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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人魚薇沫談成長

    【人魚薇沫】這個倒不過分,因為是個人行為,但是如果是女孩子想對自己的人生負責的話,不建議婚前同居。

    1.女孩子的保鮮期

    食物有保鮮期,愛情也有保鮮期。

    這是一種期待,比如你喜歡一款裙子,暫時買不起,這段攢錢嚮往的日子是最美好的,裙子買到了,上身了,過了陣子就不新鮮了,想換下一件。

    道理是一樣的,尤其是男人對女人的新鮮感更是比你們想象的短。

    這是由天性決定的,長情不過是因為後的教育或是思想起主導作用。

    2.同居期間暴漏問題

    同居時人們比較放鬆,各種對待生活的態度和脾性都表露無疑。

    這些小如線頭的不和諧卻極容易導致兩人產生分歧。

    而同居是沒有保障的,也許因為一時口角或是負氣,就會分手。

    而婚姻是大事,通知了親戚,一起購買房屋裝修,這過程中遇到的困難都是一起面對的,在這期間,會體會到婚姻的不易。

    即便以後生活中產生矛盾,也會因這些經歷會多思考一下,這一思考人就容易沉澱,磨合得也就順利了。

    3.若分手對以後的傷害

    如果真的分手了,考慮過以後嗎?

    面對新男友,你若能一直緘默,會相安無事。

    但如果你產生了比對,或是無意間透露和前男友住在一起的細節,相信新男友不會心無芥蒂。

    男人的小心眼你永遠無法想像。

    最後,同居大部分都很難修成正果,我聽過太多女孩後悔同居這件事。若有不得不在一起的原因,也請小心對待。

  • 22 # 還在在路上

    這取決於人的觀念思想了。以前,這種行為讓為人不齒,傷風敗俗。現在,隨著社會向前進步,與國際交軌,比較超前的思想影響下,這種行為慢慢被人們接受。

  • 23 # 火柴它哥

    一起住不過分,婚前同居太多了,但是自己要注意安全措施。如果沒有近期打算結婚,那麼就要剋制自己,做好安全措施

  • 24 # 寒蠶在柳

    我和老婆相愛於八十年代,那時人們是比較封建的,婚前同居是被人們看不起,特別是農村會當成笑話的。我們是在一個單位上班,自己相處的,那時候自己自己處對相是很少的。我們在相愛三個月時就同居了,說是同居,可我們分別住男女宿舍,只是偷偷相歡於花前月下……那面喲們都十九歲,父母還都不知道,直到一年後他懷孕了,去了裡家醫院,沒結婚證都不給做認流時,我們才向父母說明輕況,終於在各自父母多次訓斥一月後,我們才結婚了,婚後由於怕丟人,第一件事就是想做掉孩子,可還是因為不夠年齡登不上記,做不了,那時候計劃生育很嚴,可戶口管理很亂,只到二十三歲年以後,給兒子在城裡買樓時,才想起來我們還沒登記呢……我們就是這樣無名無份,沒保障的情況下,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鼓勵,互相體諒互相磨合,自我改造的情況下,度過了三十幾個春秋……

    所以我認為只要真愛對方,真心想為將來這個家負出,未婚同居沒什麼過份的……最後我想問一個問題“現在洞房才同居過份嗎?”……

  • 25 # 空間站一號

    男人和女人,在結婚之前都叫小孩,社會經驗少,性格直爽,頭腦簡單,考慮問題不周全。可是,現在的孩孑都是獨生子女。老輩們都說是“十畝地裡一獨苗"太稀有了。家長們唯恐愛之不深,每日心肝寶貝的叫著,嬌生又慣養,早巳培養成了說一不二的性格,不會忍耐,不想受曲。由於年齡的增長,生理期都已到來。男女互愛的心理巳經發芽,早戀巳經成了普遍。不少戀人之間就發生了性關係,又有些戀人就住在了一起。他們並沒有考慮到以後是否會成婚,也沒有更多的防孕常識,導至女孩懷孕,由於成婚條件的不具備,不少的女孩子就選擇了人流。給女方身體造成了傷害,有的還多次流產,造成了嚴重後果。這類事情我們在網上以及各種媒體上常常看到,而且,後來者還甚眾,已經是共性的問題了,也已經不是少數了。所以,男女戀愛,結婚前或不明前途的最好不要住在一起,這是對自己負責,對未來的家庭負責。同時,希望國家能加強青少年的性知識教育。使得人人懂性,人人知性,避勉錯誤的性行為損害身體健康。人生沒有後悔藥,身體健康的損害才是現代人的最大不幸,最大痛苦,希望年青的朋友三思,三思,再三思,珍重,珍重,再珍重,萬勿一失足成終生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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