點駐軍費用等等。這是不公開的秘密,到了朴槿惠身上就成了“受賄罪”,你說冤枉不冤枉!

    朴槿惠的查閱和影印卷宗要求合理又合法。法院不答應“做賊心虛”,答應了要麼輕判最好無罪釋放,要麼挑起更大的政治風波,特別是美國駐軍和南韓軍方與青瓦臺的對抗。法院如何迴應呢?這或許是朴槿惠逼迫無奈的選擇,也是自保的最後一根稻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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