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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冰冷的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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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西老南瓜
為啥要你們還房貸呢?
1、婆婆交了首付,你們還貸款。
2、這個房子就是你們的了,所以貸款你們來還。
3、婆婆交了首付,沒錢了。
4、你婆婆覺得,你們都要結婚了,該有責任了。讓你們還貸就是一種責任的交接。
建議1、假如你婆婆就你老公這麼一個兒子。那就無所謂誰來還。
2、假如你婆婆有好幾個兒子,這個房子的房貸讓你還,說明這個房子是你的了。但需要在合適的時候,變更一下房子的手續。
3、寫婆婆的名字是你結婚前就寫了的。若已經認識你了,可以算與你無關。否則,就與你無關。
4、若是婆婆沒錢了,讓你們還房貸還是可以說的過去的。
另外,我覺得你的想法有問題,啥問題呢,也不好說。反正覺得你這個人有點問題。假如你沒問題,那就是我有問題了。 -
3 # 擁抱月亮的星星aaa
這個看你自己怎麼想。如果為雙方考慮。房本名字應該寫你老公,你們還貸不為過。如果婆婆名字就應該婆家全款付。至於有人說真愛還在乎這個。我只能問他,你閨女結婚遇這問題,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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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荊竹青青
有個前提,你和男友對婚房是怎麼協商的,如果是兩個人共同出錢買,那麼就應當是寫兩個人的名字,如果是男方提供,那麼就是男方的婚前財產,應該是全款付清並裝修好的,你們只需入住即可。如果兩個人談的是無房,需要一起打拼婚後買房,老人這時提供住房給你們,由你們還房貸也說的過去,因為結婚你們租房也是要給房租的,幫還房貸就當是給房租了。但如果是談的男方提供婚房,但卻是寫的老人的名字,要你們還房貸,按我的理解,最討厭這種既做婊子又立牌坊的人。說明男方家在這事上耍了心眼。就要看你自己的決定了。是願意婚後還與男方一家鬥智鬥勇還是再找個實在人家,當然,也有可能你再找會很難再找到你現男友這樣兩個人可能各方面都差不多的。所以,考慮好,畢竟一輩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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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雲中美景
謝了!應該可以,因為男朋友名下已經有房子了所以這婚房才寫了未來婆婆的名字,應該是獨生子,這房子毫無疑問最後還是你們的。這房子應該是新的所以給你當婚房,是你想多了,你問問男朋友不就明白了嗎?糾啥結呀,如果不願還房貸也可以,就用男朋友名下那房子做婚房你願意嗎?是你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就你這小心眼婚後能和婆婆相處得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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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無寄存的心
結婚後買的,又能提供供房證據的,有沒有名字都無所謂的。但是,如果說領證前買的,這家人算得太精了,還是慎重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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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傾聽嘯天
這得跟你男朋友好好聊一下 問問他 如果離婚的話 法律上會怎麼劃分?這對你公平嗎?如果房子是你倆的名字 貸款是你倆還 離婚的話 會怎麼劃分 公平不公平 不知道你是哪裡人 在東北要娶媳婦必須有房有車 還得給彩禮 看了你的問題我都快氣炸了 小兩口結婚給婆婆買房子 我怎麼這麼想罵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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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快樂的pig
那要看你怎麼想了,有一種想法就是確定以後那個房子會是你的,還也無所謂,另一種想法就是如果覺得那房子跟你沒關係就沒必要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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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永遠的西南人
肯定堵心是真的,合不合理要看房貸每月還多少?你男朋友收入減去房貸所剩達到是否社會平均工資以及他是否把每月收入除去零花錢付給你。如果每月房貸數達到本地租房水平,那就相當於你裸婚每月交房租;額超過一倍了就是不但交房租還要給別人交一份;房貸交過後你男友收入的還高於社會平均工資,就相當於你就找掙平均工資的這樣一個人,你能接受嗎?總之我都感覺堵心!就怕男孩子還感覺自己了不起——有房,(但和女方沒關係),他結婚不交或少交工資,而女方比裸婚還慘——每月交房租,甚至比房租還給別人再交多一倍(房貸高)。要和男朋友說:婆婆的名字以後她可以把房給侄子侄女的,我們還是住在你買的房子裡踏實,這房讓媽自己出租交房貸吧。如果他自己買的房他媽住,實際上等於你們結婚有房住,卻給婆婆交貸款,婆婆家好精明啊!如過他自己買的房沒人住。你們就入住,太遠就賣掉買近的,房本可以不寫媳婦名。但如果男朋友買月掙兩萬那怕一萬五房貸五千,他每月留三千,每月給你一萬二,你搭理房貸可以接受;每月他交房貸,交給你七千,可以考慮(但要求他以後把工資卡交給你,你每月給他另一卡里轉兩三千零花錢,留好銀行對賬單),如果他每月掙一萬,他交房貸,每月給你三兩千,就不能接受!那不是等於他就給你了他自己的生活費,養家養孩子都是你的事了嗎?不知道男朋友沒算明白還是他一家人在裝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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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170970222712
他名下有房子了不能寫他的名字,那你名下有房子嗎,婚前買了,這就不算二套房吧,寫你的也沒問題吧,總之,寫你老公或寫你,沒問題,寫你婆婆,法律上講,這房子跟你半毛錢關係都沒有,以後吵架了,想趕就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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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育兒教主
你們住你們還房貸很合理,儘管房子名字寫的婆婆,但婆婆遲早會離開這個世界,房子是帶不進棺材板的,房子最終也是你們小倆口的,除非你不準備和老公白頭到老,否則名字是誰不影響居住,又有什麼關係呢。
房產證寫婆婆的名字,房貸小夫妻歸還,離婚時能分房子嗎現代人的婚姻並不牢固,離婚率居高不下,並且逐年上升,所以很多人剛剛結婚的時候,就做好了離婚的準備,這也是為什麼一點點考驗,一點點問題,雙方就不願意再堅持,直接就去離婚的原因。而想到未來可能離婚,那麼結婚的時候關注的就是房子的名字問題,那麼名字寫婆婆的名字,但是房貸是自己還的,離婚的時候可以分房子嗎?
房子是贈予:其實在我們中國,大多數公公婆婆都會為自己的兒子準備一套房子,不管是按揭買房付個首付還是修一套房子,如果做兒媳婦的想要防止將來離婚什麼都分不到,那麼可以在公公婆婆說話的時候錄好音,並且儲存起來作為證據,到底錄什麼內容呢?比如公公婆婆說這套房子我是給你們買的,或者這套房子我是給兒子買的,只不過因為某些原因不得不寫上我們的名字,那麼這就是說明這套房子是公公婆婆贈予夫妻倆的。離婚的時候只要拿出證據來,那麼然後小夫妻兩個就可以,共同分這套房產,一人分一部分。如果公公婆婆說房子是給老公的,那麼夫妻倆離婚的時候只能分還房貸那一部分以及增值部分。不是贈予:如果房子不是贈與小夫妻或者兒子,那麼產前就是婆婆的,小夫妻只能在上面居住,而夫妻兩個共同還房貸的那一部分錢以及產生的增值部分,在小夫妻兩個離婚的時候,兩個人是有權利去分這一部分的,但是前提條件是有證據證明每個月還房貸扣的錢,或者是轉賬給婆婆去還房貸,也就是說能夠證明是小夫妻兩個自己去還了這一部分房貸,那麼以前如果是轉賬的形式,並且沒有留下證據怎麼辦呢?可以和公公婆婆對話,其中說明你們從某年某月某日開始,總共還了多少房貸,還了多少錢,引導公公婆婆承認這個事兒,把他錄下音來作為證據,證明你們確實是你們還了房貸,那麼離婚的時候就可以分這一部分錢還有增值部分。相互算計,沒有底氣,現代人的婚姻很多都是自己製造的悲劇關於婚姻,其實我有一些思考,有些看法想說說:
像防賊和做賊的婚姻:①妻子一方:自從婚姻法規定結婚之前的財產屬於老公之後,女人就變了,結婚不是看感情了,而是看你能不能夠給房產證加上自己的名字,說白了一句話,結婚的時候就做好了離婚的準備。②老公一方:有很多女人嫁進婆婆家,幾個月或者一年就離婚了,甚至有的人沒有超過三個月,結果由於房產證上寫上女人的名字,最後一套價值幾十萬幾百萬的房子,女人還要帶走一半,所以結婚之前男方買了房子之後,就馬上寫上自己的名字,就為了防止女方這種騙婚似的婚姻。像外人一樣的夫妻:在咱們中國婆婆和兒媳婦的關係歷來就是千古不變的難題,要不就是和公公有不可調和的矛盾,當然也有女婿和老丈人丈母孃之間的矛盾。有很多夫妻結婚已經很久了,言語之間還是說“你媽…我媽…你家…我家…”總是把自己的父母拿去和對方的父母比較,甚至有的兒媳婦兒從來就沒有把老公的父母當成自己的父母來看待,還有些過分的兒媳婦兒,覺得孝順父母是老公的事情,和自己無關,自己掌握著老公的工資,卻不給公公婆婆支付贍養費用。守寡似的婚姻:有許多家庭經過三年之癢7年之癢…之後,特別是小夫妻為了家庭,為了工作,常年分居兩地,再加上第三者插足或者其中一個人變心的原因,婚姻早就名存實亡,沒有感情可言,有些年紀輕輕的就分房而睡,有老公感覺像沒有老公,有老婆感覺沒有老婆,夫妻之間10天半月不說一句話,除非真的有事情才會說話,這樣名存實亡的夫妻關係,有些人為了孩子會湊合一輩子,而大多數人或早或晚都會走進離婚的邊緣,最後變成陌生人。送給年輕人的意見:①如果一段婚姻剛剛結婚的時候,就想到離婚的時候自己要分什麼,那麼沒有底氣的婚姻,就不要走進婚姻了,以免誤己誤人
②如果一段婚姻不能夠把對方的親人看成自己的親人,處處斤斤計較,處處和自己的父母比較,這樣的婚姻不要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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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春江水月傾落星河
不合理!從經濟結構來說,兒子結婚有小家後,他的收入就是夫妻共同財產,拿夫妻共同財產還他媽媽私人房產的貸款,是不合理的。
所以建議姑娘慎重考慮一下,最好小夫妻雙方共同出資首付,另購一套房子,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算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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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花下眠
看情況,如果確定這房子未來歸你(老人壽終正寢後)那麼你們小夫妻還貸就不算什麼了,不就是在替自己的房子還錢麼。告訴你,我公婆名下沒有房子,又不想和我們住,於是他們申請了經濟房,房款還是我們全款付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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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齊兲大聖120204441
我感覺你可以要求房子過戶到你們名下然後兩人一起還貸。如果不肯過戶又要求你一起還貸,那就不用大家多說了,對方也是認為有個萬一房子沒不了。損失少。所以我建議要麼婆婆全款付清。要麼婆婆自己還貸,或者直接過戶你倆名下還貸。不要相信婆婆的名字不用你換老公還這種話,登記之後兩個人的財產屬於雙方。如果房子婆婆全款付了之後仍然是自己的名字。去世之後那就只能作為財產繼承歸男方所有。自己酌情考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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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卡恩斯藍
1、寫老公名,寫婆婆名,房子的首付跟你都沒關係!都是人家娘倆的!因為是婚前財產!
2、婚後你倆還貸,這房子的總價減去首付款,剩下的就有你一半,打到天邊,跟你婆婆也沒半毛關係!
3、假如說出現意外狀況,任何人放屁都沒用,中國的天底下,沒有法律辦不了的事!
4、所以糾結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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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讀弭
房本是父母的,住房子的是子女,這種情況原本不少的。
糾結的問題無非是,一,我們交房貸,如果有一天與婆婆他們關係搞僵了不讓我們住了咋辦?二,如果有一天我們離婚了我可咋辦?
還沒結婚就能如此考慮,原本無可厚非。但這種思考問題的方式不具普遍性,你所以為的最好方式也無非是,一,婆婆把所有房款全交齊了,我們才住的踏實。二,過戶名,男友因為名下有套房子過不了,過我名下,我就心安理得了。三,婆婆每個月繼續還房貸,直到還清為止。
的確,這是解決問題掃除心中疑慮的最好方式。
可是,你又是誰呢?幹嘛好事都要讓你遇上呢?你租房不付房租啊?你男朋友那套他名下房就是他買的嗎?要理清這個問題,也不難,讓你男朋友把那套房賣掉,再過戶這套房過來,全款,也不用房貸了。可是,還不行,你跟男朋友結婚了,一旦將來離了,房產沒我什麼事,也不平衡。乾脆寫我的或者我倆的名字,這樣我就踏實了。
看看,這樣就完美了。
可是,你男朋友和他媽該犯嘀咕了。這姑娘,是看上我兒子了,還是看上我們家房子了。
所以,還是不成,人家不幹呢。人家不幹,那這婚就結不成了。
看看,好複雜好繞吧,一切都必須以你為中心來考慮來操作,否則真沒有好辦法。
我說姑娘,其實你蠻可以踏實一點,一起還房貸,將來你們離婚分開,你們共有財產中的你那部分,應該有法律支援你的,法律摘的清。
你不必要用商品和市場經濟的角度來考慮婚姻財產的問題,商品市場交易有合同約束,其實結婚證是證明也是約束,它能保證你們婚姻存續期間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要不,你讓你未來婆婆寫個保證書?再公證一下?反正是隻有折騰了你才踏實。
這婚,其實還真得考慮結不結,哪有愛情呢?
問問你男朋友,看他堵不堵?問他媽堵不堵?
到底是誰算計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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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酥掉牙的冰
婚房是男方買的,最開始也是因為你男友名下有房,才寫你婆婆名字,這沒什麼,也不是算計。你們住,也應當你們還貸款,很合理!你要是這麼想,心裡堵,就開導一下自己吧!你的想法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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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感性小清新
很多人都在站著自己角度分析問題,不管合理或者不合理。都比較片面。有時候會被道德綁架,孝順等等。
男女兩個人在一起,先用錢說話。一個家庭共同收入,就是來支付夫妻雙方生活支出的。如果說男方支付母親的房貸。女方就應該支付同等工資比例費用支付的給女方母親。這才是公平。如果這算AA制,女方自己負責自己生活OK。男方父母出任何問題都和女方無關,同理女方家庭出任何問題和男方無關。對吧。
所以有必要兩個陌生人在一起嗎?
婚姻沒有誰佔便宜一說,產生不了任何合力,在一起就真沒必要了。
房子有能力就買沒有能力就不買,用房貸干涉孩子的婚姻生活,趁早出局。噁心別人,痛快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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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萱萱媽媽1
個人經濟條件和個人性格決定!
1,不住不拿錢
2,住房拿錢
3,更名拿錢
4,不更名不拿錢白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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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我的森林和大海
首先你找的婆家給你結婚的房子是貸款買的,這是客觀條件!
房子寫婆婆名字還是你男朋友名字都是他的婚前財產!
至於還貸款,是你接受婆家貸款買房娶你!如果兩家經濟相當,你就要理解,不要強迫!如果不接受,就在談戀愛前宣告,找個不用還貸款的婆家再談戀愛。
如果同意,給自己留下協助還貸款證據,婚後還款就從銀行每月轉款並寫清內容!
我和男友準備結婚,他名下有房產所以結婚的新房寫的是未來婆婆的名字。因為是我們住所以需要我們來交還房貸。我覺得很堵,這個婚還要結嗎?還沒結婚就開始算計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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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家有想法。
添堵呀。
關鍵是你先給你老公問明白了,到底什麼意思。誰的名字誰還貸,一定要堅持住,沒有商量的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