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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星夜如水

    結婚前,發現妻子打過胎。現在年代不奇怪,男女思想開放,熱情奔放,有的相處三兩個月就同居。同居後,兩個人零距離相處,性格和矛盾就會顯現出來,會導致兩個人分手,為了迎接下一段感情,女孩必然要打胎。

    妻子婚前打胎,如果是妻子前男友的過錯,說明分手是她迫不得已的選擇。現在選擇你是對你的信任。更應該多加原諒。她已經受過一次傷害,不要再去揭開傷疤,兩個人要珍惜來之不易的感情。

    如果是你妻子選擇離開前男友,也有深層的原因?一個女人跟男人同居,那一定付出了真心和感情,最後選擇離開,是發現這個人品行性格有問題,不值得託付終身,早發現,早離開。毅然選擇分手,最後打胎。

    說明你妻子處事決斷,愛憎分明。把再婚的機會讓給了你,所以還是值得你原諒,值得你珍惜。

    你的妻子已經告別過往,已經告別了從前,已經同你結婚。說明她對你是以心相許,說明願意一生追隨你。你也應該原諒她的一切,不要對打胎耿耿於懷。

    忘記過去,每天都開心。忘不掉的從前,每天都心煩!

  • 22 # 汪大毛

    題主應該詳細說下你妻子打胎的原因,這樣我們也好分析。

    既然你妻子是在你們結婚不久前打的胎,那當時你們應該是戀人,你倆應該不是閃婚吧,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第一種,孩子是你的,然後你妻子單方面不想要這個孩子,無論因為什麼原因吧,她選擇不告訴你,然後私自打掉你們倆的孩子,說實話是人都會介意,你既然已經決定嫁給我,你卻要把我們共同的孩子打掉,我覺得至少你應該和你妻子好好聊聊,知道她私自打胎的原因,儘量不要把事情弄大,打胎對女人身體也是一種很大的傷害,如果你們彼此之間仍然相愛,或者說你仍然非常在乎你妻子,我覺得你還是接受吧,甚至於對你妻子更好,給她足夠的安全感,將來我相信你們會很快再次有自己的孩子。

    兩個人還有愛,然後沒有原則性的犯錯,有時候可以原諒的。

    還有另一種情況,你妻子出軌了,孩子不是你的,打胎也無可厚非,如果是我,我會堅決離婚,我接受不了這種事情,而且我有精神潔癖,我沒法和她繼續一起生活,當然她出軌可能我得付一部分責任,離婚我也可以淨身出戶,但是我就是接受不了她的欺騙,還有接受不了她和其他男人出軌,哪怕我說服自己接受,我的身體也會自動反感她,將來我們之間沒法再有親密關係,我覺得長痛不如短痛。

    這種情況看你個人是否能接受,還有就是對你妻子的愛有多深吧,我只能說我自己的選擇。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底線,當你愛對方超過了你本身,可能底線也就不復存在了,看你自己的選擇吧,當然有時候選擇簡單,真正的去做才是最考驗人的。

    無論做出各種選擇,都要做好承擔任何結果的準備。

  • 23 # 冰冰情感夜話

    還能怎麼辦?裝聾作啞,就當沒聽過這件事。不管是小道訊息,還是證據確鑿,那些事都發生在結婚前,你還不認識你妻子的那段時光。在與你相識前,她有交往異性的權利,至於交往的深淺程度,取決玗她對感情的投入,就算她遭遇一個傷透她心的男人,你也無力幫她。現在既然攜手共渡人生風雨,只有摒棄過往的不快和傷害,既往不究,才能感情如初。

    現代人婚戀自由,很少有初戀就攜手踏入結婚禮堂的。而且現代人文化程度較高,對於 孔夫子的啟蒙經典語錄”食色,性也”早就瞭然於胸。妻子打過胎,可能是遇人不淑,或相互不合適在一起而分手。無論何種原因,妻子如此遭遇身心受害。如果以此指責或譏諷,只會讓妻子剛結疤的傷口再撕裂一次。所以不動聲色的隱忍,為明智之舉。

    很多男人透過這件事,覺得妻子不夠坦誠。其實男女結婚前,如果相處時間太短,相互瞭解不夠,兩人還沒到相互坦誠的境界。一個女人自然不會向你抖露她的打胎史。再說就算你有一顆八卦的心,人家還不一定有這張八卦的嘴。何況,這件事算得了大事嗎?算邁不過的坎嗎?人家二婚的找男人依然是緊俏品。

    所以說碰上這樣的事,就當是當電視劇的橋段吧!如果一味追究,鑽牛角尖,非要懷疑妻子的作風問題,那就趁早高提貴手放她走,反正 不遠處肯定有人在等著她,並欣喜地以為撿到了寶。

  • 24 # 德村情感

    1、如果是結婚前3個月,或者5個月,這說明是你自己“做的事”,她肚子裡的那孩子就是你的!你有什麼話好說?!你不會告訴我說:你們總共相識也就3-5個月,就結婚了吧!如果是那樣,你著的什麼急?你為什麼很快就盲目結婚的?!

    2、如果是在結婚前1年或者2年,而且你確定那不是你的作為,既然你們已經結婚了,現在你提出來這個問題,你是什麼意思呢?

    如果你想將此作為你提出離婚的一個理由,你可得考慮好這個理由是不是充分,是不是有說服力?如果你不想離婚,我覺得你不如隨它去,只當不知道的:

    如果你在意這個,現在已經結婚了還有什麼好說的?誰叫你婚前不仔細瞭解瞭解的?再說了,別說打過一胎,就是打過3胎,你面對面問過她了嗎?她瞞過你了嗎?如果你親自面對面問過她這個事情,她瞞著你,那是她的不對!如果你沒有問過她,她有理由認為你是一個大度的人,所以她才和你結婚的,否則,她會不會和你結婚,還不一定呢!

    所以,關於你妻子婚前打胎這個事情,不管什麼原因引起的,既然事已至此,不如看淡一點吧,也許你在這件事上對她的包容,會換來她對你、對這個家更加的盡心和盡力呢!

  • 25 # 煉今師

    如果發現自己的妻子在結婚前不久打過胎,我會找個合適時機問清事情的真相,判斷欺瞞的性質,再決定是否和她繼續這段婚姻。

    原諒與否,關鍵在事件性質

    根據題主所述,妻子在結婚前不久打胎,基本肯定這個孩子不是你的,否則她不怕讓你知道,會第一時間告訴你,和你商量,而不是自作主張打胎。

    接下來,就需要判定事件性質屬於善意還是惡意。

    什麼情況屬於善意?比如,妻子在結婚之前有一段失敗的感情,對方是渣男,妻子是受害者,兩人分手後妻子認識我。她也想和之前的感情斷得一乾二淨,但是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現自己懷了孩子,一時不知所措,不敢讓我知道,不想因為這個“惡果”影響到我們的婚姻。簡言之,她對我有真情,她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保護現在的感情。什麼情況屬於惡意?比如,妻子在結婚之前有一段深入的感情,兩人相愛,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因種種意外原因兩人分手,但是妻子已經懷上孩子。又比如,妻子之前的感情是貪圖對方的財產或者顏值,後來被甩,十分不光彩。不管哪種情況,一定都是心傷透了,想在最短時間找個老實人嫁了。簡言之,她對我是假面真情,她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保護她自己的顏面和生活。兩種性質,兩種處理

    欺瞞已是既定事實,然而兩種不同的性質,應該對應兩種不同的處理。

    如果是善意的欺瞞,我會不計前嫌,用包容換取妻子對這段感情的加倍珍惜。首先,明確表示對欺瞞的不滿,強調夫妻的相處之道應該是相互坦誠。其次,表明願意原諒她,讓她不要有心理負擔,但是這種原則性的問題,這是第一次,希望也是最後一次。最後,要求她聽從醫生指導做好保健,為將來的孕產養好身體。如果是惡意的欺瞞,我會快刀斬亂麻,提出離婚,分道揚鑣。性質惡劣,絕不能容。它始終會是個心結,一想起來就不舒服,自己也就不可能真心為對方付出。這種建立在沒有真情上的婚姻,已然是一個空殼,再努力維持也沒有實質意義。這種情況,不能一錯再錯,不如早點放手,重新開始。總結

    女人隱瞞婚前打胎,是個嚴重的家庭事件。它的性質好壞,直接決定了這個家庭是否還有存在的必要。

    惡意欺瞞和善意欺瞞,兩種不同的性質,也對應著兩種截然不同的處理方法,就像站在岔路口。所以,一旦遇到這種情況,保持冷靜,問清真相,面對現實,慎重地根據性質做出選擇,該寬容時就寬容,該放手時也要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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