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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a花開富貴

    作為一個過來人,並不提倡閃婚。

    閃婚,在我還概念裡,認識不超過半年戀愛不超過三個月的應該就算閃婚。當然了,我這種1個來月的就更危險了。

    半年的時間,大多數人都是處於熱戀衝過頭的階段,這個時候貿然下決定,不一定能做出正確的選擇。

    相互理解

    作為一個過來人,剛開始老公深夜工作應酬到很晚,我都會難過,我覺得孤獨難過。有時候也想回媽媽家睡(我媽離我10分鐘步行路程)也會亂想他是不是鬼混什麼的(事實並沒有,辦公室就在隔壁樓),新婚燕爾當然想老公經常陪著,但是事業上升期,難免會少了陪伴。這時需要兩個人相互理解。如果兩個人不能理解,就容易出爭議。還好的就是我倆都能相互體貼支援。

    家庭原因

    兩邊家庭是否同意。如果兩人貿然結婚,兩邊家長不同意,瑪麗蘇電視劇劇情大家都知道吧。家長爭執多,也同時影響夫妻感情。

    三觀

    三觀很多時候是需要相處磨合瞭解的。貿然閃婚,日後瞭解才發現不適合就會容易分開。

    閃婚是自己決定的,自己選的路,自己負責

  • 22 # 聰明的豆子

    對閃婚,要冷靜,給想結婚提供了很大方便。但由於彼此瞭解不夠,閃婚確實有可能留下婚姻關係不穩定、離婚率相對提高等後患。雖不能武斷地評判閃婚是好是壞,但也勸青年選擇閃婚時一定要頭腦冷靜。

    關於閃婚,真不知道該說是勇敢亦或是莽撞。

    對於成熟的女性,多半是不接受閃婚的,閃婚的姑娘,其實大多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經歷了馬拉松式的戀情,然後被人甩了,心死了,在父母和社會的壓力下,迫不得已選擇閃婚。

    一種是一見鍾情,遇到真愛了,心滿意足的選擇閃婚。這兩種情形下,獲得幸福的機率自然也大行徑庭。但我寧願相信,有時候真愛跟時間長短沒有分別。

    戀愛七八年,甚至是十年的,分手的大有人在,而戀愛兩三個月,甚至一個星期內結婚,幸福美滿的也不是沒有。所以,婚姻這種事,到底是幸運還是不幸。

    與其說事在人為,倒不如說是命中註定。

    那麼,閃婚是一種什麼體驗呢?聽聽我朋友的故事吧。

    莎莎和前男友談了八年,被劈腿了。分手後的第一天,正好認識了現在的老公,她痛不欲生,他心疼的攬她入懷,你的過去我來不及參與,你的未來,我奉陪到底……

    她向他哭訴了和前任在一起,前前後後,所有的事情,在兩人曖昧的階段,他就像個情感垃圾桶一般,任由她往裡面仍各種各樣的負面情緒。

    她說的聲淚俱下,他聽的咬牙切齒。每當她哭到不能自已,失去理智的時候,他總會第一時間出現在她身旁,不離不棄的陪伴左右,並且堅定的告訴她,我見到你的第一眼,就已經喜歡上你了。

    這輩子,非你不娶。就衝著這一句話,兩個人從認識,到曖昧,到最後扯證結婚,僅僅用了四個月的時間,雙方父母都驚呆了,好在結局是圓滿的。

    現在兩個人結婚快五年了,有一個兒子,老公還是一如既往的寵她,愛她,莎莎覺得很滿足,也時常調侃,感謝前任的不娶之恩,才會讓她遇到這麼好的老公。

    很多人都說閃婚不靠譜,其實還是分人的,遇到對的人了,怎麼都對。遇到錯的人,即便談一輩子的戀愛,也不見得能修成正果。

    所以,戀愛是兩個人的事,結婚是兩家人的事,註定無法在一起的人,其實就是錯的人。當你遇到對的人的時候,就只有一個信念,餘生只想跟他一起走。

  • 23 # 藝海歸雁

    閃婚的人是在很短的時間內步入婚姻,這種閃婚的人數相對比較少,但確實是有些年輕人推崇的時尚;至於說是否靠譜,那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閃婚我不反對,但是我不提倡。

    第一,閃婚需要勇氣,而相互瞭解太少有些盲目。

    一般人都是先戀愛後結婚,有些人戀愛變成長跑,甚至住在一起多年,還沒有步入婚姻的殿堂;而一見鍾情或心有靈犀,迅速就結婚的青年男女,我還是很欽佩他們這種勇敢的精神,沒有勇氣是很難閃婚的。

    在很短的時間內男女雙方走入婚姻,依靠一時的激情,我總覺得勇敢有餘謹慎不足,總感覺缺乏瞭解而有些盲目;當然不是時間長就能夠了解,但是這是起碼的客觀條件,戀愛是一類人,戀愛不是一個就能成功的,減少戀愛這個過程,不瞭解對方就結婚心裡會踏實嗎?

    第二,把以往的愛情融進生活中,才覺得有些後悔。

    當步入婚姻以後,才發現不是自己想要的那種生活,對方也不是當初的那個人,這時候後悔已經晚矣;有些年輕人總覺得父母催婚太煩;還有的人快三十了,再不結婚就真立不起來了;再有就是被愛情衝昏了頭腦;但不凡有因為某種利益而閃婚的;閃婚後悔的居多。

    婚姻生活不是激情,而是活生生的耳鬢廝磨,就是柴米油鹽醬醋茶,還摻雜著爭吵與鬥氣;特別是有了孩子之後,問題就更加突出,抱著孩子後悔還有什麼用呢?

    第三,有閃婚就有閃離。

    有人說自己的閃婚後生活很幸福,這也是事實,這裡面有幸運的成分,老天爺眷顧你讓你遇到了對的人;然而大多數閃婚的人就沒有那麼幸運了,他們在苦苦掙扎與後悔中,又迅速地閃離了,有閃婚必然會有閃離。

    所以說官方考慮設定婚姻“冷靜期”就顯得十分的需要,想閃婚給你30天的冷靜期,讓你好好考慮一下自己是不是要步入婚姻;考慮好了再決定,這樣從客觀上能夠阻止一部分年輕人輕率的做決定,也減少離婚率。

    總之,閃婚的人幸運的有,不幸運的居多,對於閃婚不要提倡,儘管有些年輕人喜歡;閃婚是否靠譜有這種切身體會的年輕人應該有發言權,我們這些過來人還是覺得閃婚有些不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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