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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Takamim

    如果那個小女孩真的醒不過來,打她的那個繼母和孩子的父親就可以終身監禁了。虎毒不食子,像她們這樣缺乏愛心和同情心的人,槍斃改變不了什麼,應該讓他們在監獄裡用一輩子的時間去培養愛心和同情心。孩子是無辜的!

  • 22 # 心理諮詢笑逐顏開

    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那我就很憤怒,憤怒到沒有辦法找到合適的詞來形容,首先從客觀的角度上講一個四歲的孩子能犯什麼樣的錯呢?

    這個孩子之所以能遭受這樣的經歷,無非是繼母容不下他,然後父親也沒有愛心,其實對於這種狀態她的爸爸完全可以把她給她的媽媽扶養或者是給老人撫養。那她的繼母和她的爸爸做出了這樣禽獸不如的行為,她們的人生也就此毀了。

    其實我們的感覺我們越討厭一個人的時候,我們又做出討厭她的行為,我們就會討厭她,如如果她的繼母對這個孩子的態度能是這個孩子這麼小,就沒有媽媽媽媽,她挺可憐的,她能有這樣的想法,她對這個女孩的憐憫之心也就多了一些,對這些女孩的討厭的感覺就會降低一些。

    但是她從來沒有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待這件事情,而是是建立在這種討厭的基礎之上越來越討厭,到最後乾脆是無法容忍。

    我覺得人在什麼時候都需要求助,當你覺得你無法容忍一種感覺,一個人一種狀態的時候,一定要想起來求助,求助之後你的感覺可能會發生變化,帶來的最大的幫助還是給自己的。

  • 23 # 小崔聊房

    不要將繼母和虐待掛鉤。

    我記得之前有個新聞,自己親媽不待見孩子,也相當殘忍,等下我去找找哈。

    多大仇啊,給孩子虐待成這樣。

    這是人能幹出來的事?!

    但既然事情出來了,該怎麼判怎麼判,就是可惜了,那女的親閨女該被寄養了。會不會也會被打呢?!打人的那一刻,這繼母就該想到了。

    還有,聽說妹妹也是施暴者之一,假如沒有施暴,看著父母施暴也是足夠影響小孩的。沒有正確的行為引導,三觀已經有問題了。這姑娘以後得什麼樣啊?!所以妹妹也得進行行為矯正,把惡魔掐死在搖籃裡,妹妹還小,來得及。

    孩子被打成那樣,一天兩天形不成這樣的傷,他爸會真不知道?!在外打工一年到頭一次家也不回?!明顯的推卸責任,這種生物就不配為人父母。

    估計還帶著對跑掉小孩媽媽得恨。也發洩在孩子身上了。

    說完不是東西的父母,再說說孩子。

    如果沒人發現,沒人報警,孩子還能活幾年?沒人知道自己在家虐殺兒童,然後父母繼續風風光光的繼續生活?!想想就寒毛豎起。

    這件事應該持續關注。後續若沒人給孩子做正確的心理疏導,積極治療外傷和心理創傷,孩子長大後會長成什麼樣?黑暗的童年往往是重刑犯的成長起點。就不怕孩子長大後因為童年陰影報復他們?!以他們的施虐手法,小孩如果沒長好會以什麼樣的手段報復難以想象。

    所以應該積極對小孩做足醫療工作。如果現在的家庭不合適,趁熱給孩子找好有能力有擔當的人讓孩子在愛中長大。別再讓其受現在這個事情的影響。

    讓小孩的人生重啟。小孩的人生,還長。

  • 24 # 俊媽育兒

    年僅4歲的孩子,明明是生活在父親的身邊,長期受到後媽虐待卻被父親選擇性地視而不見,最終在後媽變本加厲的毒打下進了ICU。為人父母,對待孩子怎能如此忽視?為人父母又怎能如此殘忍?!我希望小女孩能快快醒來、親眼看到那個毒打她的惡人受到法律的嚴懲。

    世間有萬惡,生而不養,是最大的惡

    孩子不是婚姻的附屬品,更不是隻會圍著主人轉的小寵物,心情好時逗來玩玩,心情不好時就當作看不見,甚至動輒打罵。孩子是有獨立思想的活生生的人,養育孩子,並不僅僅是給口飯吃就叫做“養“。父母養育孩子,還應該給予孩子關愛與陪伴。沒有一丁點關愛的養育,跟拋棄了孩子沒什麼兩樣。

    養而不愛枉為人父母

    曾記得湖南衛視《變形計》的其中一期,講述了來自貴州偏遠山區一個叫梁訓的男孩,14歲的他由於長期的營養不良,看起來還沒10歲孩子大。他的父母長年在外地打工,哥哥姐姐在山下鎮裡上學,只有他一個人孤獨的住在家中破房子裡。他一個人砍柴、做飯、洗衣、餵豬,天寒地凍中要將可以飲用的水背到山頂的家中,還要翻越一座大山去上學,他說“他們把我一個人丟在家裡四五年。”

    別說什麼父母都是為了生活而不得不背井離鄉,孩子到這世間不是來“取經”的,不需要歷經81難方能成正果。父母既然把孩子生了出來,就應該給予孩子父母之愛及陪伴。與其把孩子生出來之後又把孩子丟在“家裡”自生自滅,還不如當初就不要生。

    虎毒不食子,人毒不堪親

    連小朋友都知道老虎是兇猛的肉食動物,但老虎尚且不吃自己的幼仔,反觀有的人狠毒起來,能對孩子下毒手。後媽是媽卻非媽,就因為孩子身上沒有後媽的血源,所以容易遭到後媽的毒手。

    後媽毒打孩子致傷、致殘甚至於要了孩子的命的,以前時有報導,但非常希望從今往後此類新聞不再出現。

    如何避免再婚家庭帶給孩子的身心傷害?

    1、婚姻不是兒戲,結婚之時請慎重考慮

    現代社會的快節奏生活,造就了“閃婚”再“閃離”現象,可以憑一時激情結婚,卻能激情過後馬上離婚,不用顧慮太多,只要自己快活就好。甚至在有了孩子之後,離婚之時都把孩子當成負擔,誰也不肯撫養,就算勉強撫養,也給不了孩子關愛。

    2、如若不愛,請勿製造

    相愛的人在一起結婚生子,孩子叫愛的結晶,理應得到細心呵護而得以幸福成長。如果本來就不相愛的二人,婚姻關係隨時能終止的那種,最好還是別要孩子,省得孩子出生以後沒人愛。

    3、離婚之後,請善待孩子

    女人辛辛苦苦懷胎十月才能生下孩子,所以相對來說,母親對孩子的感情比父親對孩子的感情要深厚許多。所以如果婚姻真的走到了盡頭,在離婚時要盡一切所能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如果父親不願意放棄撫養權,那就不同意離婚。曾經有位母親說,我就是寧願讓孩子跟著我討飯,也不要讓孩子在衣食無憂的家庭中受到虐待。

    再婚家庭的後媽角色確實不好當,後媽可以不愛這個孩子,但請接納孩子,尊重孩子,不能虐待孩子並對孩子施以暴力,因為孩子會很痛。

    4、讓孩子兔遭毒打,必需要有法可依

    加強和完善家庭中以暴力對待兒童的相關法律法規,讓惡人舉不起那虐待兒童的罪惡之手。虐待孩子致傷,應有相關法律法規來約束,而不僅僅是當作“家務事”,讓家庭自行來處理。只有有法可依,才能真正起到保護孩子的作用,讓孩子不再遭受毒打。

    寫在最後:養兒育女是為人父母的責任,庇護孩子是成年人乃至整個社會的責任,願每一個孩子,都能被全世界溫柔以待,得以健康成長。

  • 25 # 宜花露

    孩子,可憐的孩子,走吧,閉上眼睛靜靜的睡吧,這個世界沒有什麼值得你留戀,你是美麗的天使,你解脫了,再也沒有人歐打你折麼你了。那個可惡的女人定會受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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