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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姜如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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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a小玉兒a
如何拒絕一個用情至深人,因為迫不得已不能繼續下去?
從這個問題可以看出,你對他也動了真感情。可能因為某種原因,不能夠在一起。所以我的觀點是考慮考慮一下接受他。雖然是接受他,但,必須是健康的愛情,我不主張以小三兒的方式,繼續下去。因為如果以第三者的名義跟一個用情至深的男人在一起,我個人覺得這是不對的,哪怕是天崩地裂,海枯石爛的愛情,那也是錯的,有悖於道德和倫理的。
我之所以這樣建議你,也是有原因的。因為我覺得人這一輩子遇到一個對你用情至深男人,特別難得,所以如果遇到了這樣一個好男人,一定要好好把握住,珍惜他。
只要兩人是真心相愛的,就可以一起努力,好好經營愛情至婚姻,掃清一切阻礙。幸福的在一起。既然拒絕不了,就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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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情感酵母
“良言一句三冬暖,傷人一語六月寒”。有個愛你的人不容易,如果你真的不愛,也不要傷害。怎樣去拒絕一個對你用情至深的人?當然是和他見面像朋友一樣吐露出自己的心聲:你很好,但是我們不合適……把你自己所有的苦衷講給他聽,這個時候如果別人真的對你用情至深,肯定不會在你困難的時候離去,所以為了避免糾纏,你後面的話還是要直接:你很好,對不起,我不愛你。有些時候是需要善意的謊言的,但是不管怎麼處理千萬不要傷人自尊,不要簡單粗暴,這社會上有關感情的悲劇有很多,輕則傷身,重則致命,所以如果你真的不愛,也不要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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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獨處的優雅
剪不斷,理還亂,這是一種怎樣的思緒?是纏纏綿綿,無頭無緒,讓人心亂如麻。不知有多少用情至深的人陷入了糾結與無盡的痛苦中,由此我想起了歌手光良唱的《童話》裡的歌詞。他用情至深的一首歌,唱哭多少相愛卻不能在一起的人。愛得深,卻不能在一起,就請記住這三個字。
生活中情緒成千上萬種,但用了深情,卻不能在一起,這才是最傷人的。或許每個人的心裡深處都會藏著這樣的人。有些愛只能止於唇齒掩於歲月,曾經有過放手捨不得,堅持又太累,又迫不得已。愛而不得才是最煎熬的。
愛上一個人,總是情不自禁,不能選擇,不能逃離,不知不覺就淪陷在某人的世界裡。有些人,明知道不能在一起,有了愛卻一發不可收拾,越是想忘記,越是哪裡都是對方的影子。世界很大,可以愛的人那麼多,而唯獨對某人用情至深。
有一種深愛,彼此雙方深深地愛著,然而卻不能在一起,不能做夫妻,不能一生一世地陪伴在彼此的身邊,甚至連出現在對方的生活裡都不可能。那麼,放手或許是最好的結局。從此不再聯絡。
要拒絕這個用情至深的人,我認為一次性地拒絕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雙方應該慢慢擺脫對對方的依賴 ,把感情放淡一些 ,嘗試著慢慢分開一段時間 ,再說出一些迫不得已的原因。即使對方不願接受這痛苦的現實,你也要果斷放下,就別再去糾纏。
既然選擇遺忘,就不要再留任何退路。你要記住,他是他,你是你,山高水遠,天各一方,再無任何瓜葛。把微信拉黑,把有關的資訊刪除乾淨。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再有曖昧的關係,那樣只會讓自己傷心,難受,進也不是,退也不是。既然分手了,就徹底地退出。放過別人也放過自己,有緣無份的感情本來就沒資格擁有。
兩個人分手後,不可以做朋友, 因為彼此傷害過 ;不可以做敵人 ,因為彼此深愛過 ;所以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
每個人想不負此生很難,但不負自己卻是容易的。路走著走著,不通了就選擇回頭。愛而不得的感情也是如此,有一種愛叫做:放手,不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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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小了點半個
讓他不再愛你,自然就不存在拒絕。對他冷淡處理。做她喜討厭的事,講她討厭的話。表現得和他三觀不合。
在用情至深,時間長了分開久了。都會淡了。
或者再給她找個物件啊。轉移注意力法。不管怎麼拒絕都是傷人,在他仍然愛著你,仍然對你用情至深情況下。什麼樣的迫不得已不能繼續啦。出軌三角戀嗎?
回覆列表
先說觀點:
一定要很真誠很直接的拒絕他。
對你而言,既然說了“迫不得已”,那說明在這段感情中你一定也投入了真心,你是認真對待這份情誼的。
以真心對真心,就不要覺得虧欠什麼。
感情這種事情,不可能算的那麼清楚,既然不能繼續下去,那就及時斷了好。斷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再見面也不會尷尬不會覺得虧欠,更不會覺得總有些地方沒交代清楚。
對他而言,既然你也說了對方“用情至深”,那你這樣一直拖著,將就著,就是讓他陷的更深。等實在拖不下去再說,那個時候只會讓他更傷心更難過,甚至還可能怨你怪你。
你不要擔心傷他一時,結果弄得傷他一世。既然怕他受傷,為他負責,那就早點坦誠地把你的想法說出來,好聚好散。
事實上,我見過很多情侶,分手的時候分不清楚,因為擔心傷害對方玩失蹤,結果對雙方而言都沒有一個交代,兩人都很痛苦,深陷懷疑和自責之中不可自拔。
最後想問一下,那個迫不得已的原因,能跟對方說說嘛?你覺得他接受不了,還是怎麼?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