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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399766888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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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神交古人
還記得那位重慶女司機嗎?
自己駕駛失誤,跟另外一輛車相撞!跟一個男司機爭辯的時候,抽了男司機兩個耳光,然後這個男司機還手了,一巴掌把她帽子都給打飛了!當時這件事情發生的時候,沒人同情那個女司機,相反,所有人都落井下石,挖出了她的家庭背景,害的她老公工作都丟了!為什麼?大家不是應該同情弱者嗎?可是那個女人實在太囂張了,完全就是個沒有教養的潑婦。以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公主呢,舉動如此野蠻,先動手打人!
我們回過頭來說。既然已經在民政局辦理離婚了,說明也就沒啥感情了!這個時候大家客客氣氣的不就行了!當不成親人,也不用非得當仇人不是嗎?如果有利益上的牽扯,可以透過其他方式來解決嘛!能夠透過親屬來調解的,就透過親屬來調解!實在調節不了的可以找律師,去法院,對不!總會有一個結果!
大家都已經形同陌路的情況之下,你還要動手打人!不管你是男的女的,這都是錯誤的!你是先動手的那個!何況還是大庭廣眾之下,眾目睽睽之中,男人不要臉嗎?你這樣舉動,難道讓別人忍氣吞聲!
碰到心胸寬廣,本性善良之人尚且怒氣填胸,更何況是感情破裂,有經濟糾紛,彼此仇視的人!如果他性格好或者還念及情分,也會讓你道歉!如果是本來就脾氣暴躁之人,肯定會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了!
女人跟男人鬧矛盾,不要這麼極端!因為你無理取鬧,拳腳相向,逼得男人動手,吃虧的肯定是你!有話好好說,說不通,有法律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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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博律師
首先,不管出於什麼原因,打人就是不對的,嚴重的有可能涉及違法甚至犯罪。尤其在公共場合,腳踹暴打,這種行為是非常不可取的,也是非常不理智的。
第三,如果雙方在民政局辦手續時突發爭吵狀況,導致協議離婚失敗,想要離婚的一方還可以透過訴訟離婚。
總之,希望大家遇事冷靜,有問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去法院解決,切不可用暴力。
以上是我對您的提問的建議,僅供參考,祝您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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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珍珠黑月季花1
離婚時還打架的,一般感情都有,沒有感情的,講話都不願意,不要說吵架了。在乎對方才會斤斤計較,才會關注對方的一言一行!心裡如果沒有了對方,對方的任何事,都不會感興趣,心裡在想快點離吧,離我越遠越好,永遠看不到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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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寧死不979
夫妻打架,大多數是女人招欠。婚內時男人多少還能忍耐,離婚了就別指望人家讓著你。
夫妻有兩種,一種是光記得對你的好,那麼夫妻情深似海,二是光記得對你的壞,那麼夫妻仇深似海。愛恨就在一念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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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博睿迪
對於這兩人,我是這麼看的:
第一,說明這個男人的問題不小,這個女人的怨氣也是海了。所以才有衝動在民政局,就打了男人一巴掌。這個男人該打。
第二,說明這個女人真的是蠢到不能要。知道男人是二百五,都離婚了,你打他,他能放過你?這不是蠢黑了心了麼?
至於打架這個事情的性質,是警察的事,我沒有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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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手持法杖的人
這種情況反應了一個現實。那就是這夫妻倆平日過日子時在家中的一個地位問題。不難看出,在日常生活中女子在家裡占主導地位,丈夫是聽命者。生活中的軟耳朵,對她的意見聽還罷了,稍有不如意動手就打。久而久之,養成了妻子對丈夫家暴的習慣。
即便如此也要離婚,看來這媳婦也真難伺候。
那麼,對丈夫來說,以前你是我的妻子,和我在一個鍋裡摸勺子。在家裡對我打也好,罵也吧,那是倆口子的事,屬於家庭內部矛盾,自己不說外人不知道。再說夫妻之間打是親罵是愛,夫妻沒有隔夜仇。在她身上受點委屈不錯什麼,自己的媳婦寵著點沒啥。
現在不同了,你和我離婚,在法律上你亦不是我的人。你與我是兩股道上跑的車不走一條路,也就是“素不相識”的人。那你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打我一巴掌,那就是汙辱我的人格,侵犯了我的人權。那我只好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在此情況下實行還擊也情有可原,因為法律沒有規定,夫妻在離婚時女方打男人而男人不準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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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你笑起來真好看話心理
回答;夫妻之間因為各種原因離婚的事情在這個社會並不少見,離婚之後還會產生糾紛的不是沒有,很少,像這種離婚之後雙方還在拳腳相加,互不相讓的不多見。
像上述這種情況呢?可以看得出,他們之間的婚姻爆發是一個遲早的事情,兩個人這樣的性格組合在一起就是一個非常大的錯誤,離婚是一個非常正確的選擇。
兩個人既然已經都想到了離婚,那也就不存在什麼感情可言,大路朝天,各走一邊,從此不來往,彼此之間不管離婚之前誰的過錯大,誰的過錯小,離婚因何而起,都不再重要。
離婚之後,洩憤,對對方心懷不滿與怨恨的,想要發洩心裡不痛快,互相之間拳腳相向,按一般人的想法,離了婚之後兩個人就已經是路人了,沒有了任何關係,無緣無故去動手打人,或者就是因為看不慣之前對方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而動手,而且是在大庭廣眾之下, 在別人看來怎麼樣都是不佔理的,男方會反擊還手也在情理之中,沒有誰願意被人白挨欺負。
這個女人心裡有氣,可能是因為離了婚,想找個地方出氣,把離了婚的丈夫當成了出氣筒,打了對方一個巴掌,算是解氣了,但是,她沒有考慮捱打的人是什麼感受,遭受了對方更加厲害的還手,這應該算是兩清了,誰也不欠誰的。
希望兩個人透過這件事情之後都能好好改善自己的性格脾氣,好好想想如何才能夠維護和維持好一段長久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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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姐妹排行老四
我覺得不管怎麼樣都不能打人啊,男女雙方都不該動手,都要離婚了還這麼大的仇恨!
事件經過:4.17日,廣東潮陽區一對夫妻去離婚,男子暴打女人上了熱搜。男女兩個人都到民政局大廳了,因為缺份材料,導致婚沒離成,女方動手打了男的一巴掌,就向外走去,男的追出來就開始打女的了,又是踢,又是踹的,女的被打到在馬路中間,嚎啕大哭,影片被髮在網上,引起網友熱議。
女方先動手打人,隨後男的才動手還擊的。畢竟在體力上來說,男方是佔優勢的,女方打一巴掌能有多疼,沒想到這男人竟然拳腳相向!
不管怎麼說,夫妻兩個人,男的打女的就是無能的表現,有本事你什麼事都承擔了,不要讓女的為難,再怎麼著夫妻一場,沒有愛情了,相處這幾年的親情總該有吧,這男人簡直就不是人!
因為有同樣事我也經歷過,我是在法院門口,法院判決我們離婚了,可是他覺得不能這樣放過我,就打了我,我到現在都記著,我恨死他了,可是又不希望他死,因為我兒子他還撫養著呢,如果他死了,誰照顧孩子啊!
所以我特別同情被打這女人,她當初眼是多瞎才找這麼個畜生。以打女人為榮的玩意,不是什麼好東西!
寧願孤獨終老也不找這樣的男人,勸這女人趕緊備好資料與這男的徹底斷乾淨,與這樣的男人拖的越久,受到傷害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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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柯創刊小柯創刊
如果夫妻不能在一起了也不要,也沒有必要害對方打對方。如果有緣在一起是最好,沒緣了,分開了。那是幾輩子修來的福,也不知道這樣糟蹋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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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蝶影飛飛
都到民政局去辦離婚了,說明該是協議離婚了。但既然辦離婚時還能爭吵,又說明了肯定還有問題不能談妥。那既然有問題不能談妥,雙方為什麼要民政局見呢?從哪裡開始從哪裡結束嗎?這情況離婚得法庭見合適點吧?!
看來兩人都有點缺心眼,想必也是妥妥的法盲,不知道離婚這事談不妥還可以上法庭解決。
雙方帶著不滿和怒氣分道揚鑣,臨走時還要給對方留下深刻印象,也是有點咎由自取了。
首先是女方不對。既然都已經分開了,就該從此老死不相往來、相忘於江湖了,她倒好,竟打了男方一巴掌!眾目睽睽之下,男方不要面子的嗎?都已經是陌生人了,動手是幾個意思?
說白了女方遭男方腳踹就是純屬找打!所謂“不作就不會死”。男方這叫“正當防衛”!當然啦,出腳略重。
只能說,這個女方低估了男方的無情。有個別一些情侶分手的,不願意分的那個將要分的那個咬傷、砍傷甚至殺害的都有。
兩個人之間一旦沒有親密的感情連結,容忍度就可以幾乎降為零了,也再不會為對方著想、為對方感到心疼了。
好聚好散,真的是分開最好的結果了。
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如果有一天不得已分開,就儘量將傷害降到最低吧。畢竟曾經相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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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鬱青陽光
夫妻辦離婚,應該是夫妻感情已經走到盡頭。既然走到盡頭,有的夫妻也就全然不顧形象,不分場合時間和地點,或許是心有塊壘無法消釋,也許是心中有憤懣不平,想就此發洩一通,出一口惡氣。於是就有了離婚夫妻眾生相。
網上披露一對夫妻辦離婚時引發爭吵,繼而女方先動手打了男方一巴掌離開,在民政局門口女方又遭到男方腳踹暴打。兩個人上演了一場令人乍舌的全武行。
既然兩個人已經沒有了夫妻感情,婚姻已經亮起了紅燈,那就不必再為此拉拉扯扯糾纏不清,早一點把手續辦了,早一點輕鬆。有怨恨也罷,心裡不平衡也罷,事實上覆合,已經不可能,那麼浪費時間、浪費感情又有何用?
畢竟大家都是有身份證的人,都是有思想會思想的人。與其吵得昏天黑地,聲嘶力竭,不如平心靜氣好合好散。離婚,也不一定非要來一個魚死網破、天翻地覆,既傷人傷己、弄得傷痕累累,還讓人看笑話,名譽掃地、影響自身形象。
因此,希望普天下夫妻還是好好珍惜對方,多多關心、關愛、理解、尊重、包容對方,經常溝通、加強互動,遇事三思而後行,多做自我審視和批評,夫妻彼此都要多換位思考,增加互信,千萬不要衝動魯莽。大家都知道,衝動是魔鬼啊。
當然,總有夫妻因為這種原因、那種原因沒有走到白頭偕老,既然無法牽手下去,那就坦然淡定把手鬆開,給他(她)自由。與其同床異夢、身在曹營心在漢,不如天要下雨孃要嫁人隨她(他)去,如此,既顯得自己有風度,還顯得自己做事有水平不是?
祝夫妻感情和美,家庭幸福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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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青花欣悅
據說是因為該女子先打了男方一巴掌,所以當她被男子用腳踹的大聲嚎啕之時,並沒能引起觀者的同情,相反還被認為是活該。
好合好散其實僅僅從一小段影片中也不好判斷具體實況是怎樣的,但我覺得兩個人已經到了民政局辦理離婚協議了,就是雙方都已經過深思熟慮的結果,覺得完全沒有必要在一起生活了。這個時候可能該鬧的情緒早已鬧過了,該說的話也都說過了,兩人來扯個證就各奔東西了。
我的看法是既然兩個人過不下去了就彼此放手,彼此解脫,婚姻自由嘛!沒有什麼必要已經到了民政局門口了還大打出手。人說好合好散麼,什麼仇什麼恨會這麼不顧形象地在公共場合就下了手?即便在錢財上分割不清、或者是有小三、小四糾扯不清的,實在不行還有法院可以斷官司麼,打打鬧鬧的除了丟人傷面子,也解決不了實際問題!
一個巴掌拍不響離婚大多數是兩個人性格不合、三觀不合、生活習慣不合等原因,導致日子實在湊合不下去了。所以說離婚並不是某一個人的錯,有因才有果。
這個影片中的男子在民政局門口當眾猛踹女子,看的人確實心驚膽戰,覺得這個男人好沒有風度,好凶狠。但影片字幕又說的是因為女子不知道為什麼先扇的男子,然後才有了其當街被踹的一幕。那麼就是說這個男人在被激怒以後才出手打人的,雖然說下手太重,但該女子也有不對在先。不管怎樣先動手就是不對了,也就不會被人同情了,不作不會死嘛!
一個巴掌是拍不響的,沒有絕對的誰對誰錯,婚姻雖然已走到了盡頭,人生的路卻還漫長,且行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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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賣高跟鞋女人
雖然說走到離婚那一步了,感覺都去離婚了,還要打一架證明愛之深恨之切!從這個女人先打人來看,就證明這個女人有多麼不甘心,除了不甘心還有更多的愛恨交加!女人一走進婚姻的殿堂,就要負責起很多女孩不用承擔的責任,服侍公婆,照顧老公,管理家務,還要帶孩子,或者還要上班賺錢!萬能女人!付出的太多了!更慘的是從一個閨女變成了黃臉婆!男人呢?賺錢回來就萬事大吉,啥事也不要管!作為夫妻之間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升級。但是走到離婚並不是女人本意,從打男孩兩巴可以看出,不是女孩真的想走,也許真的是恨鐵不成鋼的那種心態!也許打這兩巴也是想暫時延遲離婚的心態!
我個人覺得!雖然方法不可取,但是實在沒有辦法的辦法!作最後的努力吧!有人說,不管什麼時候都要走素質,要理性,當這種事不發生在自己身上時,我門是否能做到感同身受呢?答案是否定的!一個男人在離婚時被老婆打兩巴,就對她拳打腳踢,可見平時態度素質對這個女人都不好,把一個女孩變成一個婦女,直到離婚哪一刻依然不肯謙讓一下對方。實在很渣,如果是結婚這麼做的話,又會怎麼對她呢?
那麼想離婚,這點都不能忍?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拳打腳踢,絕對不是好男人!不管其他在優秀。會打女人的男人就不是好男人!
雖然都說好聚好散,但事情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時,我覺得不一定能夠理性對待,當然沒有愛過是不同!愛的越深,付出的越多,結果就會傷的深,失去理智!導致做出對自己無益的事
可能男同胞對我有意見了!女人再不好,記住是自己選的,別人的女兒也是寶貝!善待自己身邊的人!願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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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樂呵195784912
我認為肯定是男方犯了很大的錯誤,不然女方不會打他,至於發生爭吵沒必要,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將過錯方訴訟法院由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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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高玉萍的心靈驛站
看似忘帶了東西,其實潛意識裡不想離婚吧?另一方心裡也明白,那就乾脆撕破了臉,讓彼此再也無法回頭……
能大打出手,可見生活中早就積壓了太多太多的情緒和恩怨,已無感情可言,更是沒有了愛。
離婚不是失敗,是失敗的結束。放手是對自己最好的尊重,要不多年以後,想起當初不肯放手很醜的樣子是不是會很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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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阿麗的生活狀態
我害怕吵架,離婚時怕爭吵就放棄一切帶著簡單換洗的衣服就離開了,租好房子後把女兒都接了過來,回老家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時他哭了,當時我還有些許不忍,可當我們離開民政局在路邊等車的時候,他的做法讓我堅定的斷了自己不會復婚的念頭,離開民政局在路邊等車回南京時他從口袋掏出一卷錢抽了一張給我讓我自己打車去車站坐車回南京 ,說他還有事,這100元大鈔我一直和離婚證放在一起沒想過用它,因為這100元是我在這個家十幾年唯一分得的財產,直到後來搬家遺失了,直到現在朋友們都說我太傻了,當初為什麼要放棄一切,可我一點都不後悔,人和家 都沒了,要錢幹嘛?更沒吵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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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菜鳥大寒
清官難斷家務事,夫妻兩個人的矛盾和鬥爭都是兩個人長期積累糾結的,這種事情如果在婚內只要不觸及法律就順其自然,如果已經離婚,那就走法律程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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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旭日一陽
婚姻和愛情是兩個概念,有家庭就有責任,在居家過日子中,兩個需要共同承擔,共同維護家庭,現在社會男人,女人,老人,小孩都很累!因為中國發展太快!人員到處流動,到處打工,很多人為了生活他們不得不打拼,奔波。所以夫妻為家庭應該,理解,寬容,溝通,而不是生氣,傷害,打罵!讓心越來越遠,最後離婚。雙方都有錯,女方不要動手打男的,因為沒有能力控制男人,所以還是有事多溝通!對人對己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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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大聖歸來7833
夫妻還能爭吵打架,證明婚姻還沒走到絕路,還有挽回的餘地。
真正的愛是奉獻而不是索取。夫妻打架,甚至走到離婚的地步,其根本原因就是雙方在這段婚姻中都想著索取,當要求不被滿足時雙方即產生矛盾衝突,衝突不斷升級,最後婚姻走向破裂。
不改變這種利己思維,沒有理解和包容,離婚了走向下一段婚姻失敗的機率仍然很大。
百年修得共枕眠,願天下夫妻珍惜緣分,相扶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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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難怪走不到一起、兩個人都帶著火藥味、一點就爆炸了?不離婚才怪呢。既然選擇放棄這段感情?為什麼互相還要傷害呢?就不能留點念想嗎?古人云、一日夫妻百日恩、百年修得同船度、千年修得共枕眠!說明能在一張床上睡覺?沒有一千年的修煉、是成不了夫妻的。再大的仇恨?不過都是財產,和婚外情惹的禍。既然放下了?為什麼女人還要煽前夫的耳光?雖然女人是弱勢群體、可能離婚吃了虧?難道你一耳光就煽回自己想要的財產嗎?前夫佔了便宜,又暴打前妻?誰以後還敢嫁給你?怎麼不留點餘地呢?男人的格局、男人的度量?一掃而光!在婚姻中的男女、把情看重一點、把錢看淡一點、互相包容一點、替對方多想一點!一切都是命、把握命運之神?就是你自己!維持家庭的穩定?是女士的智慧,家庭的日子過得好不好?看男人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