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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wyy永無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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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微微亮S
古代男子是可以一夫多妻的,所以古代男子一般髮妻都是明媒正娶八抬大轎娶回家的正妻,正妻不僅是一家的女主人,而且正妻還有管家之權,可是四妾便是身份低下的女人,她們不僅有責任為男主人生兒育女繁衍後代,她們還需要伺候家裡面所有的主人,但是她們沒有任何權力,如果做得不好,正妻是有權力發落她們,甚至可以將她們賣掉,四妾中身份低下的侍妾還要承擔家務的工作,所以妾室的身份不僅低下而且在古代更像一件商品,隨時有可能會被主人發賣出去。
早在春秋戰國時期,莊子在著作中記載:""靈公有妻三人,同濫而浴""。這個說法,其意思並不是實指,而是泛指有妻妾有很多。在人類學的概念上,一夫一妻制並不包括所謂“一夫一妻多妾制”,這其實是兩個領域的話題。前者的一妻是指異性配偶只有一個人;後者更多是人類學範疇的概念。
隨著時代的發展,三妻四妾這個概念逐漸清晰化,指向也漸漸明確起來。
在清代人李漁創作的戲劇《風箏誤》中也提到了這個詞。從此,三妻四妾的說法開始被更多的人熟知並使用。
由此可見,我們今天提及的三妻四妾的說法,是明清時期才興起的。可三妻與四妾的詳細所指,一直沒有明確記載。
不過,在封建社會,人們的婚姻制度大多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一般來說,男人明媒正娶的第一任妻子,稱為嫡妻,也稱為正妻。在一個家庭中,不管男人有多少妻妾,正妻的地位是最高的,一般正妻只有一位。除了正妻外,還有偏妻與下妻的說法,這二者雖然有妻之稱,實則為妾。在民間傳統說法中,偏妻也被稱為下堂妾。在清代俞正燮的《癸巳類稿》中直言下妻曰妾。所以說,人們較為廣泛認同的三指,指的是正妻、偏妻與下妻。
關於四妾的說法,民間傳說不一,有各種說法流傳,流傳最廣的四妾有陪嫁丫鬟一說。大多有錢男人,如果娶了陪嫁丫鬟,這個丫鬟則被稱為妾。
由此可見,大多數時候,三妻四妾更像是一種虛指,因為在古代,人們用數字虛指的用法由來已久。
在漢朝,很多大戶人家或執大權者,可娶八妾,普通官員只能有妻妾三個,庶人不得納妾。直到元朝,庶人才有資格納妾,並且只能是男人年過四十且無後的情況下。如果隨意納妾,就會被笞打四十皮鞭。
到了明清時期,很多有錢有權的人,所娶的妻妾不止三妻四妾,用妻妾成群形容他們一點也不過分,而平民百姓在多隻娶一位妻子。此時的四妻四妾一說,多是指代妻妾成群的情況。
三妻四妾的說法一直流傳至今,既體現了古來傳統的一種男權思維,更體現了古人對等級的過度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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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土木砼鐵皆列陣前
這個是古人的,你一個現代人研究這幹哈?不知道建國以後是一夫一妻制了嗎?三妻是指,嫡妻,平妻,偏妻,四妾是指每個妻子嫁來都有通房丫頭,這些丫頭就變成了妾,那還一個多出來的妾是哪來的?小時候照顧你的丫鬟在你成年了就成了你的妾,貴族的待遇。平民不可能,最多也就是去逛逛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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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魚羊讀史
“三妻四妾”最早來源於明朝小說《金瓶梅》,“至如三妻四妾,買笑追歡得,又當別論”。在清朝李漁創作的戲劇《風箏誤》中也提及此詞。自此,三妻四妾一詞開始為人熟知並使用。由此可見,三妻四妾一說是明清時期後起的,並非古來就有的說法。至於三妻與四妾的具體所指卻並不明晰。三妻包括嫡妻、偏妻、下妻,但是偏妻與下妻卻徒有“妻”之虛名。
◆按照中國古代的婚姻制度,一般是一夫一妻多妾。所謂的嫡妻,乃是男子明媒正娶的首任妻子,也可稱為正妻。嫡妻地位最高,一般只有一位。只有在同宗兄弟絕嗣,兄弟中有人將自己獨子過繼給他時,獨子可以娶兩位嫡妻,以求延續雙方香火。至於偏妻與下妻,雖然有“妻”之稱,實則為妾。在民間的俗語中,偏妻也被稱為下堂妾。 而清代俞正燮的《癸巳類稿》中直言下妻曰妾。
▲韋小寶 劇照
至於四妾的說法更是眾說紛紜,流傳最廣的乃是陪嫁丫環一說。◆在春秋戰國時期,主人出嫁時,一般會有貼身侍女或是宗族姐妹隨嫁。這些隨嫁的女人便被稱為媵妾。直到封建社會後期,這種陪嫁的習俗仍然存在。男人娶三妻時,會將三妻的陪嫁丫環納為妾,還有一妾則是父母所賜。這種說法看似合情合理,其實也有可疑之處。貼身丫環未必會被納妾,而且男人的妾室也未必止於四人。
三妻四妾一說更像是一種虛指,中國古人以數字表虛指的用法由來已久。◆在成語中,以少數虛指多數的用法不計其數。除此之外,由於古人喜陽,指陽的奇數被用的次數更多。比如在司馬遷的《報任安書》中就有九牛一毛的用法,其中的九也只是表示數量多而已。在詩詞中,用數字虛指的用法也不少,比如後宮佳麗三千人。由此來看,三妻四妾是虛指用法的說法更為準確。
▲後宮佳麗 劇照
當然,並非所有的古人都能“三妻四妾”,大部分庶人終生只能得一妻。◆在漢朝時,有特殊成就者才能得備八妾,普通官員只能有妻妾三個,庶人只能不得納妾。等到元朝時,庶人才得以納妾,而且還只能是在年滿四十還無後的情況下。如果隨意納妾,便會被笞打四十皮鞭。在這種情況下,權貴人家所納娶的妻妾多半不止三妻四妾,而平民百姓多半隻有一位妻子。三妻四妾一說只不過是指權貴之家妻妾成群的狀況。
▲民國夫妻制度 劇照
三妻四妾作為傳統社會的一種現象,它也體現了古代對於秩序的推崇。前朝的君君臣臣與後室的妻妾次序其實是一脈相承的,他們都是古人對等級推崇的體現。 -
5 # 紅塵II擺渡人
“三妻四妾”是形容古代妻妾多的意思。
三妻是指一發妻兩平妻,四妾指四偏妾。
由於在古代是男尊女卑的社會,導致女子的社會地位比較底下,也就產生了一個男子是可以娶多個妻妾的現象。
在我國的古代,婚姻講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子女的嫁娶都掌控在父母的手裡,不存在自由戀愛,妻妾制度也被明確的有明文規定。
聘為妻,就是說在古代的時候,女方想成為正式夫人,就需要按照當時正式的嫁娶流程來走,先請婚,在送聘禮,確定良辰吉日,再進行迎娶。男方迎親的隊伍和女方送親的隊伍,都是非常鄭重正式的。正妻生的兒子就是嫡子,而古代是嫡長子繼承製,所以這個嫡子是將來繼承家業的人。
奔為妾。妾的地位是比較低的,一般出身也不是太好,一般是父母或者朋友贈送的,或者就是正妻身邊的陪嫁。妾的作用一般是傳宗接代,生育孩子,雖然同為女人,但妾是享受不了妻子的待遇的,甚至都沒有養育自己孩子的資格。
古代的一夫多妻制是封建社會發展的一種畸形的社會現象,是對女性的一種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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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幸福種子書友會
古代的妻其他的說法還有“正妻”、”嫡妻”、“正室”、“正房”等,也包括“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偏妻與下妻等稱呼雖有妻名,卻只有“妻”之虛名。在中國古代的婚姻制度,一般是男人可以擁有多為妻子最重要的那位妻子就是所謂的嫡妻,是古代男子明媒正娶的首任妻子,也可稱為正妻。嫡妻地位最高,一般只有一位。而只有在同宗兄弟絕嗣,兄弟中有人將獨子過繼給他時,這個獨子才可以娶兩位嫡妻,作為延續雙方香火雙保險。至於其他偏妻與下妻等名,雖為“妻”實為妾。在民間的俗語中,偏妻也被稱為下堂妾。 清代俞正燮的《癸巳類稿》中就直接將下妻曰妾。所以實際上我們後來日常口語中稱為“妾”的人就是古人的下妻,傍妻之人。
據相關史料記載
《莊子》:“靈公有妻三人,同濫而浴。”
《漢書·霍光傳》:“使中御府令高昌奉黃金千斤,賜君卿取十妻。”
《陔餘叢考》:“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皆妾之稱也。”
《嶺外代答·蠻俗門》:“(欽州)之小民,皆一夫而數妻。”
《清稗類鈔·譏諷類》:“一夫多妻,為數千年來之舊俗。”
實際是三妻四妾一說其實是古人的一種虛指,中國古代以數字表虛指的用法由來已久,在成語中,以少數虛指多數的用法不計其數。比如一如不見如隔三秋,三人成虎、九牛一毛等。所以三妻四妾是古代虛指用法的說法更為準確。實際上古代的普通數庶民都只有一個妻子,只有達官貴人才能有實力去養得起那麼多妻子。這是我們對古人的誤解。
三妻四妾作為古代傳統社會的傳統現象,它也體現了古代對於君王制度的推崇膜拜。封建上流社會的君主與大臣,在後室的妻妾數量與次序其實是一脈相承的,歸根到底都是男權主義和男子的淫侈的思想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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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泮溪秋玉
古人常說的三妻指的是一個結髮妻子,屬於正室妻子,主持整個家庭的日常瑣事,和兩個平妻庶出的,專門輔佐髮妻的,一起為丈夫分擔事物的,古人稱三妻為:嫡妻、偏妻、下妻。而四妾指的是三個妻子和一個丈夫分別的貼身丫鬟,要對丈夫言聽計從,還要聽妻子們的命令和吩咐。
古人認為:聘為妻,奔為妾,正妻是需要按照正規的結婚流程來走,先請婚,再送聘禮,確定良辰吉日,在進行迎娶,女方送婚和男方迎親的隊伍都非常鄭重,正妻的兒子就是嫡長子,是將來要繼承家業的人。
平妻雖然在古代是輔佐正妻的,但是沒有正妻的地位高。
妾的身份比較低位,是父母或朋友送給富貴人家的,也有的是正妻的陪嫁,沒有迎娶儀式,除了生育孩子,享受不了三妻的待遇,也不能撫養孩子。
在《陔餘叢考》中:“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皆妾之稱也。”古代貴族,妻以外發生性的關係的人有兩種:一種是妻家帶來的,謂之媵。一種是自己家裡所固有的,謂之妾。後世媵之實消滅,故其名稱亦消滅,但以妾為配偶以外發生性的關係之人之總稱。
以上就是三妻四妾的答案,古人有三綱五常約束,為了使家族更興盛,今人讀到這裡不應隨意評價,畢竟這種封建制度已經結束了,還是遵從一夫一妻制,屬於現代文明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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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老年講壇
三妻:嫡妻、偏妻、下妻
一般是一夫一妻多妾。所謂的嫡妻,乃是男子明媒正娶的首任妻子,也可稱為正妻。嫡妻地位最高,一般只有一位。只有在同宗兄弟絕嗣,兄弟中有人將自己獨子過繼給他時,獨子可以娶兩位嫡妻,以求延續雙方香火。至於偏妻與下妻,雖然有“妻”之稱,實則為妾。在民間的俗語中,偏妻也被稱為下堂妾。 而清代俞正燮的《癸巳類稿》中直言下妻曰妾。
四妾:
在春秋戰國時期,主人出嫁時,一般會有貼身侍女或是宗族姐妹隨嫁。這些隨嫁的女人便被稱為媵妾。直到封建社會後期,這種陪嫁的習俗仍然存在。男人娶三妻時,會將三妻的陪嫁丫鬟納為妾,還有一妾則是父母所賜。這種說法看似合情合理,其實也有可疑之處。貼身丫鬟未必會被納妾,而且男人的妾室也未必止於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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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80小小
三妻四妾,指的是古代妻妾眾多的意思。雖然說得如此,其實,三妻四妾還是有一定來歷的。三妻,指的是“一發妻二平妻”;四妾,指的是“四偏妾”。按照古代禮法,髮妻持家,平妻在旁輔佐,偏妾則要盡心伺候夫君與三房夫人。
古代男人娶三妻四妾,主要的目的是為了享受歡樂和傳宗接代。這種所謂的三妻四妾主要是指古代社會的一種婚姻制度。是一種對女子的迫害。同是喪偶,男子再娶為續絃,女子再嫁是失節。男尊女卑,女子只能依附於男子,是社會制度的結果,而這個結果又加劇了男女的等級分化,於是出現了男子妻妾成群,而女子只能從一而終。
根據有關史料記載,所謂三妻,是指春秋時期,齊國君主得一段佳話,傳說當年齊國君主立後不決,乃至朝野上下議論紛紛,後來君主戲言稱立後三人,而事未成則卒,乃至史官未知其意,故稱三妻。
中國古代的妻妾制度,堪稱世界奇觀。此一制度,打從母系氏族消失那天起,便開始萌芽,然後茁壯成長、勢不可擋。而用現代人的眼光來看,中國古代的“妻妾制度”,是一種極度沒有人性、極度殘忍無情的制度。因為它將“階級”帶進了家庭、帶進了床帷,帶進了枕邊,也帶進了親情中間,強行把血脈相連的一家人分成了壓迫和被壓迫的兩類。這實在是對古代人性論莫大的嘲諷,更是“仁恕”之道背後的黑色幽默。
其實中國古人很早就對妻妾制度提出了異議。《易經》言:“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然而,遠見卓識和人性平等,強不過享樂主義和獨裁專制,妻妾制度仍然存在,並且發展出了一套完整的規矩。
現在很多人都說,中國古代是“一夫多妻制”。這話錯了,如果你當真生在古代而說這句話,一定會被人目為不守禮法之徒。中國古代,仍然是一夫一妻制,姬妾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如果一定要說,那就只能是“一夫一妻多姬妾制”。
氏族社會時期,國中有“媵制”,這是一種氏族首領才有資格實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兒出嫁時,岳家必須以同姓侄女輩陪嫁。陪嫁過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屬於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那就不必多說了。
再往後,便正式出現了“妾”。妾在家庭中,雖然承擔著生兒育女的義務,卻享受不了“妻”的待遇。為什麼呢?最初的原因很簡單,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於妾。妾一般都來自卑賤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戰敗方奉獻的禮品。
因此,妻為“娶”,而妾為“納”,娶妻時送到岳家的財物被稱為“聘禮”,而納妾時給予的財物,則被稱為“買妾之資資”。
《春秋·穀梁傳》中說:“毋為妾為妻”。就是說,妾沒有資格扶正為妻,有妾無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鑽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滿室,也是無妻的鰥夫,要另尋良家聘娶嫡妻。
妾的身份,至此已經成了定局,到唐宋,更是成了鐵律。《唐律疏議》明確規定:“妾乃賤流”、“妾通買賣”、“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
假如將妾升為妻,就是觸犯了刑律,一但事發,是要兩口子一齊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樣得離異。這樣的法律之下,做姬妾的女人便已經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凌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飯。
據《匯苑》記載:“妾,接也,言得接見君子而不得伉儷也。”原來妾不過是男女交接之用,她們只能與丈夫親暱,卻沒有資格稱夫妻。而《禮記》中說:“妾合買者,以其賤同公物也。”同樣是與丈夫共枕、為丈夫生育兒女,妾的身份卻只不過是買來的物品。
除此之外,中國古代還是一個絕對的階級社會、家長制社會,兒女婚姻都要由父母決定。也許是為了從根本上杜絕青年男女、尤其是不同階層間的自由戀愛,法律條文就更要嚴格規定妻妾之分。
《禮記》還說:“奔者為妾,父母國人皆賤之”、“良賤不婚”。那就是說,假如小兒女們自由戀愛受阻,相約私奔的話,則女方沒有資格為妻,雙方家族都只認為她不過是一個妾而已。唐朝著名詩人白居易便就這種“奔者為妾”的社會現狀寫過一首長詩《井底引銀瓶》:
井底引銀瓶,銀瓶欲上絲繩絕。石上磨玉簪,玉簪欲成中央折。瓶沉簪折知奈何?似妾今朝與君別。憶昔在家為女時,人言舉動有殊姿。嬋娟兩鬢秋蟬翼,宛轉雙蛾遠山色。笑隨戲伴後園中,此時與君未相識。妾弄青梅憑短牆,君騎白馬傍垂楊。牆頭馬上遙相顧,一見知君即斷腸。知君斷腸共君語,君指南山松柏樹。感君松柏化為心,暗合雙鬟逐君去。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頻有言。聘則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蘋蘩。終知君家不可住,其奈出門無去處。豈無父母在高堂?亦有親情滿故鄉。潛來更不通訊息,今日悲羞歸不得。為君一日恩,誤妾百年身。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將身輕許人!
一個好好的良家女子,只因為隨愛人私奔,便從此失去了為人妻的資格,“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頻有言。聘則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蘋蘩。”侍奉公婆丈夫五六年之久,都換不來男家的認可,她沒有資格參與家族祭祀,她生的兒子算不得夫家首選的繼承人。
從這個角度來看,古代妻妾制度所蹂躪的,不僅僅是這些誤終身的女子,愛她而無自主權的男人、以及她的兒子,都在這種制度下有苦難言。男子只能與父母認可的嫡妻同床異夢,眼巴巴地看著心愛的女人成為嫡妻的生育工具。
如果換一個角度看妻妾制度的話,就可以看到這個制度的前提就是男尊女卑。為什麼同是私奔,女子便為妾,男子便安然無恙?這是個什麼道理?——此外,在這種情形下成為男子嫡妻的女人,又能有多少幸福可言?
當然,在古代的禮法中,上至天子,下至百姓,男人納妾的數量是有嚴格規定的。《禮記》中說:“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周禮》中說:“王之妃百二十人:後一人、夫人三人、嬪九人、世婦二十七人、女御八十一人。”
天子可以擁有以皇后為首的一百二十個女人,皇后為嫡妻,她擁有單獨與皇帝相處的資格,其它嬪妃,也就是姬妾不能與丈夫獨處,而且是否能陪伴丈夫要經過皇后的批准。而這種制度在明清兩朝則更進一步:皇帝選中侍寢的妃嬪後,要將名單送給皇后審閱,假如皇后應允,便加蓋皇后印。假如皇后堅決不蓋此印,皇帝也往往沒有辦法。如想廢后、更換嫡室,那往往要影響皇帝的身後名譽,除了昏君,沒有誰願冒這個風險。
皇帝乃是天子,他的姬妾數目最多,天子以下的群臣,納妾的數目便在禮法上銳減:大夫只能納兩妾,士族只能納一妾。普通富民則要到嫡妻年過五十無子的時候才能納一妾。而且,所有的妾都不可以陪丈夫整夜,丈夫入睡後,她便必須離開。這個規矩對帝王的妾也一樣管用。不過,規矩歸規矩,歷史上朝野上下能夠照辦的沒有幾個。
妻妾制度,原本就是擁有財富特權男子的享樂方式,他們又豈能讓規矩約束手腳?於是,在“妾”之外,還有“姬”、“婢”、“伎”等等名目。每一個名目之後,都有一群生活在痛苦中的女子。因為無論是“姬”也好,是“婢”也好,還是“伎”也好,她們事實上就是沒有名分的“妾”,由於沒有法律地位,她們的遭遇連“妾”都不如。
據《國語》記載,春秋時期魯國大夫公父文伯去世,他的母親警告他的姬妾:舉行祭典有外人的時候,你們不準哭,也不準愁眉苦臉,更不準腫著眼睛給人看!可不能丟我兒子的臉,讓外人說他居然與姬妾有情!如果只是不與姬妾有情,那倒也罷了,何況更多的男子,都把姬妾視作取樂之具、任打任罵。不要說尋常人家如此,就是在皇宮大內,也不遑多讓。漢獻帝生母王美人,乃是五官中郎將的孫女,本是貴族小姐,但是她嫁的是皇帝,而且不幸為妾,那就只能在嫡妻皇后手下做奴做婢。她為丈夫漢靈帝生下了兒子劉協,惹得皇后妒火中燒,連產床都還沒有來得下,就被一杯毒藥葬送了性命。漢靈帝作為丈夫,並沒有把王美人當一回事,她不過是姬妾而已,所以何皇后有驚無險地過了關。而漢獻帝后來雖然成為皇帝,也不曾當真為母親報仇雪恨,王美人就此死得無聲無息。
北魏皇室更將殺妃視作理所當然。按規矩,太子生母必須自盡。那麼自然地,不會有哪個皇后願意去送死,所有無辜被殺的都是妃妾。在北魏皇宮,妃妾不但成了嫡妻的代孕工具,更成了嫡妻的替死鬼。
明朝的宮妃殉葬制度更是慘絕人寰,這些殉葬的女子,都是皇帝的姬妾,從來也沒有過一個嫡後。清朝初年,皇太極為爭奪大位,將父親努爾哈赤的大妃阿巴亥殉葬了,成了史書奇談。所有的人都議論皇太極逼宮殺繼母,為阿巴亥鳴不平。其實同時被逼殉的還有努爾哈赤的兩個姬妾,但卻沒有人關注她們的姓名和遭遇,為她們鳴冤。阿巴亥這個正妻死得冤,那麼,那些做姬妾的女人難道就不冤嗎?
厚妻薄妾,皇宮中這樣,官場上更是如此。唐代筆記小說裡,有一位名叫霍小玉的女子,她的父親是堂堂霍王,可是她的母親卻僅僅是王爺的“寵婢”,因此,在父親去世之後,她連女兒的資格都被剝奪,母女倆一起被霍王正式的妻妾以及正式妻妾所生的兒女趕出了王府,淪為娼妓,最終遇人不淑而鬱鬱而終。
由於法律以及社會觀念影響,古代大多數男子也並不把自己的“姬妾婢伎”當一回事。假如他們表現得把姬妾平等相待的話,反而會成為人們嘲笑的物件,認為他自甘墮落、缺乏品行。
唐朝的喬知之愛上了自己的婢女窈娘,由於她身份低賤,身為官員的喬知之不能娶她為妻,便甘願不婚。結果窈娘被武延嗣強奪。窈娘不甘受辱,就懷揣喬知之的情詩投井自盡。武延嗣遷怒於喬知之,竟將他誣陷入獄,家破人亡。然而,當時因為奪妻與奪妾是兩個概念,時人在指責武延嗣的同時,更覺得喬知之竟為婢女破家毫無意義。
其實,不論是三妻也好,四妾也罷,在古代男權的社會中,無疑都是男人洩慾的工具和床上的玩物,無疑都是在男人迫害下的一個群體,地位低下,生活悲慘,只不過三妻的境遇要比四妾好那麼一點罷了。當然,也有不少人家,妻子的境遇是不如姬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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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張越智872
中國的封建社會長達兩千多年,皇帝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天下的美女任由皇帝選拔。為了方便管理,皇帝的後宮也效仿官吏的層次管理模式,分為三六九等,上級領導下級。
在皇室的後宮分為三宮六院七十二妃子,皇帝每天要和哪個妃子睡覺,就翻誰的牌,讓太監通知一下。唐太宗李世民登基後,就把李淵的三千多個妃子和宮女放到民間,允許她們自由改嫁。因此李世民是個明君,善解女人心。
民間的有錢人和一些大臣也效仿皇帝的生活,顯示一下自己的身份。根本自己的財富情況,也要娶三妻四妾,或者是五妻八妾。就是到了民國這樣的現象也很普遍。西北王馬步芳也擁有上千個女人。
然而窮人連一個妻子都養活不起,就象揚白勞,就一個親生女兒,也讓黃世仁給霸佔了,所以人民就是要打倒這樣的人吃人的不平等社會,跟著毛主席鬧革命,堅定不移地走社會主義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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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風華雲錄
因中國古代實行一夫多妻制,如《莊子》記載:“靈公有妻三人,同濫而浴”,《陔餘叢考》考證:“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皆妾之稱也”。可見“三妻四妾”的習俗由來已久。
三妻包括一正妻二平妻。所謂正妻,也可稱為嫡妻、髮妻,是男子明媒正娶的首任妻子,嫡妻在古代家族裡的地位最高,一般當家做主、管理後院家務都是嫡妻的職責。至於二位平妻,則類似於偏房,地位比正妻低,比妾室高,平時輔助正妻操持家務事宜。
四妾一指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等妾室。所謂四妾不是真的只有四位妾室,而是泛量化的稱謂。小妻、偏妻與下妻,雖然有“妻”之稱,實則地位與妾類似。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中意指偏妻為“不同居之妻”。《後漢書》卷一四《宗室四王三侯列傳·趙孝王良》:“(趙惠王劉)乾居父喪私娉小妻。”李賢注:“小妻,妾也。”清人梁章鉅《稱謂錄》卷五將“小妻”列入“妾”名下。
另一說法指四妾為三個妻子的貼身丫鬟,外加丈夫的貼身丫鬟,偏妾任務是要盡心伺候夫君和三位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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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滿天學歷史
三妻指的是三個妻子,一個髮妻,髮妻是正房夫人,剩下的兩個妻子是平常專門輔佐髮妻,跟髮妻共同為丈夫分擔事情。四妾指的是用來伺候三個妻子的女人,雖然也可以和丈夫同房,但是地位上確實有明顯的差別,包括生下來的小孩地位也是有所差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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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四夕清禾
古人常說的三妻四妾是指“一發妻二平妻,四偏妾”,三妻四妾說法的由來是春秋時期齊王因為立後之事猶豫不決,當時他便戲言要立三個王后,因此才得來三妻四妾這麼一說法。
三妻指的是,嫡妻、偏妻、下妻。並不是指正妻,正妻只有一個。四妾是指:家中父母所賜和三妻貼身隨侍俾女各一人,傍妻、 少妻、 庶妻 、小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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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騎士十五世
三妻是指元妻、平妻、弦妻三種,四妾是指貴妾、良妾、媵妾、賤妾四個等級,四個等級的妾可以並存,三種妻基本不會同時存在,古代中國不是一夫多妻制,嚴格來說叫一夫一妻多妾制,犯七出之條才可以出妻,無故休妻不僅犯法,而且損人格和家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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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豐城遊子shaoxing
其實三妻四妾也就是一個誇大性的古代虛詞。在古代無後不孝最終追罪在女性身上,而且很多朝代都有法律,對女性出家年齡以及離婚等都有制約。所以女性地位相對比較地下,故有妻妾之說。但是不是誰都能夠具有這個資格,一般庶民大多還是一夫一妻,只有符合條件的人員才能夠有妻有妾,而且也有法律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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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佰特燈飾
中國五千文化為什麼在世界社會里不是超級大國,就是封建制度,男人放蕩三妻四妾,淫亂無度,女人是附件,男人蓄長辮,女人包腳實行後天致殘,其實就是愚昧無知透頂,給世界列強一個不屑一顧的侮辱。
同時什麼都指望天地神靈庇佑降福,實際就是盼望天上掉餡餅。迷信,出家,和尚、尼姑、庵堂廟宇林立,嚴重影響中國幾百年的前進。
中國唐朝興旺發達,民間富庶,百姓夜不門閉,到新民主義革命,耕者有其田,孫中山先生取諦封建制度。
毛主席將中國革命更進一大步推進,廢除封建制度,大破四舊,立四新,土地公有制,消滅剝削,人人為人民服務,經過幾十年自立更生,奮發圖強才達到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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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讀寫時代運城
專業的解釋三妻就是一個是正妻,兩個平妻。正妻就是男人的正房老婆,這個正妻是整個家庭所有女人當中地位最高的,也是男人透過明媒正娶將這個女人娶回家的,所以這個正妻一定會和男人的家庭門當戶對。娶回家了以後,正妻就是管事的。而另外的兩個平妻地位就在正妻之下了,但是她們的地位仍然是要比小妾的地位高的。
四妾就是指傍妻,少妻和庶妻,小妾的身份地位就非常的低了,並且在古代小妾是可以被隨意送給別人的,也就是相當於男人解決生理需求的一個物品,所以在家裡,她們往往就和丫鬟差不多,要伺候著老爺和正妻。古代人將自己家裡的香火繼承看的非常的重,所以一個家庭裡面往往要生很多的孩子,孩子多了,意味著這個家庭也非常的有能力,所以往往有錢人家裡會有非常多的妻妾,而這些女人也是這個家庭當中生育的一個工具,所以說在古代女人的地位真的是非常的低,並且她們也沒有自己的人身自由的權利,有的女人在結婚之前都不知道自己要嫁的人長什麼模樣,什麼樣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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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一來一說
因為中國古代存在男尊女卑的秩序,所以男人在古代社會各個階層都佔據主導地位。清·吳璿《飛龍全傳》第四回褚氏道:皇帝家有三宮六院、富貴家有三妻四妾。在古代,妻妾多少也是男人社會地位的一種象徵。
那麼三妻四妾指的是哪三妻哪四妾呢?
對於三妻的說法還是比較統一,三妻指:嫡妻、偏妻、下妻。中國古代的婚姻制度,並非是我們想的一夫多妻,而是一夫一妻多妾。一妻指的就是嫡妻,在家庭中地位最高,一般只有一位。至於偏妻、下妻只是徒有妻之名,地位同妾一樣。在民間俗語中,偏妻也被稱為下堂妾。而清代俞正燮的《癸巳類稿》中直言下妻為妾。
而對妾的說法就很多,但流傳最為廣泛的是陪嫁丫頭一說,在春秋戰國時,女方出嫁,身邊一般會有貼身侍女或是宗族姐妹陪嫁,這些隨嫁的女人便被稱為媵妾。直到封建社會後期,這種陪嫁的習俗仍然存在。男人娶三妻時,會將三妻的陪嫁的丫頭納為妾。這時男人就有了三妻三妾,還有一妾是父母是賜。這種說法看似合情合理,但也有可疑之處,男人有時也未必會納貼身丫頭為妾,而且男人的妾未必止於四人。
中國古人以數字表虛指的用法由來已久,三妻四妾一說更像是一種虛指,並不代表古代的所有男人都能娶到三妻四妾,大多數百姓終身只娶一妻,只有那些在古代社會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才可以。羅爾綱《太平天國史·卷二十五》:“今允東王、西王各十一妻,自南王至豫王等各六妻,高階官員三妻,中級官員二妻,低階官員以及其餘人等各一妻。自高而低,依級遞減,上多下少,切莫妒忌。”
三妻四妾作為傳統社會的一種現象,它也體現了古代對於秩序的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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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小學老師王誠實
真正的歷史真相是古代實行“一夫一妻多妾制”。
無論權勢地位有多高,男人只能有一個正妻,正妻在家族與丈夫享受同等待遇,出行禮儀平等,而所謂的三妻,其實是一正妻二平妻,平妻比正妻低一級,至於四妾,其實是泛指,只要你有能力,納多少個妾是沒有嚴格規定的。
人們常說的“三妻四妾”只是一個概述,形容一個人妻妾眾多,並不是他可以有三個妻子,四個小妾。妻妾多了麻煩也多,紅樓夢裡薛蟠不就被妻子夏金桂和小妾寶蟾鬧得不敢回家麼?所以一生一世一雙人也是很好的。
京劇大師梅蘭芳也在這樣的制度下娶了兩房妻子,大房妻子即將離世之際他又娶了同為京劇大師的孟小冬為妻子。圈子裡的人都知道孟小冬是梅蘭芳明媒正娶的妻子,可是因為二房妻子福蘭芝的阻攔,梅蘭芳始終都沒有向外界公開孟小冬的身份,後來不堪受辱孟小冬提出了離婚。
什麼叫妾?妾主要有兩個作用,一是生子,二是為滿足丈夫的人慾。
比如說漢朝的東方朔,他一年娶一次妾,專找年輕靚麗的女子,一年之後再給這些妾錢讓她們改嫁他人。
當然,並非所有的古人都能“三妻四妾”,大部分庶人終生只能得一妻。
其實,不論是三妻也好,四妾也罷,在古代男權的社會中,無疑都是男人洩慾的工具和床上的玩物,無疑都是在男人迫害下的一個群體,地位低下,生活悲慘,只不過三妻的境遇要比四妾好那麼一點罷了。當然,也有不少人家,妻子的境遇是不如姬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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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好心態的老王
三妻的意思為三個妻子,一個髮妻就是指的是正房夫人,剩餘兩個妻子是平妻,專門輔佐髮妻,跟髮妻共同為丈夫分擔事情。四妾指的是用來伺候這三個妻子的女人,雖說也可以與丈夫同房,但是地位上是有著明顯的差距的,包括生下的孩子的地位也是有所差距的。
妻子一般都是門當戶對娶來的,而且都是下了聘禮,用八抬大轎娶來的。而妾則都是一些身份較低的女子,或者是別人送來的“禮品”,而妾說白了,就是“買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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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常說的三妻四妾是指“一發妻二平妻,四偏妾”,三妻四妾說法的由來是春秋時期齊王因為立後之事猶豫不決,當時他便戲言要立三個王后,因此才得來三妻四妾這麼一說法。
古代男子是可以一夫多妻的,所以古代男子一般髮妻都是明媒正娶八抬大轎娶回家的正妻,正妻不僅是一家的女主人,而且正妻還有管家之權,平妻其實嚴格意義上來說也是妾室,不過她們的身份要比四妾的身份高,而且她們只需要伺候男主人與女主人,並且還要幫助女主人也就是正妻管家,所以她們不僅身份高,而且在家中也是有一定的權力的。
可是四妾便是身份低下的女人,她們不僅有責任為男主人生兒育女繁衍後代,她們還需要伺候家裡面所有的主人,但是她們沒有任何權力,如果做得不好,正妻是有權力發落她們,甚至可以將她們賣掉,四妾中身份低下的侍妾還要承擔家務的工作,所以妾室的身份不僅低下而且在古代更像一件商品,隨時有可能會被主人發賣出去。
春秋時期,齊國國君後宮中有三個非常寵愛的美人,但是當時齊國只有一個王后之位,齊王國君非常糾結不知道該立哪個美人為後好,這時候,齊國國君就將立後之事放在朝堂之上,眾多朝臣一起討論,但是當時朝堂之上大家討論很長時間也沒有結果,齊國國君便戲言立三位王后,後來史官們便記下了這段佳話,這便是三妻四妾說法的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