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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八佾歷史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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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黑馬科技社
如果真是這樣下去的話,還有哪個作者原意在閱文寫下去啊?合同沒到的不是斷更抗議就是水更下去,但估計作者也不想水更下去把自己和作品名聲都搞臭了,應該是斷更抗議的居多。
騰訊此舉,定然會激怒部分大神作者離去,或者維權到底。
但,騰訊目前是國內最大的網遊公司,在影視平臺方面也是幾大之一,可以說是網文IP轉化效益最大的蛋糕在騰訊手裡。離開騰訊的大神作者們將會面臨什麼,不言而喻,所以騰訊才有恃無恐。
這簡直就是壟斷 ,繼續看吧,看是騰訊屈服還是作者認慫,但沒有血性與骨氣的話,又如何能寫出好作品呢?
近期騰訊接管閱文集團,對作者合同進行了修改,為何一石激起千層浪,很多人高呼看不懂。我們一起看看合同原文,以比喻形式進行通俗解釋,瞭解合同對乙方作者提出了哪些要求。
一、解析合同原文
1.乙方無條件將所有版權交給閱文,甲方運營版權無需乙方同意,且不予分配收益。我不知道我高貴在哪裡,但是我的工作是應當收穫報酬的,你為我工作還談什麼報酬,勞動你就是光榮的,你就不應該提勞動報酬,多俗氣,勞動報酬是你應該獲得的嗎?這種心態好比:
我開了家五星級酒店,租金、水電、廣告、客源、食材、調料、餐具、設施等等都是我提供的,你個廚師不就是把東西丟鍋裡翻兩下嗎,你也配要工資,在我這裡下廚就是你最大的榮幸了。
你的生產價值,我免費收走,那可是你的榮耀啊。至於我拿去賺了多少錢,那都跟你沒關係,這些東西都是我讓他變得有價值的,至於你的勞動和思想,我即使沒有,也絕不承認它值錢。
3.甲方將乙方作品免費釋出,視為對作品的推廣手段,而不是侵權。乙方必須認可。即使法律允許你有,我也要白紙黑字、偷換概念、篡改許可權、強行奪走。搶了你的勞動果實又怎樣,我說這是你送我的,不要錢,那就是不要錢。我想要的我都敢白拿,管它多貴,都是免費。
你想不想送我,我不管。既然我要搶,我就敢說,是你想送。我說你想送,你就是想送,你不送不行,而且你必須承認你想送。來,站出來,公開跟大家說一聲,你想送我來著。
4.甲方有運營乙方所有社交帳號。乙方不得釋出損害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資訊。你家的車要在我的路上開,你的車總得讓我開一下吧,對了車鑰匙也給我一把,我什麼時候開出去做生意。對了車鑰匙給了,那套別墅的鑰匙,也給了吧,車的都給了,還差這個。
我什麼時候把我老家親戚,接你別墅裡住住,也風光風光。這是孝敬長輩,是中華美德,尊老愛幼你懂不懂啊。反正沒我開這路,也沒你這屋,你這一切都是我給的,別忘恩負義了。
5.乙方簽約時,必須向甲方提供大綱,預期完本字數以及完本時間。乙方未完成約定,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停止分配收益,並且追究乙方相關責任。我到五星級酒店,要求免費住總統套房,享受酒店內能夠提供的所有服務,這些也都必須是免費的喔。而且你要小心伺候,不然我就要沒收你當天的營業收入,甚至向你收取罰款喔。
7.甲方擁有乙方完本一年內釋出的作品,以及一年後釋出第一部作品的優先權。不管你願不願意,別說你的車,我可以隨便開;你兒子的車,我照樣隨便開;你兒子娶了媳婦,媳婦家的車我也敢隨便開。你不服不行。在我開的道上走,你還敢不聽我的。
8.乙方必須獨自完成作品,不獲取任何個人和組織的幫助,否則違約。(這條不是防備抄襲,而是防備作者用過親屬身份證籤合約,間接繞過合同解約)你莫非是想說,如果你不願意繼續接受霸王條款,就說這作品是家人寫的,家人沒和我簽約。呵這怎麼行,你想違了我賺錢的約?我可就賴定你了,反正這錢我必須從你身上賺到。
只要你還有一口氣,就必須接著讓我好好剝削。解約那是不可能的,不榨出最後一滴油水,我不由自主攥緊的手,可是怎麼也鬆不開的喲。
二、談談個人感受
憑藉個人接觸騰訊產品的感受,表示認可其養活一大幫人確實不容易,但處理問題的時候不應該過於激進和功利。居高位者對內誓死不低頭,是得不到廣大群眾的接受和認可的。
水滿則溢,如果不懂得互惠共贏,很難在和諧生態下立足長久。姑且不論獨自侵吞利益,這樣的貪婪吃相難看,單說強佔他人物,又掠奪他人財,最後頤頤然我自得的模樣,真禽獸也。
對於紅利分成,影響作品質量的問題。既然關注點是作品質量,就應該加大作品稽核監管力度。物質鼓勵是創作的原動力,作者的價值體現,就是勞動報酬。輕賤人才,必定失去人才。
如果想賺錢,就將中華文化推向世界。中國處於社會主義階段,以資本家剝削勞動力形式經營,必定大失人心。扼殺合作伙伴的盈利方式,不過是殺雞取卵,終將淪為強弩之末。
三、提出中肯建議
如果不是藉助疫情前後,銀行核批貸款,國家傾向性扶持的優厚資源。對網文行業發動清剿,意圖一家獨大,在行業內形成壟斷。待時機成熟,再對所有讀者坐地起價,強制廣告加會員。
那麼,依照甲方提出要求的姿態,有必要公開增加條款對甲方許可權進行約束,以示公平。譬如:
騰訊閱文承諾,所有收錄以及展示內容,永久對所有中國公民,開放終生免費全文暢讀。不新增任何廣告推銷投機訊息。不設定任何付款消費營利渠道。不得以任何形式發放幣券實施欺詐。
甲方如有違背上述條款,每年需向國家繳納不低於1000億人民幣現金稅款,作為續簽次年再次擁有“無償奪取旗下作者著作權及公民相關合法權益”的權力所需承擔的費用,不得拖欠。
如有拖欠,必須當即宣告破產,解散組織,登出機構。或者立即以人民幣全額匯款賠償所有作者,因“無償奪取旗下作者著作權及公民相關合法權益”蒙受的損失,相關訴訟費用甲方承擔。
另外,也想借用閱文旗下,最紅的一部作品,《全職高手》中的人物設定,提出我內心最真摯的疑問:新晉的騰訊閱文,難道您就是嘉世的前老闆,陶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