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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小薇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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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江若璃
因為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情。並不是像戀愛一樣,兩個人自己決定。
婚姻牽扯到社會關係家庭關係等方方面面的問題。比如有子女的撫養和教育問題,有雙方老人的贍養義務,有事業上的交集等等諸如此類的問題。
離婚,必須要把雙方之間存在的各類責任和義務關係都打理得清清楚楚,考慮其中各種利弊,權衡其中的危害關係,處理妥當,離婚才能儘可能減少對周圍人的影響。
所以,很多夫妻,互看兩相厭,權衡利弊後,都堅持繼續將婚姻維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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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大王愛分享影視
已經很討厭對方了,說明僅存的一點夫妻感情也沒了。
不離婚無非幾點
第一 孩子:畢竟是自己的孩子有血緣關係,對孩子的愛超出了一切,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
第二 利益:成年人的心中利益高於一切,離婚牽扯到財產分割的問題,一般都是財產分割不均或雙方還沒達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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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關注80後的情感與心理
相互討厭到都不想再見到對方的夫婦,為何不離婚?
其實討厭與恨也是愛的一種表達方式,只是這種方式扭曲了我們對愛的美好濃烈的認知,不能被我們大多數人接受罷了。
我們常常看到電視劇裡被喜歡的人傷了心的人說,有多愛就有多恨與討厭,一段付出了真心的感情豈是說放下就能放下,說離就能離的。
認識一對夫妻,他們就是相互討厭到不想再見到對方的夫婦,在一起的時候,他們總是因為彼此意見的分歧而吵架,他們喜歡各執己見,站在自己的立場為對方著想,可是這樣往往是好心辦壞事,他們陷入了無限爭吵的迴圈,甚至為了爭奪彼此在彼此心目中的地位大打出手。他們鬧了不下一百次離婚,可是一次也沒有付出實際行動,他們的理由很牽強,不希望自己辛辛苦苦一輩子的家就這樣毀了;不想自己的兒子失去父母;不希望自己的父母得不到善待;不希望鄰居們以嘲諷的眼光看他們……
他們找了這麼多借口,卻從來不去承認自己內心的想法,其實爭吵了一輩子,相看兩厭,不過是因為自己心裡有彼此,卻扭著對方想要活成自己心目中想象的那個美好的樣子。
我聽見男的描述過地震時,女的被埋在地底,他灰心喪氣的樣子,堂堂七尺男兒站在那兒又哭又鬧;我也遇到過女的望著男人遠去的背影發呆,夕陽打在她有些褶皺的臉上,把她藏在嘴角的淺笑柔和得溫暖迷人……
這一刻我似乎聽見了他們心底的愛之花噗呲呲地開……
相互討厭到都不想再見到對方的夫婦,之所以不離婚,是因為他們心底還愛著對方,他們不明白自己為什麼那麼討厭對方,他們不明白他們是彼此的倒影,你醜我也醜,你愛我也愛,他們給自己找了很多不離婚的藉口,卻從不會去承認心底深埋的那份濃烈的情感。
其實,從想看兩厭到心生歡喜,不過一轉身的距離,我們只需要承認心底那份濃烈的感情,試著去了解接納再學會彼此溝通,然後會發現其實我們一直都在乎彼此,只是用錯了方法,辜負了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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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仲林講糖
以我自身的經驗來看,有好多個方面。有時候看到的爭吵、討厭,實際倆的關係並不到這個程度。選擇了結婚,其實就至少能說明,倆有好彼此這款的某些面。
先分享一個60年代的婚姻。x是名鄉村老師,h是他妻子忠實的農民。在哪個時候,主要雙方的媒妁之言,倆走到了一起。婚後h發現,她的丈夫感情不忠誠,之間有打架,吵鬧。但這個時候,h已經有了2個兒子。時隔10多年後,當h的孩子問她的時候,她表示為了孩子。我們不能說,她懦弱。懦弱的本身是一個主觀判斷。如果要從她的處境出發就會發現,那個年代資訊閉塞,沒有手機、沒有平板電話、沒有電話,就是被暴打一頓,撥打110都不方便。從這個案例來說,不離的原因,有著很強的時代,或者是環境的影響。
再說一個80年代的婚姻。w某退伍軍人,z一個獨生子女家庭。倆均為初中文化。婚後夫妻倆很努力,一起經營了一個做糧油店,生意火爆,很快夫妻在一個城市買了2套房產。兒子也已經讀了初中。就在看似不錯的家庭背後,這對夫妻出現了感情危機。平時倆非常恩愛。但有天w意外在自家住宅門口的監控裡看到,妻子帶了一個男人回家。從此,倆爭吵不斷、打架不斷......
Z堅持不離婚。但是w時不時要離婚。但時不時又不離婚。
有次ta們的朋友問,為什麼那麼痛苦還不離。這個女的說,當年選擇這個男人的時候,還是喜歡了他的幽默風趣以及他的能力。打我,確實是自己做錯了。
不難看出,他們很難離。
最後分享一個90年代的婚姻。i,男,初中未畢業就外出打工。打工過程經歷了很多,找不到工作,露宿街頭。在過沖中染上了痞氣。在他滿25歲的時候,家裡給他介紹了一個女朋友r。r心底善良初中畢業以後,就外出來到了沿海城市打工,到了結婚年齡,就從來父母。很快倆結婚領證,婚後這個男的各種家暴。其中懷孕期間就暴打她過。她沒有離。父母還給說她說,離了就很難再物件了。想當年自己就是這樣熬過來的。最後一次是i出了交通事故,r去照顧他,結過還被罵很生氣,最後她選擇放棄了這段婚姻,但是去到法院立案,依然沒有成功離婚。
不難看出r作為受害者,還得接受母親的教育,讓其接受受害者的現實。即便最後想結束婚姻還要受制法律的舉證,無法離婚。
能不能離婚,不是簡單,主要還是夫妻之間的關係深度程度。一旦彼此討厭也已經內化到自己的內心了。其實非常難作出決定。由於很多女生嫁到男方以後,就不再有經濟收入,很多時候一旦離婚,很容面臨露宿街頭、失去孩子,從人的內心出發,其實恐懼也會讓人放棄作出決定的。
離婚的本身不是換證這麼簡單。其中牽扯到彼此的信任程度、關係程度,乃至雙方權利關係。面對一雙看似痛苦又不離的婚姻,表示理解就OK。不評價做好傾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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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為他們是一個利益共同體!
閨蜜的父母是我所見過的最彼此厭惡的一對兒。他們於70年代相親認識,都是大齡男女,男的嫌女的醜,女的嫌男的窮。但是經過了媒婆的一張巧嘴,兩個人竟然稀裡糊塗的結合了。婚後女方強勢,男方自私,兩人針尖對麥芒的過了一輩子。即使已年過花甲,養育了一雙兒女,現在也是兒孫繞樑,夫妻二人仍是相看兩相厭,說話就要幹仗,動手亦是常見。既然這麼厭惡彼此,為什麼兩人還能在一起生活了一輩子?只因為經過漫長的歲月,他們早已是一個利益上的共同體了,所以沒辦法分離。
這對老夫婦的利益關係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孩子們。男方重視傳宗接代。女方由於沒有得到過丈夫的愛所以把所有的心都放在孩子身上,所以也格外看重孩子。離婚後兩個孩子即使一人一個,也是兩人絕對接受不了的,都想要所有孩子。後來孩子們長大了,經濟條件都不錯,兒孫繞樑,此時誰提出離婚,誰就要離開這個大家庭,所以更不能離。房產。他們擁有共同房產一套,城中村尚未拆遷,拆遷後利益可觀。如果離婚,此房產不好分割。財產。男方退休金可觀,女方無退休。女方堅持認為男方的退休金屬於家庭財產,應歸自己管理。男方則認為退休金是自己掙的,應該自己說了算,女方太過霸道,一分錢也不能給她。如果離婚,在女方贍養費問題兩人意見無法達成統一。因為這些錯綜複雜的利益關係,這對痛苦的夫妻痛苦的生活了一輩子。雙方皆自稱命苦,稱被媒人誤了終生。這樣的夫妻,可能真的是孽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