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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星辰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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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夏季戀人
彩禮多少,什麼時候給,這是雙方家庭互相商量的結果,沒有合理不合理的。
根據你的表達,女方已經懷孕且沒有領證,男方不僅不為女方家庭考慮,還要求女方再先領證才能辦事,這明顯就是套路,是算計。
所以不建議結婚,前提是感情不深,或者是沒啥感情。
如果女方執意和男方結婚,那就要好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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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齊淼
我覺得,如果當地的習俗是先給彩禮後結婚,那麼男方的操作就有空手套白狼的嫌疑。女方現在已經懷孕了,如果結婚了,男方又不給彩禮了,那麼又能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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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勿忘我心1008
怎麼聽著像走味了呢?有種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感覺[捂臉],說實話現在的彩禮也真的是貴,男方的警惕性很高,那麼問題來了,你們難道不相處就談婚論嫁了嗎?你們沒有感情就結婚嗎?這樣的婚姻連最起碼的信任都沒有,結的還有意思嗎?一個非要錢到位,一個不領證不打錢,結婚證只是一道手續它只能保證婚姻的合法性,給不了你一輩子的保證不離不棄,所有的婚姻都得靠男女雙方的經營才能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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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晨曦chenxi
彩禮一般都是先給後領證的,當男方提出要先領證後給彩禮,然後他們想空手套白狼?
他們肯定會想反正錢都是打在女方賬號上,等領了證就會各種理由推脫。
比如說反正以後你們結了婚家裡的財產都是你們的,現在給不給無所謂,這句話我不知道聽過多少回了。都是一些婆婆對兒媳說,反正我就一個兒子,以後我的一切都是你的。現在你們不要彩禮,不要五金,以後我老了我的項鍊戒指都是你的。
但是他們沒想到,現在給的意義不一樣,他們往往都是考慮到現在能省則省
有些甚至是能忽悠則忽悠,往後又是另一個說法了,我們都結婚了,老夫老妻了還要這些幹嘛!
所以千萬不要先領證後給禮金,你孃家都說好了禮金一分不動帶回去,他們還在推脫,證明他們沒有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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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葉千榆
合理。但是不會幸福。
女方父母提出要十萬塊打在女兒卡里。"我們不會用",就是很多女方父母要彩禮的時候說的通話。
你要是要1萬塊,我可能就信了。
十萬呢!
理由是:讓女兒結婚以後生養孩子用!
女孩子結婚以後,懷孕生子這事,難道不是有勞動能力的男方暫時負責嗎?
如果說這10萬塊真正的用途就在這裡,那麼,這意味著女方父母對男方的經濟實力不信任,更是對男方人品的不信任。
如果是對經濟實力的不信任。女方父母不信任男方的經濟實力,依然要求拿出10萬塊。這意味著10萬塊是由男方父母出。
說明這對父母根本沒有替女兒考慮。
男方沒有經濟實力,他父母出了10萬塊。真以為出了錢就會珍惜你女兒?
那都是要彩禮的人自己騙自己。
事實上,這種男方父母出高價彩禮娶回兒媳之後,終於長出一口氣,緊接著就是對兒媳的不滿和挑剔。
如果兒媳不做牛做馬,他們就會覺得10萬塊花虧了。
然後就會把情緒反彈到兒媳身上。
如果是對男方人品的不信任。女兒在沒和男方談好條件前就懷孕了,要麼是女兒戀愛後智商變低,要麼就是以為懷了龍種,可以藉此要挾。
不管怎麼說,都是對男方人品的不信任。
因為不信任男方婚後會照顧懷孕生產的女兒。
因為不懷信任男方能夠承擔起女兒懷孕生活的費用。
既然不信任,何苦要急著讓女兒嫁人呢?
我的建議是流產。
因為這才是保護女兒的最好方式。
把女兒交給一個不信任的人,是害女兒。
你女兒的幸福重要,還是10萬塊錢重要?
難道說婚後拿著10萬塊,丈夫對她不管不問,婆婆對她不管不問,她就幸福了?
我最討厭虛偽的人了。其實,想要高彩禮就是想要。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兒,沒有什麼可苛責的。
可偏偏要讓自己顯得冠冕堂皇:"女方父母不會用。"
"作為女兒婚後的費用。"
如果你女兒結婚一年半載後離婚,難道還會把這10萬塊錢沒花完的部分當做夫妻共同財產拿出來分配嗎?
難道你的女兒嫁過去以後,懷孕生子都不要男方出費用了嗎?
要就是要,君子坦蕩蕩。直接說明,就是怕男方以後離婚,要的防備金!離婚時不會返還!婚內也不會拿出來用!
真的疼愛女兒的父母,就自己給女兒存10萬塊的小金庫了。
比如我爸,結婚前我打算嫁出去。我爸對我老公說彩禮一萬,我家陪嫁三萬,給我倆自己保管。我老公說沒有,我說他沒有就算了吧,我爸也就同意了。
真正愛父母的女兒才不會讓女兒為難。
虛偽的不止女方,還有男方。在沒有談結婚條件時,提前讓女孩子懷孕,可能不懷好意,想節約成本。
提出要領證以後打錢,也許並不是真的會打錢。畢竟,領證以後不給女方打錢,難道讓女兒馬上離婚?
就算婚後真的打了10萬塊,那也是夫妻共同用,只是換了一個存錢的地方。
一個內心有小九九的人,遇上了另外一個內心有想法的人,絕配。
華山論劍,高手之間的過招。
我等凡人,只能旁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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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吉祥三寶146690360
男方很有計謀,女孩都懷孕了,還在算計錢的事,感覺不太靠譜。
彩禮是男女雙方訂婚後,結婚時候給的禮金和禮品。新郎送給女方後,通常用於準備婚禮,佈置嫁妝,婚禮用品,婚後生活等等
我認為應該先收彩禮,這也表示尊重和誠意。雖然說是男方出的,但很多父母還是給了女兒又陪嫁到男方。怎麼說男方也不虧。別人倖幸苦苦養了二十多年的女兒,就這樣送給男方家了,為男方生兒育女操持家務。
自古以來談婚論嫁都會有聘禮和彩禮,這是一種禮節。但是我覺的到底要多少彩禮,也要根據家庭實際情況來定。結婚是件大喜事,禮金也只是為這份喜事錦上添花,切莫不要因為這些身外之物弄的像買賣交易,而分開兩個真心相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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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高新區慶偉商貿部
如果兩個人對這種事情有分歧,那確實沒什麼必要。彩禮是結婚前的東西,你認可它 那就別談什麼領證。就算將來出了問題 你覺得彩禮拿不回來 會損失掉嗎?又或者你領證了 將來出了問題 你又能不損失嗎?所以 一切按正常的來吧,天天想著算計的人 你這一生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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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漠孤雲99
說來說去,還是錢的問題,雖然說錢不是萬能的,沒錢也是萬萬不能的!一對情侶,生米已煮成熟飯,良性發展的結果是雙喜臨門,皆大歡喜!我的擔心是如果雙方僵持不下,其中一方不做出讓步,如果做出過激反應,最壞的結果是一對情侶被拆散,孩子被打掉!其實女方的要求也是事出有因,女方已懷上孩子,父母擔心女兒生孩子後的費用,生活質量得不到保障!當然男方也許會認為撿了個大便宜,畢竟生米已煮成熟飯,對方已沒什麼籌碼!但是按男方要求領了證,女方也許更沒機會拿到錢了,因為已完全沒有籌碼了!女方絕不會答應!問題是男方家境條件不知到底怎麼樣?是有錢不願給呢,還是家庭困難,一口氣拿十萬等於十萬大山壓下來!我為認:如果男方有錢的話,就慷慨一點給了,自家也有面子,也算是給小兩口的安家費,奶粉錢!如果男方拿不出那麼多錢,那就請女方做出一定讓步,能拿多少算多!畢竟靠借就是借夠了,將來還是要包括兩小口在內一家人要還的,面臨婚後就有債務壓力。我相信這也不是女方父母願意看到的!有事好商量,希望雙方以美滿婚姻大局為重,友好協商完滿解決,皆大歡喜,家庭和美,社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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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化外萬民胡少峰
就看雙方對於婚姻的定位。如果是單純的買賣關係,那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為什麼呢?社會上,借婚姻詐騙的案例很多。收了彩禮反悔的也不少。因為是結親,總不會每個過程都去法律公正,每個細節都要簽訂合同。女方如果收到禮金,反悔了卻不肯退還怎辦?因此,不能說男方沒一點道理。
女方索要十萬禮金是不對的。說是當地的風俗,純粹是胡扯。別人長得漂亮,你有漂亮嗎?別人個頭一米八,你有嗎?別人碩博連讀,你有嗎?沒有,你拿什麼跟人家比,有何資格跟風?
其次,丈母孃的話,也好沒道理。女兒嫁出去,生了孩子怎麼養活,不是你要操心的事。外孫怎樣成長將來考什麼學校,做什麼官,不是你管轄的範圍。十萬禮金存到女兒賬戶留給外孫生活,理由相當勉強。說更直接的,人家的孫子,愛咋養就咋養。
婚姻本來是件很平常的事。結婚自由,離婚自願。沒必要那麼隆重。我就不相信,當初強行索取十萬幾十萬彩禮的夫妻,沒有離婚的。不就是奔著分手費去的麼,還矯情什麼,你就明說。
我相信,男女是自由戀愛,走向結婚的。對於雙方家長而言,結親如結義。兒女親家,包含著親情。意味著將來風雨同舟,患難與共。如果一開始就設定門檻,用鉅額禮金作為條件,沒一點商量餘地,扼殺了親情友情。將來還能同舟共濟,危難相幫嗎?
凡是提出鉅額禮金的,都是一個紅星,兩個打算。都是做父母的。你就不給親家留點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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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那些歲月82
即是真心相愛,男女雙方有結婚成家的意願,並認可10萬元彩禮錢很適中,我認為,彩禮錢遲早都得給,領證不是藉口,男女雙方家庭和諧相處才重要。
現實當中,男女青年互訴愛慕,偷吃禁果,最後導致未婚先孕的例子極為普遍。不能事前卿卿我我,事後互相埋怨,推諱,甚至一拍兩散。男方要敢做敢當,負責到底,女方要正確看待,以愛情為重,不能用懷孕的目的來要脅對方,滿足私慾。
如果
雙方都願意組成新的家庭,應先取得家長的同意,只要達到國家法定婚齡,領證不是問題,如若男方家庭困難,拿不出十萬元彩禮錢,也需協商解決,求得雙方共識,才是愛情的最好歸宿,否則,互相僵持,爭執不休,即傷害了彼此的感情,又影響了親人之間的和氣,不利於今後的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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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十八子說情感
先給彩禮再領證吧。你未婚先孕已經把自己陷入了一個被動局面。
我們先要彩禮,只不過是把錢攤到桌面上來談了,這個時候你能更加清楚看到這個男方及男方父母的為人吶!不行還能及時止損。
假如你去領證了,男方給的彩禮承諾又實現不了,那麼你在婚姻中會很掙扎,畢竟婚都結了,還懷著孕。
雖然很現實 ,但是是為你好,畢竟人心難測,現在要彩禮還能兌現,結婚以後還是個未知數。如果現在男方拿不出來,那你就降低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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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慢卻穩重的大蝸牛
男方是不是怕女方拿了錢不認賬所以才要求關係合法後才給錢呢?其實女方已經懷孕,算是吃虧了,男方就不應該有條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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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愛舞的魚魚
結婚證前給合理點!
其實現在走進一個怪圈。為什麼女孩就一定要錢呢。本來就是平等的。男孩條件好給一點父母未嘗不可,這是一種尊重。討價還價完全就變味道了。起碼女孩那份自尊就沒了。
我覺得女孩還是要自強,獨立。有一定收入維持自己尊嚴和婚姻的穩定性!而不是靠要男的彩禮做婚姻的保障。
有的男家條件不好。舉債籌彩禮!試問你們會幸福嗎?帶有那麼多附加條件結婚能幸福嗎。
愛情純粹一點為好
男孩去見女家父母。在自己條件允許情況下表示一點誠意應該的。先給比較合適!如果女方開價要就沒意思了。雙方談成了權益交易就不是結婚是買賣了!
大家覺得對嗎?我是這樣認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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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使用者未簽到
不管什麼情況彩禮是一種陋習,哪怕不給彩禮只要兩個人在一起幸福就可以了,沒有錢可以憑自己的雙手去掙,你願意要十萬彩禮讓懷孕的女兒去男方家裡嗎?既然都要結婚了,女的也懷孕了,應該儘快給她一個交代,儘快舉行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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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真情沐陽
哪個先,哪個後,並不是問題,問題是因為這事斤斤計較,難免有離心離德、互相猜忌的嫌疑,兩個家庭有隔閡,以後怎麼辦呢?男方父母不應計較先後問題,按理說,還應該先結婚,後同房呢,現在女方懷孕了,你怎麼不埋怨你的兒子未婚先同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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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影視與情感
一、十萬不是一個小數字。
二、男的自己賺不到錢嗎?為什麼要自己父母出彩禮錢?
三、如果男的自己有錢,直接把自己的錢轉給已經懷孕的女朋友保管不就可以了?
四、男的沒有賺錢能力?沒有責任心?不值得信任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即使現在沒有彩禮,也是可以結婚的吧。
五、為什麼要領了證之後再把錢給女的保管?怕女的領證前拿到錢跑掉嗎?
六、建議情侶兩個人重新審視一下兩個人的感情,如果不夠相愛,沒必要為了孩子而結婚。建議兩人一起做決定,不要讓父母過多的來參與結婚這件事。都是成年人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決定,自己承擔後果,不要一輩子讓別人幫忙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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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昀昀小太陽
合理啊!雖然按禮俗來說應該先給彩禮後結親,但是時代不一樣了,現在騙婚的人太多。太多貪婪的人利用結婚拿了人家的彩禮又退親,退親還據不歸還對方的彩禮錢。男方只是為了保障自身的權益,有這種要求完全是合理的,只要問心無愧,女方根本不會介意領證前還是領證後拿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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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玻璃瓶的春天
首先合理!
但是這種婚姻有點兒戲!就好像去超市挑菜,無論選不選中,都是要去結賬的一樣!無關喜歡,無關情愛!感情就是兩個小孩的過家家!
其實女方也沒有錯,不要彩禮怕看輕,這個是很好理解的!男方嘛這種時候還挺這樣的要求,不知道是擔心什麼?對方都懷孕了,還在計較這些,說明男方的真的就找個女的生孩子而已!
而且如果這個婚姻雙方家長都預設的,我想怎麼樣女方也不會到懷孕了才想著去結婚吧!所以無論那種情況,都希望男方善待女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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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德高永樂
這樣要求:領證後再給。當然是合理的!
雙方感情好願意結為夫妻,各方面都符合婚姻法的規定,就能領證結婚。至於那十萬元彩禮是國家不提倡的,他要你願給也無可厚非,雙方協商好皆大歡喜!女兒離家到別人家去了,再回來叫走親戚,走了叫回家去了。
多年的養育要點彩禮也是應該的,自古就有娶妻下聘一說!但彩禮不能大過感情,多與少,什麼時候給,當在不傷和氣的前提下協商定論!
女方按當地風俗要10萬彩禮錢,算是不高也不低。女方父母表態不會用一分彩禮錢,男方直接把彩禮錢打在女兒銀行卡上就行,讓女兒結婚後生養孩子用,因為女方懷孕了。但是男方父母迴應說要去領結婚證才給彩禮錢,請問:一般是先收彩禮再領證,還是先領證才能收彩禮錢啊?那樣更合理?
回覆列表
一般是先給彩禮後領證的,男方總要先拿出十足的誠意來。女方父母通情達理,女方又懷孕了,男方還有什麼不放心的。難道領完證想賴掉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